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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08:41:57瀏覽627|回應0|推薦3 | |
「野孩子 ─ 憶童年」 半千叟 在我認識的同學和朋友中, 好像沒有人經歷過像我一般的童年, 因為童年的我是一個野孩子。 父親服務軍旅, 抗日戰爭勝利後就調駐台灣澎湖防衛司令部, 我小學低年級就是在馬公度過的。 後來他決定把家搬到台北, 以便我們子女有機會進好的中學和大學。 可是他本人並未調遷, 所以沒有分配到宿舍, 於是在離師大附中不遠的地方蓋了幾間屋子。 父親常年在外, 幾個月才回家一兩次。 母親有自己的牌友, 而且對子女一向都採取放任政策, 因此好玩的我就只有在父親回家時, 或在吃飯睡覺時, 才在家裡找得到我的影子。 當時信義路三段甚為荒涼, 我家後面就是一片一望無際的稻田。 還有在不到一箭之地, 有一個高約二十公尺的水泥碑塔, 相連在後面的屋子裡放滿了一排排無名日本兵的骨灰罈子, 鄰居膽小一點的孩子都不太敢去那塊地方。 可是塔前有一大片廣場, 那正是我們大小孩最佳玩彈珠的場所。 政府剛遷到台灣的那前幾年的確是克難時期, 家家都很清苦。 普通的家庭那裡買得起甚麼玩具? 女孩子們最流行的就是把橡皮筋連成一長串, 然後兩人拉著, 第三個人一面跳, 一面用腳去勾, 嘴裡還唱著歌謠, 好像是「小皮球, 香蕉梨, 滿地開花二十一、 二五六、 二五七、 二八二九三十一、 三五六、 三五七‧‧‧‧‧‧」。 男孩子們最常玩的就是玻璃彈珠和紙牌了。 店裡買得到的彈珠大都是青青藍藍的很不起眼, 好的泊來品彈珠裡面有像楊桃一樣的花片叫楊桃彈, 純透明的叫水晶彈, 不透明的是香港彈, 身價比普通的要高出很多。 我們多半用這些好彈珠作母球。 通常的玩法是在泥地上畫一個三角形, 三四個人每人放一顆或兩顆在三角形的三角和邊線上, 然後每人用自己的母球去彈撞, 撞出三角形外的就是戰利品。 至於紙圓牌, 上面印著各種不同的人物, 大概都是些三國志、 西遊記、或封神榜裡的角色, 重要的是在角落上印著十二生肖。 玩法通常是一人作莊, 旁人下注。 每人發兩張牌比大小, 最大的是對子 (鼠一對比牛一對大) , 其次是順子 (鼠牛比牛虎又大一級) , 最小的是無爛 (虎豬又比兔羊大) , 如此一玩下來不到天黑看不見東西時絕不會結束。 下雨天時也擋不住我這個野孩子。 記得常常打著赤膊赤腳去灌田的水渠裡摸蚌殼, 下雨時蚌殼都往上爬到接近河底的泥土裡, 一摸就著, 時常摸了一桶巴掌大小的河蚌回家煮湯喝。 不過更好玩的還是去溝渠裡捉泥鰍。 這要等天晴水淺的時候才有搞頭。 兩三個人選一段溝渠挖泥巴築起一道攔水壩, 接著在下游三到五公尺的地方也築一道同樣的泥壩, 然後用水桶或臉盆把水舀掉, 等水乾了溝底爛泥露出時好戲就上場了。 這時每人用兩手挖起爛泥撥開, 就可以看到躲在泥裡有手指般大小的泥鰍, 常常一抓好幾條。 有時運氣好時還捉得到大條的鬍子魚 (Cat fish 貓魚) 。 當然驚險鏡頭也層出不窮, 那就是不小心碰到水蛇的時候, 立刻大叫一聲「蛇」通知友伴, 大家不約而同一齊連跳帶爬逃到岸上。 回想起來也是命大, 如果被蛇咬一口, 尤其是毒性極強的「雨傘節」, 恐怕小命都要送掉。 當時膽子大也不怕, 若是現在要我重作馮婦, 恐怕打死也不肯了吧! 比蛇更可惡的是水蛭, 俗稱螞蝗。 螞蝗爬到皮膚上吸血通常我們都沒感覺, 等到它吸飽了血跑了, 會發現傷口有一條血線流下, 才知道遭了毒手。 因此我們捉到螞蝗時, 都用一條細竹子從它的屁股後頭穿進去, 直到把整條螞蝗反穿為止。 當然有時倒楣的水蛇碰上我們時, 也都一頓亂棍就地正法了。 後來唸高中生物課學期末要做標本, 我有打蛇的經驗, 就打了條五花斑斕的蛇。 結果恐怕是把女老師嚇著了, 也沒拿到高分。 這樣子抓魚又辛苦又危險, 而且收穫不大。 等到後來上了中學就換了比較有效的方法 ─ 電魚。 