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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美麗的靈魂(1)
2007/07/25 18:35:16瀏覽1180|回應0|推薦48

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 (1)營救貝嶺

===營救貝嶺  文:貝嶺  

我們的緣份是命定的。那一年,她營救我出獄是命定的,而她竟真的將我救出來,這也是命定的。2000年8月,我已在北京定居。我將《傾向》第13期交由北京通州某印廠印刷出版,「13」都說那是個不吉利的數字,還真應驗了。不僅我被這「13」「方」(北京方言,有被咒或不祥的意味)進了監獄,凡是和我沾親帶故、和這13期沾邊的都遭了驚嚇和磨難。我弟弟只因向外國記者被露我已被捕,也作為我的「從犯」給押進了監獄。凡寄存了幾本或幾十本《傾向》的友人家或工作場所,幾乎無一倖免地被警方突然、查抄、搜繳膽大的還能從容應付,膽小的則四處躲藏。友人蕭艾的設作室,因被我未打招呼就寄存了幾十本《傾向》而遭秧。那天,她的獨子蕭強在工作室內工作,因不知原委,無法說清《傾向》是怎麼來的,闖入的便衣警察便連書帶人一偋押進了警局。套句共產黨的行話:北京市公安局一聲令下,偉大的「人民警察」在北京全數查獲了這「精神的毒品」。

那一期厚達四百多頁,是愛爾蘭詩人、1995年諾貝爾文學獎濃得者謝默.希尼50的詩、文論和評論專輯,共印刷了兩千本。

出版前我未敢聲張甚至瞞過我弟弟和幾乎所有的友人,提心吊膽,找到一家價格便宜的印刷廠方「悄悄」地印,以為可以「悄悄」地送人、「悄悄」地寄售,「悄悄」地郵往海外。隨著書的面世以為己「悄悄」地大功告成了。

一些詩人、文化人、離經叛道者一些書店、咖啡館、酒吧、民間文化工作室分別獲贈或為我寄存、寄售傾向雜誌第13期。

月初我去上海月中返京。

8月13日,又是13 我的劫數。

炎熱的下午,褲衩背心,我下樓,走進我住的北京和平街北里公寓樓前的門衛室,叫聲:「大爺好!看看北京晚報。」我悶頭讀報,大爺大喜, 用暗語給「片警」(北京方言,指負責自己居住區域的派出所警察。)撥了個電話:「您要的貨到了,趕緊來取。」隨即,片警趕到,先前後查了一下有沒有旁門暗道,隨即用手機報告上司,再進門,擋在門口,對我一聲吆喝:「住這兒嗎?給我看看證件。」將我先穩在門房內,接著,有一搭無一搭地盤問著。我尋思,「瓶子蓋」又盯上我了(瓶子蓋:北京方言意指使衣警察跟蹤被監視者時如同瓶子蓋一樣緊緊地跟在瓶子上),應沒什麼大不了。半小時後,一陣急促的剎車聲,門外,人聲和對講機對話聲嘈雜,一帶便衣將整個門衛室團團圍住,此時,我已知大概。聽天由命吧。

「可以回去穿件衣服嗎?」 我問片警。

進門的便衣回道:「不必了。」

「請問您們是... ... 我問道。

「看不出來嗎?走一趟吧。」不容我由說,他們架著我就往外「拎」。

我大聲抗議,要求他們出示證件。便衣低聲威脅,我笑然卯足力氣,掙脫,抓住路邊的鐵柵欄就是不走。這情景引起了路人和左鄰右舍的注目,大爺大媽們圍了上來,攔住便衣們,問他們是幹什麼的,想擄人麼?便衣們又氣又惱,不得已,亮出北京市公安局的證件,在我和圍上來的人們眼前晃了幾晃,壓著火,眼冒凶光,帶著狠說道:「請跟我們走一趟吧。」

