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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與牡蠣
2010/10/02 20:18:19瀏覽160|回應0|推薦0

核四與牡蠣              

 

    近來的「毒牡蠣事件」所引發一連串關於養殖牡蠣滯銷、養殖業者生計受損以及研究學者之學術清白等問題,似乎有如另一場「核四爭議」一般,問題焦點又正漸被糢糊及扭曲當中。蓋「核四爭議」演變至今,早已不是公共政策與憲法理念之爭,而是行政與立法權力之爭,在朝與在野黨派之爭,反核與擁核意氣之爭,本土與非本土意識型態之爭,年底立委選舉政黨輸贏之爭,甚至是宣布停建與續建過程行政與立法首長面子之爭。而看似單純的學者發表研究報告刊登於國外著名學術期刊的學術行為,卻可被主管農政當局指出其中含有不尋常動機,進而使得法務部長下令高檢署調查偵辦,這幾位具名發表研究報告的學者,冷不防說不定還會被扣上助匪通敵的大帽子呢。

 

    牡蠣到底有毒與否,和核四究竟須不須建,其實一般普通民眾怎會有充分的知識和資訊去做專業判斷,但這樣的問題卻又實在與我們一般普通民眾有著莫大的關聯,如果牡蠣是沒有受到污染的,那麼吃出健康吃出營養則人人皆大歡喜,何樂而不為;如果核電廠是安全而核廢料的處理也是無虞的,那麼家家戶戶各行各業用電無缺,經濟發展自然也就無所阻礙;相反地若不慎吃了毒牡蠣會使人身體致癌,漁民生計遭受嚴重打擊,萬一遇上核電廠意外和核廢料外洩,則會使人終生四肢癱瘓,生存環境遭受污染浩劫,那麼屆時又該如何呢?

 

    若回歸到問題和爭議的本身,「核四爭議」反映的是我國長期能源發展的公共政策該如何制定,經濟部與經建會該如何提出一套具體且可行的能源供應方案,以保障國家經濟的長期穩定與持續發展,並盡一切可能做到兼顧環境維護和降低污染的雙贏目標,政治人物便不應帶領支持者將爭議擴大為非理性的抗爭。「毒牡蠣事件」亦同,暴露出台灣西部沿海地區長期遭受污染的環境該如何改善,環保署該如何制定相關法令以遏止不肖之事業經營者隨意將有毒污染源物任意傾到和排放,農委會該如何擬定合理監測與檢驗標準,並負責確實地執行監測與檢驗的工作,以保障通過檢驗的農漁牧產品的上市銷售及消費民眾的食用安全衛生,並即時篩檢淘汰不合格的產品,而負有政治責任之行政首長更不可將問題導向深不可測的政治陰謀論調。試問,若說遭受有毒污染的漁業品是從台灣東部沿海地帶所捕獲的,一般民眾是否會立刻有直覺上的懷疑與不信,甚至說有毒魚品是來自於向以自然環境保育著稱的加拿大或是紐西蘭等國家,一般民眾豈會相信如此說法?因此「核四爭議」和「毒牡蠣事件」所同樣顯示出來的是民眾對於政府施政信心與信賴的問題,要核四停建,反映出一般民眾對政府保有經濟的持續成長信心不足,核四縱使續建,亦使得部分民眾對政府完全處理核能廢料的技術缺乏信賴;說牡蠣無毒,也反映出一般民眾對政府所提出的辯白與說帖信心不足,牡蠣縱使無毒,部分民眾恐怕對政府維護與改善環境污染的能力與魄力依舊缺乏信賴。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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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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