弄一條百來公尺長的電線, 一端接在巴掌大的鐵網上 (平常家裡廚房用來在鍋裡撈菜肉的鐵網杓最好) , 鐵網的把手插入約兩三公尺長的竹竿上綁牢, 另一端接一個鐵鈎往電線上一掛, 如此就可以放長線電小魚了。 這樣捉魚的方法自然和攔壩舀水不可同日而語, 只要把帶電的鐵網放入溪水或稻田裡左右移動, 就有被電昏的泥鰍、黃鱔、或鯽魚浮上水面, 這時用鐵網一撈, 丟入桶裡就大功告成。 運氣好時不要一個鐘頭, 滿桶裡就有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魚了, 再說也不會有被蛇或螞蝗咬的危險。 至於不小心觸電倒是常常發生的, 好在台電一直是用一百一十伏特的電壓, 被電到只是麻一下, 會不會有生命危險那時也沒有放在心上。 夏天放暑假時那更是整天野在外面。 白天玩了一天, 晚上照樣精力十足, 玩躲貓貓或官兵捉強盜。 真的玩累了就坐在碑塔前面傍著月光講故事給小小孩聽。 雖然孩子群中比我年紀大一兩歲的也有兩三個, 可是我中學考上了師大附中而且分發到實驗班 (初中四年, 免試直升高中, 文理分組) , 好像無形中地位高了起來, 所以大多時候都是由我主講, 不外是一些童話故事, 當然有時也講鬼故事。 說得大夥心裡毛毛地, 回家時一定手牽手生怕落單。 講起鬼故事也有一段趣事。 秋天稻子收割以後, 農家都把禾草一綑綑紮起來, 再一堆堆地堆在已經乾涸的田裡。 有天晚上我和一個比我大一些的孩子, 一人頭上頂一紮稻草, 蹲在草堆後面。 這時有一對情侶手牽手欸欸而來, 我們兩人就慢慢站起來, 還不斷地左搖右擺讓稻草發出窸窣的聲音, 這對情侶起先一愣, 然後男的大叫一聲「鬼啊」拋下女的就跑, 女的也大聲尖叫跟著落荒而逃, 狼狽的樣子實在好笑。 後來我們猜想這對情侶一定會大吵一架, 甚至分手也難講, 因為男的自己逃命要緊, 完全沒有盡到護花的責任。
還有一次我們幾個孩子打賭, 看誰膽大敢去塔裡端一罈骨灰出來讓大家瞧瞧。 結果我逞強真的一個人進去拿了出來, 大家心裡都寒寒地, 匆匆看了一眼, 就趕快要我放回去, 其實我自己也嚇得滿臉發青。 當天晚上剛好有狗在長嘯, 相傳是狗見到了鬼在哭, 我還以為是那罈骨灰的鬼魂要來找我算帳呢? 接連幾晚都躲在家裡不敢出去, 以後好一陣子偶然聽到狗哭, 心裡還是毛毛的。 小男孩幾乎沒有人不喜歡游泳的。 我們那個時候台北只有一所「東門游泳池」, 在暑假時對外開放, 每天都擠得人山人海, 只能泡泡水而已。 因此我們幾個大孩子就常常溜去「水源地」。 由於泥沙車老是在那裡挖沙, 弄得水底坑洞處處, 一不小心就會踩空掉進坑洞裡, 不會游泳的人就有沒頂的危險。 幾乎每年都有人溺斃, 所以父親嚴禁我去。 回來後自然不敢承認, 可是他只要用手指在我身上一刮, 就原形畢露了。 剛游完泳的話, 刮一下皮膚就是一條白痕, 沒有泡過水則是紅的, 想賴都賴不掉, 當然不免吃一頓板子。 然而禁者自禁, 好玩的我還是照去不誤。 由於每天晚上都搞到午夜以後才回家, 母親和弟妹們早已上床, 而院子裡的門不能不關, 因此我就每每翻牆而入。 好在母親總是留下一扇窗子不上鎖, 我才不會有家歸不得。 後來唸大學時交了一個女朋友, 她父母認為我不長進, 沒出息, 不准我們來往。 他們那裡知道我從小就練成這項翻牆走壁的絕技, 照樣有時和她見面。 至於到美國後唸了一堆子學位, 成為中學班上學位最多的書呆子, 不但別人不信, 恐怕是連從前自己作夢也都想不到的事吧! 年紀漸長以後興趣轉到打籃球上面, 每天放學後還是不回家, 和幾位住校生不打到月滿西樓不罷休, 雖然不回家照舊, 可是這段玩泥巴, 打鳥, 捉蛇的童年, 也就無疾而終了。 我的童年快活麼? 那真是每天都快活得很。 幸福嗎? 如果有機會再重度一次童年, 我想我恐怕還是寧願在一個溫馨的家庭裡長大, 做一隻菜鳥也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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