我就如此突然地被塞進了吉普車,褲衩背心,直接從市中心的居所樓下押到了十公里外的海淀區海淀路派出所。初審,在派出所車庫坐在椅子上過夜;第二天再審,警方說我態度惡劣,試圖隱滿「罪行」,不審了。下午,我被押上同一輛軍用吉普車,路上,我問:「去哪兒?」,「去賓館。」「便衣」竊笑,不動聲色地回我。車子一路疾駛,北京西郊,簇新的精蔭柏油馬路,車子減速,駛近一幢巨大的灰色建築,崗亭,持槍站崗的武警,對開的大鐵門旁,掛著巨大的門牌:「北京市公安局海混分局清河拘留所。」

這一刻我的腦海像被「轟」了一下。

高聳威嚴的獄牆,牆頂有著裝置藝術般誇張的電鐵絲網,一入監獄辦公室,我就被強制「收繳」了一天都不能不戴的近視眼鏡,我犯倔抗議:「沒眼鏡我......」當即被獄警踹了一腳,喝斥道:「你他媽真以為是住賓館嗎?進了這兒,活著進來可能死著出去。」「狗日的給我蹲下,雙手抱著後腦勻。」
隨著這句喝斥我雙眼迷濛,聽到獄方大聲宣佈:「罪嫌黃貝嶺涉嫌非法出版和擴散境外刊物,現予以刑事拘留等待正式起訴。」

光腳、半瞎、褲衩背心,我被押進了八筒一號獄室。

那段日子,我只能褲衩背心,連洗換的內衣褲都沒有,全靠獄友接濟。我失去了外界的一切消息,不知道誰被我牽連,不知道弟弟和我關在同一所監獄,不知道外界知不知道我已被抓,更不知道誰能救我。經過大大小小的提審,直到十四天後的那個下午,獄方突然宣佈「不予起訴,取保候審,先押回號裡。」

那天下午,我辦理完「取保候審」手續,在候釋間找鞋時遇到也被釋放的弟弟,我們匆忙中交換了一分鐘的資訊,連相擁都不可能,便匆匆告別。我戴上被獄方「奉還」的眼鏡、褲衩背心,再度坐上吉普車,七拐八彎九轉悠,我以老北京的記憶辯認著地理方位。不久,「北京市公安局療養院」的長形門匾映入眼簾,一幢幢儼如世外桃源的二層樓房,不起眼的門面內別有洞天。下車上樓開套房,負責我葉子的市公安局官員已在房內「恭候」著,我問:「是軟禁嗎?」官員說:「在這兒先歇些日子,養養身子壓壓驚,我們也可以把問題談談清楚。」

這座療養院位於北京香山地區,靜謐中透著清爽的初秋氣息。終於可以關上廁所門獨處,可以不在他人眼前裸露。有一張床可以睡,而不是「號」裡的地鋪,可以平視窗外的景色,不像在牢裡,仰望高窗,妄想自由。時不我予,我洗了兩週來的第一個熱水澡,一出洗手間,就是官員們的「促膝長談」。

當天傍晚,北京市公安局官員突然向我宣佈:「根據中美兩國政府的協議,你將被遣送美國... ... 」。我楞在半空,半響,才緩過神來,意識到「自由」真將降臨,而代價是離開祖國。我說:「請釋放我即可,我要留在北京......。還未講完,便被官員打斷: 「不行,美國正在等著要你,很急,你必須為中美兩國關係作出貢獻。明天一早,你將搭乘中國國航的班機前往美國......」。

1993年2月,孟浪、貝嶺(返國)在北京外交公寓友人處舉辦《傾向》文學人文雜誌創刊晚會。 」﹝http://tendencychinese.com/default.aspxhttp://www.qingxiang.org/pub.htm

