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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戰爭」
2013/07/08 00:18:02瀏覽531|回應0|推薦0
﹝二十﹞「戰爭」 半千叟
 

當一群人將他們自己的意志, 強行加諸於另一群人身上的時候, 而這另一群人也不甘伏首接受強加的意志的話, 戰爭就爆發了。 如果啟動戰爭的一方勝利, 燒殺掠奪絕大多數時候是免不了的, 失敗了退走, 即使沒有全軍覆沒, 也多半死傷不計其數。

兩千多年前「曾子」的弟子「吳子」說過:“凡兵之起者有五: 一曰爭名、 二曰爭利、 三曰樍惡、 四曰內亂、 五曰因饑” (他沒有提到宗教信仰, 大概在那一個時代中國還沒有壁壘分明的宗教吧)。 所以大型戰爭的起因不外是增加資源, 或者穫得本身沒有的資源、 擴大疆域、 爭奪美女(其實疆域、美女都是資源)以及宗教信仰不同(注一)。 人類有史以來發生最多和最長的戰爭, 都是因為宗教信仰有異而起, 歐洲的「百年戰爭」是最佳的例子。 爭奪美女最有名的當屬「木馬屠城記」。

(注一)東方的宗教如道教、 彿教、 印度教、大至來說是屬於農業民族的宗教, 比較和平些。 西方的宗教如回教、 基督教、 及猶太教、算起來是遊牧民族的宗教, 侵略性強, 所以爭戰不斷。

戰爭的根本原因正是戰爭的目的, 古今中外亦然。 大概除了宗教戰爭以外, 其他的因素都脫離不了經濟範疇和利益。 從歷史上看來, 經濟利益最大的資源當仁不讓的是土地, 有了土地就有生產農業和發展工業的空間, 才能養活人, 才能有供養統治階級的經濟富餘。

當然「普天之下 莫非王土」這一個觀念, 也給予了許多野心勃勃的領袖們極大的動力去征服世界, 於是血流成河的侵略戰爭及保衛戰爭在人類的歷史上也就源源不絕了。

李查 道肯思 (Richard Dawkins) 在 1976 年寫了一本書, 名為 “自私的基因 (The Selfish Gene)” 介紹了一個觀念, 就是生物 (尤其是動物) 的基因都有強大的自私性, 要把自己廣泛及永久地傳遞下去。 於是在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框架下, 源於基因自私性的動力, 按照叢林法則 (弱肉強食 勝者交配) 來進化。直接方面是雄性動物間爭奪配偶, 雄性對雌性的濫性, 以生育自己更多的後代。 間接方面是種族之間的爭奪地盤和資源, 給自己的後代有更多充足的空間和資源, 為種族的繁衍爭取有利的條件。

因此基因自私性很清楚地解釋了生物之間的佔有慾望和貪得無厭。 然而有了人類這種智慧動物以後, 種群之間的爭鬥演變為時間及空間更大, 更有規模的沖突 – 戰爭!在冷兵器時代, 兩方決戰一定是面對面地撕殺, 人多加士氣盛, 贏面就大些, 兵器的優劣並不常常是決定勝負主要因素。 進一步說, 領袖們見到子弟, 尤其是自己的骨肉, 受傷或被殺死的景象, 在發動戰爭前多半要慎重考慮一下, 不到不得已時才會決定開戰。 到了熱兵器時代, 武器的優劣舆否就成為致勝的主因之一。 再說殺人於千呎之外, 如大砲、 火箭, 領袖們見不到直接的毀滅景象, 或許比較容易做出開啟戰爭的決定。

至於殺人於千里之外, 如核子飛彈, 領袖們雖然見不到大毀滅的景象, 可是二次大戰時日本受到兩顆原子彈的傷害, 如歷歷在目, 所以嚇阻對方不敢啟動戰爭是常用的戰略, 於是任何一方都會十分慎重考慮, 很難做出打仗的決定吧。

然而戰爭絕不是想想那麼容易。 能不能打? 打不打的贏? 甚麼時後打? 如何打? 打完了怎麼辦? 這些都是要慎重考慮的事。

戰爭雖然破壞力極大, 但是無可否認地也給人類帶來一些好處, 譬如:

