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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法」── 多少警察之惡,假汝之名而行!
2008/05/03 01:32:44瀏覽896|回應4|推薦45
2006年前,教育公共化連線等團體舉辦的「爭取教育公共化」大遊行,
這原本是一場合法和平的請願活動,但因為警察不當的行政裁量,現場逮捕
學生,更用集會遊行法起訴成大鐘秀梅老師與台大潘欣榮同學。
  二位受盡司法折磨的伙伴,在5月2日迎接二審判決結果。
  集會遊行是人民的基本權力,但目前的集遊惡法卻成了讓國家行政
機關打壓社運團體的護身符,阻擋了人民直接陳情請願、表達訴求的機會。
  同遭集遊惡法苦果的我們,將一同站出來聲援鐘秀梅與鐘欣榮,嚴正
抗議對基本人權的打壓,矢言推動廢除集遊惡法!

當日流程

9:50~10:00 集合,準備進入法庭

10:00~10:15 進入刑事第十五法庭聆聽二審判決結果

10:15 高等法院前宣判後記者會

  主持人(教育公共化連線)

 潘欣榮(教育公共化連線)

新聞連絡人:黃佳平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0937631252

發起團體:教育公共化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電信工會、台灣法學會、性別人權協會、
全國學生家長聯合會、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希望職工中心、同志諮詢熱線、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綠黨、環保聯盟、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反假分級聯盟、同志參政聯盟、
中學生學生權利促進會、政大種子社、台師大人文社、北大青年社、
台大大新社、台北市同志伴侶協會..)
 時間: 2007-12-21 11am – 12pm地點: 台北地方法院大門(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31號)新聞聯絡人:教育公共化連線蔡同學0986229298youthstruggle@gmail.com

解嚴後,集會遊行法及請願活動的核准權都在警察機關,警察的職權大幅擴增,人民雖在憲法第 14 條有明文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之自由」,可是真實的情況「並不是那麼回事」,警察仍扮演權力者的走狗,對於手無寸鐵的民眾上街頭表達他的意見,仍是戒慎恐懼。

雖然今天的中正一分局,已對抗議遊行多所經驗,不似黨外時期,警方動輒歐打群眾或賜以一字排開的鎮暴警察,例如在樂生抗爭活動裡,我們見到警方把學生用獄車帶離至現場,至偏遠地區放置,做法上已比 70 年代文明許多。

然則,我們不禁要問:集會遊行法究竟真是保障人民表達意見的權力,亦或是當權者的保護傘?當權者利用警察作為防火牆,藉警察箝制無權無勢人民上街表達意見的自由,明為保障言論自由,實為「管理約束」人民的言論自由。

在 O.W. Wilson 的 Police Administration 一書中曾提及警察的角色與功能 ( Wilson, 1977:7-8) ,其中一項為「保護及協助弱勢」,唯有警察機關從威權體制解放至民主體制,方能改善警察與請願民眾的緊張對立關係,方有可能使警察維持中立執法,警察才不會成為特權階級的專屬工具,才不會成為助長社會不平等的幫凶,這時的台灣,才算是真正的「解嚴」。今天,警察也有其工作尊嚴,他們並不需要作當權者的看門狗,他們並不需要與民為敵,集會遊行法應該積極轉型,從「申請制」改為「報備制」,如果警察今天是站在幫助請願團體的順利發聲,協助遊行的交通秩序疏導,或者在高度政治衝突的兩方人馬中,作有效的區隔,避免暴力流血衝突發生,這樣警察角色扮演,會贏得人民的尊敬與肯定。警民關係絕對不是零和,不是對峙的,警察是協助人民順利表達自己的意見的夥伴。

為公共政策、為環境保護,為弱勢走上街頭的群眾運動,是社會成長進歩的原動力,它是正面的能量,國家機器不應以預設犯罪的方式相待之。

集會遊行法,多少警察之惡,假汝之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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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yersu&aid=1834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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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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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上談兵經驗...
2008/05/05 00:31

本人對街頭集會遊行沒有甚麼經驗(只是紙上談兵,看看及了解國際上其他國家的作法等),有的話只是當配角,幫發起集會遊行的人或團體壯人勢。跟您的經驗是不能比的!!

但跟政府單位打"筆仗""建議",倒是常有的事。有時一件事,公文往返很多回,歷經數年才達目的,效率不高。可能透過集會遊行或媒體表達訴求,效率可能較好!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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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政府應該先試行「只要報備」即可的集會遊行!!
2008/05/05 00:07

個人非常欽佩您的勇氣及行為!! 也相信您是非常理性及平和的表示您的訴求!

更何況您的訴求是公共議題!! 或許我的講法有待商確! 不一定政府應該先試行「只要報備」即可的集會遊行!! (而且沒有時間及地點上的限制) 不應讓有心且理性為公義努力的人如您受到不應有的對待!!

加油! 不用氣餒! 我的看法不一定正確,僅供參考!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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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標準答案,完全看人民的民主素養!?
2008/05/04 21:20

如果台灣的人民大部份皆很理性或是一些比較沒有爭議公共議題的集結遊行,我同意您的看法。但若有人有心要故意使暴力行為,影響理性的集會遊行,沒有足夠的警力如何維持正當的集會遊行呢? 或許您對台灣的人民非常有信心,認為理性的人民佔大部份!?

台灣是個真正民主國家嗎? 個人認為還需大家的努力!

http://blog.udn.com/glee/1750300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8-05-05 00:56 回覆:

我曾跟著媽媽北北們搖國旗、跟著民主行動連盟反6108億軍購,反兩大黨聯合修憲、又一個人跑去反高捷案(因為很不能相信也無法忍受自己的國家居然如此虐待外國勞工)、反姚文智修理TVBS、紅衫軍倒扁、跟著社運組織日日春、反高學費、樂生、原住民狩獵權等活動,所有活動過程大家都很理性平和。這其中像高捷案(胡卜凱兄、慕亞、ray、mary都曾一起去抗議)反姚文智修理TVBS是我一個人幾次前往立法院與新聞局抗議,人單勢孤,反而更備受欺侮,一個人的抗爭如何違反集會遊行法?當我在抗議華磐公司虐待外勞時,民進黨立委王淑慧淑慧罵我是共產黨;林國慶還找女人作勢要來打我,又叫警察來搶走我的布條與看板,兩方人力如此懸殊,權力如此不對等,實在不必如此,我又不是要死賴在那裡,作完訴求即刻走人,根本不需要如此大動干戈。這些經驗讓我深刻感受到立委濫用國家機器可悪的嘴臉。

不過我是2004年才走上街頭,也許我經驗的不夠多。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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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支持集會遊行法改為「報備制」,但...
2008/05/04 01:07

個人支持集會遊行法,從「申請制」改為「報備制」,但必須有兩個先決條件。1. 警力充足: 現在台灣警察工作繁重,工作時間非常長,如果集會遊行法,改為「報備制」,警力勢必要增加很多。2. 必須使人民夠理智,不易被鼓吹暴動,但事實上現台灣非理智的人民非常多,若政治人物隨意挑起群眾不理性的運動,國家社會會動盪不安,除非有佔優勢的警力來阻止暴力行為。但若非理性的人民太多,其實再多的警力可能無能為力!?


大老鷹姐姐(mayersu) 於 2008-05-04 15:37 回覆:

我不太贊成您的看法是,您的預設是:警力勢必要增加很多。

事實上剛好相反,改採報備制,即是人民不需要警察。

尤其是定點說明主張,根本連交通警察都不需要。

報備制的立意是集會遊行者必須自律,為的是讓警力去負責更重大的刑事案件,而非增加警察的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