第二天早晨六點半,我被叫醒,要求立即刷牙洗臉刮鬍子(維護祖國形象嗎?) ,然後豆漿油餅小米粥,再由警方開車上路,繼續七拐八彎九轉悠。清晨,甦醒的北京郊區,我那北京的記憶。我凝視著這一街一景一草一木、大爺大媽大姑娘、背著書包上學的少男少女。這是我的北京,我最後的北京嗎?我的淚水決堤,竟泣不成聲,前後左右「護送」的眾便衣緘默。我被送至父母家,與父母、弟弟匆匆話別,帶著他們連夜為我打理好的行李,再「送」北京機場,「送」上飛往美國舊金山的中國國航班機,「遣送」出境。就這樣,我被「遣回」了美國。我只知道,由於美國國務院及美國駐華大使館的強烈抗議和強力介入,我才獲釋。除了孟浪之外,我不知道還有哪些人在救我;不知道整個事件戲劇性的過程和細節。直到我在舊金山被友人告之,直到我和孟浪電話詳談,直到讀了蘇珊﹒桑塔格在紐約時報撰寫的那篇談我的文學工作,談我們的友誼,呼籲營救我的文章(向中國傳遞思想之罪) ( The Crime of Carrying Idea to China) ,直到從美國筆會獲知國際文學界的廣泛迴響直到打電話給蘇珊直到去紐約和她見面。我才知道蘇珊為我所做的一切,才知道整個過程.................

中國詩人貝嶺與蘇珊.桑塔格

貝嶺,生於上海,六歲移居北京。曾下鄉務及做工,讀大學期間開始參與北京的地下文學及地下文化活動,後成為1980年代北京地下文學地下文化中的重要人物。曾獲選為紐約公共圖書館學者和作家中心(2002-2003)駐館作家、德國柏林文化基金會駐地作家(1998)、德國國家交換學人、美國布朗大學駐校作家等。主持創辦流亡的傾向文學人文雜誌及傾向出版社,亦為獨立中文作家筆會創會人。

資料來源:http://www.asianculture.com.tw/front/bin/partprint.phtml?Part=2827&Category=&Style=1

相關新聞:中國釋放遣返旅美詩人貝嶺

更詳細的內容請見  在土星的光環下  貝嶺等著  傾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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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大紀元 http://www.epochtimes.com/b5/1/3/23/n61824.htm
貝嶺:文明的恥辱“
非法”出版文學人文刊物罪
作者﹕貝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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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訊】

從釋放出獄、護送機場、遣送出境、抵達美國,迄今,已逾四個月了,我漸漸平靜,我正在擋開外部的幹擾,審視這一經歷,但我還未真正進入回憶。實際上,當我試圖動筆描述這一經歷時,遇到了某種書寫阻隔,我餘悸未消,我會有無形的抗拒,我想遠離這一噩夢,我知道,時間可以淡忘甚至遺忘一切,人,對於災難,會本能地不去面對。但理性要求我絕不能遺忘,要求我把一切都記住,否則,監獄就白坐了。是的,我知道我至今的不面對是因為我終要面對。也只有在我自己真正有了這一短暫、難忘,也將終生受益的牢獄之災之後,才真正理解,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坐牢,許多人比我更悲慘,他們身心倍受摧殘,可很少有人將這一悲慘的經歷寫下來,尤其是那些細節,那些銘心刻骨的心理活動,那只有獄犯才會有的分析——固執的自我分析、自言自語,那種幾近妄想的對自由的渴望。即便有人寫了出來,仍舊缺乏細節,那些文字,即便是集書發表,那內容仍舊殘缺,甚至蒼白,都和那巨大的悲慘及無比豐富的內心活動無法匹配,除了少數的例外,如索爾仁尼琴的偉大著作《古拉格群島》、如迪特理希.朋霍費爾或瓦斯拉夫.哈維爾深刻的、思想斷片般的《獄中書簡》。