1)暫時延緩了人口爆炸的時間; 
2)促進人類基因的交流(注二)。

(注二)開戰時戰勝的一方如果是侵略者, 極少沒有燒殺姦淫的劣跡 (即使侵略者戰敗撤退時亦然) , 於是許多戰爭遺孤出現, 這些兒童自然有一半侵略者的基因。 再說侵略者戰勝後常常會搶奪一些女子回家, 如果進駐在失敗者的土地上, 絕不會不和當地女人交合, 所以基因交流一定會發生。

然而無論勝敗, 戰爭帶給人類最可悲的教訓是:所有的戰爭都是敗壞人類的靈性的, 無論任何人的身心在一場戰爭後都沒有不被染黑的!

還有一個大概很少人知道的事實! 有一個很出人意料的研究, 發現男人的精子也會發動戰爭! 留在陰道裡的精蟲居然會對另外男人(或男人們)的精蟲展開你死我活的戰鬥。 英國一位生物學家貝克(Robin Baker)做過一個研究調查後, 發現男人射精的時候會釋放出大約一億到六億的精子, 其中只有百分之一(1%)是真正能讓卵子受精的精蟲(egg getters), 其他百分之九十九(99%)是阻擋精蟲(sluggardly blockers ── 不正常形態如兩根尾巴)或是戰鬥勇士(killer sperms)專門格殺外來侵入的「敵蟲」(當戰鬥勇士探測到外來入侵的精蟲時 ──化學成份有異──就會頂住外敵的頭部, 放射出令對方致命的化學毒素, 一個勇士可以連續消滅好幾個外敵, 直到毒素用光為止)。 於是有配偶的女人和配偶性交前出軌, 或在事後短時間內出軌, 奇妙的事就發生了!

男人和自己的女人交合時(如果兩人天天在一起, 減低出軌的機率), 通常只會射出下限一億左右的精子, 如果女人有兩三天以上不在身邊(出軌的機率大大地增加), 他的身體機制會自動調整, 射出上限六億左右, 以確保他的基因會傳遞下去。 然而女子和情人交合時, 情人的身體機制一定會發出指令要他射出上限六億多的精蟲(約五億是戰鬥勇士、 一億是阻擋精蟲、 一百萬是能讓卵子受精的精蟲), 以給予他的基因有較高的傳遞下去的機會, 因此丈夫反而常常會處於不利的地位。 貝克的調查發現, 英國至少有百分之十(10%)的「父親」在替別人養育小孩, 比率不算不高了。 最近(2012年 8 月)看到一則新聞, 在中國大陸有人專門替別人做親子鋻定, 八年來兩萬個例子中發現約有百分之二十八(28%)非親生, 難道中國女人比英國女人還要開放嗎?

由於這個顧慮, 有些少數民族, 尤其是盛行走婚的地方, 男人的遺產通常只留給妹妹的兒子, 至少外甥一定有四分之一舅舅的血統基因, 自己的兒子則很難講了。

在我們這個被基因支配的生物世界裡, 要把自己延續下去的競爭是極度尖銳的。 大家通常都認為雄性的精子和雌性的卵子結合以後, 這一個贏家就應該確定了吧? 然而自然界總有讓人大吃一驚的例子。 紐約州立石溪大學的海洋生物學教授查普曼(Demian Chapman)對沙虎鯊魚(Sand Tiger Shark)的研究, 居然發現在母鯊魚的子宮裡, 成了幼鯊的胚體還會吞噬其他的幼鯊或胚胎! 原來母的沙虎鯊會和不同的公鯊交配, 母鯊有兩個子宮, 裡面孕育不少的幼鯊或胚胎。 等到幼鯊出世, 兩個子宮裡大都只出現各有一條長三英尺以上的小鯊魚。 經過基因追蹤檢驗, 超過百分之六十的兩條小鯊, 都是同一個父親的種。 這一個現象告訴我們在母鯊的子宮裡, 這一條強壯的幼鯊已經把其他的競爭者都消滅了。

奇怪的是沙虎鯊魚的近親,如大白鯊,也沒有這樣的行為。 由此可見在自然界 (包括渺小的人類) , 生存競爭的戰爭是無所不在, 以及是如何地嚴厲了!
( 創作另類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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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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