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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觀光,必先正名
2010/10/02 22:06:08瀏覽174|回應0|推薦0

發展觀光,必先正名

 

    在行政院召開是否開放東部新設高球場會議後,與會經建官員作出了「在考量東部產業發展下擬建議開放」的政策宣示,而細觀其支持開放理由,竟然主要是因為「經建會在推動東部產業發展計劃時,發現很多案子都是投資觀光休閒遊憩,而東部除了美崙球場外,並沒有其他的高爾夫球場」如此而已!

 

    中國古代早在周文王時期,易經觀卦六四 辭中便有「觀國之光」這麼一句成語,而左傳中也取其前後二字稱為「觀光上國」;深究其義可知,觀光一詞在中國古代實際上是「一國之君遊覽視察他國政策風習」的一種戶外活動,其目的當然在於瞭解一個特定陌生環境的種種既有現象,瞭解的範圍則包括了人文社會及山川自然等等。由以上的發展過程來看,具有觀光意義的戶外活動,在當時雖尚未形成一種普遍風潮,只不過是上流階層的遊覽視察行為,但是以學習瞭解當地政策風習的謙卑心情,身體力行觀國之光的朝聖風範,畢竟明白展現了尊重地方既有發展的人文概念,且不以一己之好惡私慾行破壞干預之魯莽行逕,更遑論要將原住居民世代賴以為生的美麗家園破壞殆盡,只為少數外來「觀光客」短暫享樂主義的實踐?

 

    針對促進臺灣東半島的產業發展問題,雖在產官學界幾番討論下,各方皆已有了「推動觀光事業之發展」為一最佳發展方向的高度共識,然而對於要不要將臺灣東部「西部化」廣設高爾夫球場,以吸引官員口中所謂的「貴族式」的觀光客前往東部消費,以促進觀光相關產業發展,猶如前陣子喧鬧一時的澎湖應否設置「觀光賭場」問題一般,只不過是又添一樁外行領導內行的錯誤決策模式,錯誤決策所導致的錯誤政策,其實其結果必然是藉發展觀光之名,行生態破壞之實,當地住民不但未蒙開發之利,則早已先受摧殘之害,最後在發展觀光與地方產業的冠冕口號下,實際是權貴享樂並追逐土地飆漲利益後的雙輸悲慘下場!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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