對我來講,書寫的阻隔意味著我力有未逮,也意味著更高的要求,不管我能否做到,我想,我必須,我終要寫下來。


中國的監獄是可怕的,也許世上所有的監獄都是可怕的,監獄作為懲罰,僅僅能作為懲罰,它從未——我從不相信它能改造人,但它摧毀人,摧毀你的心靈和意志。你的眼睛、你的耳朵,你的大腦要如此近距離、如此直接、毫無遮攔地面對邪惡和暴力,而且日復一日。我的入獄如此突然,我低估了在中國印刷出版文學刊物要付出的代價,我確實毫無准備。我是將自由奉為生存前提的人,我不是政治志士,隨著年齡的增長,對於英雄更多敬佩,更少響往,我從未有過“將牢底坐穿”的精神准備,但人一旦淪為囚徒,你必須,也能夠承受任何悲慘的現實。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深夜,在當天突然將我從監獄以“取保候審”的名義,轉往公安局療養院後,北京市公安局官員向我宣佈,根據中美兩國政府的緊急協議“你必須在明天下午十二點四十五分乘坐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飛機前往美國”,我當即表示異議,強調我要的是自由,我還有許多事要在北京做,我不想離開,只要釋放我,我可以自己決定什麼時候去美國。警方說,你必須去美國,你必須為中美兩國關系做出貢獻。


別無選擇,我離開的不僅僅是監獄,也離開了北京。清晨,在送往北京首都機場的路上,從警車上,我看到了平凡的村巷,樸素的市民,那充滿生活氣息的早市,我突然淚流滿面,我啜泣,我竟不能自己,這是我如此熟悉、如此眷戀,曾經厭倦,隨後遠離、陌生,十年後又再一次感到無比親切的、伴隨我整個青春歲月,並讓我成長的城市,我無法割捨,它充滿溫情,我還能再在這一城市隱居、遊蕩、生活、甚至抱怨麼?我強烈地意識到,也許,我將再也回不來了,我真正地被驅離了……“因為這是我的北京,是我的最後的北京”。青年時代刻入記憶的詩句正在我的意識中纏繞回復,我不願相信,郭路生三十三年前的詩句成為我此時人生中致命的預言。


那麼,二零零零年的夏天,我在中國究竟犯了什麼罪呢?我犯的是印刷出版文學人文刊物罪,確切地講,是文學出版罪,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和海澱區公安分局的刑事拘留通知書上的說法,是“非法印刷和出版境外《傾向》文學人文雜志”,而我弟弟黃峰,僅僅是因為在我被捕之後向外界告之了我被捕並被關押的消息,並且在美聯社及紐約時報報導了我被捕的消息之後,在家中問答了海外媒體以及一些朋友、國際人權組織等打來電話瞭解我被捕情況的提問,便以散播我被捕消息的“罪名”,在六天之後也被逮捕了。也許逮捕了“黃峰”,便可以切斷海外媒體對我被捕的消息及原因的猜測和繼續報導。可惜的是,消息已經傳出,並在國際社會引起了注意,但是,獄中的我對此一無所知。我甚至連我弟弟是否知道我已被捕都不確知。


我是怎麼被捕的呢?二零零零年八月五日,我從北京前往上海探親訪友,八月十一日,我從上海返抵北京,在處理了一些事情之後,便回到我在北京和平里的寓所等待房東和我完成交接手續,下午,公寓樓的傳達室電告警方,隨即,北京市公安局一處(政治保衛處)的五名便衣員警在我所在的公寓樓下喜形於色地將我強行帶上警方的吉普車,押往北京大學附近的海澱區派出所。


八月十二日晚,在經歷了近二十小時的搜查審問後,警方將我送入位於北京市海澱區清河鎮龍崗路八十五號的海澱區公安分局清河看守所監獄。


我身上僅僅穿著背心和短褲,被強行取掉了眼鏡、皮鞋,赤腳,睜著極度近視的雙眼,關進了“八筒一號”獄室。我被要求立即學會高喊“謝謝管教”、“報告班長”、“八筒一號黃貝嶺請求提審”、“八筒一號黃貝嶺請求回號”等等獄中的“格言”,由於受到了本管區“管教”員警的特別關照,入獄之後,躲過了被獄卒和老獄犯“修理”的下馬威,只受了一些語言污辱。


