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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台灣政府媚外欺農」前往衛生署就教之活動,歡迎各位踴躍參加!
2007/08/09 17:42:14瀏覽594|回應0|推薦38

台灣政府媚外欺農──

瘦肉精與 WTO 食品安全檢驗

新聞稿 2007 年 8 月 9 日 發稿

7 月 9 日,台灣「麥當勞」速食餐廳的肉品供應商「碁富食品」,被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發現,該公司自美國進口的豬肉中,含有禁藥 beta 乙型受體素培林(俗稱瘦肉精),高雄海關日前已要求貨主於四十五天內辦理退運,否則依法銷燬。事實上,由於該批肉品是屬於「只審件不開櫃檢查」的C2廠商進口,在該批肉品因被檢舉而被檢驗之前,不知已有多少肉品進入台灣消費者的體內;此外,除了因被檢舉而第一次開櫃就檢驗出含有禁藥的第一、二批肉品,還有數十肉品貨櫃停留在高雄海關,等待通關。

衛生署官員在聞訊後居然表示:瘦肉精不是禁藥,只要在安全標準之內就沒有問題。事實上,農委會早在去年十月,不僅將「瘦肉精」列為禁藥的公文,送達衛生署,更在台灣農民間一再散佈著如果「 再使用將判3年徒刑」的嚴重警告。此外, 在美方壓力下,衛生署竟函文各縣市衛生局全面抽檢國產豬肉,並表示:一旦有國產品被驗出有瘦肉精成份,就沒有禁止美國豬肉進口的理由。

中華民國政府為了至今不明的原因加入 WTO ,在談判過程中徹底犧牲台灣農業,放棄 WTO 所允許各國採用之補助措施與保護措施。入世以後,不但一再對各國進口農產品在檢驗上放水,更在此次美國豬肉檢驗出禁藥後,扭曲 WTO 給予各會員國的 SPS 與「國民待遇原則」的規定,意圖縱容被污染的美國農產品在台灣政府及民意代表的護航下輕騎過關。

明天( 8 月 10 日)上午十點, 堅持提供健康安全的上等豬肉給台灣消費者的台灣豬農及相關組織成員,將集體前往 衛生署( 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 100 號) ,針對上述事件及其中涉及政府罔顧廣大消費者權益的相關事宜,提出台灣農民的要求以資政府警惕。

邀請單位及個人(陸續增加中):

中華民國養豬協會 副理事長 楊河北

中華民國養豬協會副理事長 及 彰化縣養豬協會理事長 楊冠章

台北縣養豬協會 理事長 李鎮榮

桃園縣養豬協會 理事長 林承德

新竹縣養豬協會 理事長 林玉展

台中縣養豬協會 理事長 林敏極

南投縣養豬協會 理事長 李新覺

台灣省農牧資源協會 顧問 林嘉政

農民權益關懷者 楊儒門

(新聞聯絡人:楊祖珺 tc.yang@msa.hinet.net

楊儒門聲援:禁藥 不能因美要賣就合法
他問:難道要給我們的孩子吃瘦肉精漢堡嗎?

記者韋麗文/台北報導
六大養豬協會理事長上午前往衛生署陳情會場,出現一個身著黑色T 恤、蓄短鬍的男子,赫然是特赦出獄的「白米炸彈客」楊儒門。楊儒門與養豬農同一陣線,他說,禁藥就是禁藥,不能因為美國要賣,就變成合法藥物!

楊儒門說,上一次查出含有瘦肉精的豬肉,多是要賣給麥當勞,難道我們要給我們的孩子吃瘦肉精漢堡嗎?禁藥就是禁藥,不能因為美國要賣,就變成合法藥
物。

新竹縣養豬協會理事長林玉展說,豬肉若含有瘦肉精三到五天即可代謝,但是內臟代謝的速度非常緩慢,抽驗只抽血、肉,內臟無法抽驗。國內產婦坐月子時吃豬腰、豬腎,就很可能吃到瘦肉精內臟!

楊儒門說,台灣有自己的檢驗標準,卻總是因為美國干預而更改標準,小麥在台中港驗出馬拉松殘留,8月就修改法令,令其可合法進口,如今瘦肉精又要就地合法。

楊儒門質疑,日前國內養豬業者因為被檢驗出使用瘦肉精,立即被收押禁見,如果衛生署開放瘦肉精,那這些養豬戶就是政府抓錯人囉?是不是可聲請國賠?

台灣省農牧資產協會顧問林嘉政質疑,槍枝在美國是合法的,若有一天美國軍火商想賣槍枝到台灣來,台灣是不是也要開放槍枝?

【2007-08-10/聯合晚報/6版/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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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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