近四百平方尺的長方形獄室,盡頭是便池和水池,一條狹長的通道,一側是牆,另一側是高約半尺的塑膠地鋪,少則十八個人,最多時有二十五個人擠在這一獄室中。“吃、喝、拉、撒、睡”全在此。


當獄室內超過二十個人時,連側著身睡覺都不可能,故每夜要有四個人一組共兩組人各值半個夜的班,給獄頭及資深囚犯整夜煽扇子,輪流睡覺,每一個新人獄者若沒被管教(值班員警)預先“關照”,則都要先罰站一夜,第二夜還要再值通宵的班,俗稱“直通”。


每天十幾個小時的“坐板”,要雙膝並攏,雙臂雙手抱膝,背垂直坐在地上,雙目面視牆上的監獄守則,名曰“反省”,同時還要默念守則並背誦下來。


是的,獄中有被獄頭默許,甚至縱容的毆打、歧視、勞役,還有每時每刻都在發生的對人格的污辱。這一切都令人發指,但你都要面對,強迫自己習慣——目睹暴力,語言的暴力和拳頭的暴力。沉默,並且習以為常。


我真是一個被同號獄犯譏笑的“老外”、“像X”、“文人”,犯下了文人當犯的文學“罪”,不折不扣的出版自由“罪”,警方和獄友們總認為這就是政治罪,是反革命行為或顛覆罪,我則總是否認,我不斷地否認、“狡辯”,讓預審覺得既愚頑又狡猾。我當時愚蠢地辯解,我現在還要強調,任何將文學和出版在中國所遭受的懲罰所承受的暴力簡單地歸之為政治性迫害的類比,都將消弱文學在這一政治充斥同時又已泛商業化的世界中本已十分脆弱的聲音。極權不僅僅壓制政治異議的訴求,也壓制文學創作和藝術活動,壓制和禁止出版自由。


按北京市公安局高級官員的說法,如果他們不想經過任何法律程式,准備從快處理的話,可以將我立即以三年勞動教養的方式送至勞改農場。若他們決定假法律之手,經過檢察院起訴、法院審判的方式,可以將我判處五至十年刑期,這被他們稱為“從重”處理,用當時審問我的一位滿臉橫肉、眼露凶光,舉止做派都是惡棍樣的戴著黑框眼鏡的李姓預審員的話說:我們可以判你十年,你不是留長髮麼?你不是單身漢嗎?十年之後,你將變成一個白發蒼蒼的“老頭”,沒有一個女人要你。
從北京市公安局在逮捕我六天之後,僅僅是為了阻止我弟弟黃峰繼續接聽電話,向外國媒體如實陳述我被捕之事,便也將他逮捕,並以刑事拘留方式也將他投入海澱區清河看守所這一“過度反映式”行為來看,北京市公安局真是毫無顧忌地要不惜一切代價封死任何導致外界知道我下落的可能。他們是已下決心要“嚴懲”我的。
而我及我弟弟黃峰被突然釋放,完全是由於國際社會的反應,是國際文學界,是友人的努力、強烈的呼籲,導致了美國國務院和中國外交部的交涉,特別
是在我及弟弟被釋放前一周時間裏,美國國務院幾乎是每一天都進行營救努力。


在這裏,我要特別感謝美聯社駐北京分社記者報導,是美聯社第一時間讓外部世界,甚至是我的家人知道了我的情況——我是後來才知道,美聯社在我被捕的二十四小時之內就獲知了我在北京失蹤的消息,隨後,確認了我已被逮捕,然後立即予以了報導。這條消息刊登在八月十三日的《紐約時報》國際版上,占了豆腐乾的一塊版面,如同美國作家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刊登在八月十九日《紐約時報》上的那篇著名的文章“攜帶思想進入中國罪”中所說,“而貝嶺,嗯,似乎過於人輕言微,不足以打落中國公安的氣焰。”在這裏,我要特別感謝高風亮節的桑塔格女士,沒有她整整一個星期的聯絡呼籲,沒有她直接給美國國務卿奧爾布萊特女士打電話,甚至直接致電柯林頓,一個普通中國公民(盡管他也是美國居民),一個普通的文學工作者,肯定將成為北京公安用以殺雞給猴看,懲一儆百,恐嚇其他後繼者的祭品。


我能理解,我的海外同胞為什麼會甚少發出聲音,也許人們看到、聽到、讀到了太多這類悲慘的消息,已麻木了。幸虧那些具有無形影響力的新聞媒體發出的聲音,那些我尊敬的西方文學同行和作家組織發出的聲音,我多年的同事詩人孟浪發出的聲音,學者宋永毅的公開呼籲,國際人權組織發出的聲音。這些聲音並不只是在營救一個作家個人,而是在捍衛文學的尊嚴,捍衛出版自由這一文明社會的價值准則,這一知識分子最基本的權利,也是人最基本的權利。


二零零零年十月初,我在美國,在熟悉又陌生的波士頓。應我父母的強烈要求,我開始中止和弟弟黃峰及父母的一切聯系,以讓他們在北京的生活可以繼續下去。這是一個殘忍,卻是我唯一能做到的承諾,也是可以讓我的家人在北京減少恐懼、騷擾乃至再次被逮捕的無法拒絕的要求。


父母給我的傳真信,放在我的電話旁,那既是命令,又是懇求,那無情之中又包含著無奈,使我別無選擇只好遵命:“你有美國政府的保護和關注,我們只是普通的人,沒有靠山和保護,我們還要在中國生活下去,現在,你的弟弟就是你在中國的人質,你在美國的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到他,甚至我們在中國的生存,黃峰現在是‘取保候審’,隨時都可以再被抓進去,他的生計已受到了災難性的影響,假如你還有良心,假如你沒有忘記你被遣送出境前一刻,我們最後一次相見你的承諾,你就再也不要和我們有任何的聯系……。”


那一個月中,每次電話鈴響,當他們拿起電話,聽到我的聲音時,只是驚慌,是不敢聽又不忍掛斷,是生怕我講出什麼,又怕自己講錯什麼,是對也在竊聽的第三只耳朵(國家那巨大威嚴,可以吸納一切聲音的高科技耳朵)的恐懼。


而黃峰的手機,他家裏的電話,除了被監聽之外,他也被北京市公安局要求,任何我打來的電話,我的朋友和同事打來的電話,任何人打來的和我有關的電話,都必須及時、仔細地向北京市公安局匯報,甚至被要求寫成書面報告,他不得再協助任何《傾向》雜志的事務。他還被要求向我轉達對我的言論和行為的“忠告”,要我為黃峰和我父母在中國的處境著想,自我節制。在二零零零八月二十五日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取保候審”期間,公安局可隨時找他,並有權利帶他到包括公安局在內的任何地方,甚至可以再次送回監獄。在此期間他不得擅自離開北京。
故,弟弟已成為我在中國的人質,我父母的話是懇求,更是命令,我必須中止我和北京家人的一切聯系,否則我就沒有“良心”。


我為此付出的代價,這是命定,是我印刷《傾向》這一行為必得的懲罰。《傾向》和我的弟弟為此付出了代價,這一代價昂貴。我要感謝前述的那些聲音,感謝那些普通的乃至偉大的個人和組織。因為固執於文學工作,執著於嚴肅刊物的出版,為此,我入獄,為此,我身體受創,也為此,我獲釋。
--轉自《北京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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