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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的出版模式--電子書+創用CC+電子書城-上篇
2010/04/20 21:31:57瀏覽1107|回應1|推薦1
   電子書……不,應該說是『電子書閱讀器』這種東西,將會改變我們下一代以及下下一代的閱讀以及作者寫作習慣、消費者購書、通路商銷售書籍的模式。
  閱讀習慣也就算了,那麼作家寫作習慣,消費者購書、通路商銷售書籍的模式也會改變……這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有很多業餘作家的作品都很不錯,但是都被出版社的編輯用『不符合市場需求』給打了回票。
  這些業餘作家並不是為了要出名,更不是為了要賺錢,很單純的,只是因為興趣。
  是的,如果只是很單純的興趣,並不需要公開自己的作品,對吧?
  但是,能夠讓自己的作品公開出來,讓更多人看到自己的作品,我相信這是每個作家的願望。
  但是,沒有市場競爭力的作品,是不被出版社承認的。
  簡單的來說,我們看的所有的作品,全都是被挑選過的、篩選過的。
  問題來了:出版社的選擇,真的是我們需要的嗎?真的是值得出版的東西嗎?

  我的答案是:很少,非常、非常的少。
  就因為帶牙套的人是個藝人,這樣也都可以出一本書,這種出版社乾脆倒掉算了。
  還有,仔細去逛書局的話,會發現書局的資料量越來越少,垃圾資訊變得越來越多了。
  現在的書局,架上最多的都是投資、如何賺錢的書,再不然就是參考書,最後就是那些被捧上天,卻沒有任何價值的書。
  簡單舉個例子:『達文西密碼』我看過,我覺得不錯,但也沒有那麼好,好到可以大吹大捧的地步。
  再舉個沒有辦法不說的例子:九把刀的作品很不錯吧?但我並不覺得怎樣,也沒有好到那種不看會死的地步……
  不對,應該說,我沒有那個膽量去看九把刀的書;因為我自己也有在寫小說,雖然現在沒有什麼名氣,但如果哪天九把刀和我用了同樣的題材,又一不小心出名的話……我實在不想看到那個超過三十歲的醜男人又要在那邊唉唉叫的樣子……
  不只是九把刀,還有朱學恆的書我也不敢看。
  看個年紀超過三十歲的醜男人唉唉叫已經很痛苦了,還要看個年紀超過三十,又壯的像條牛一樣的男人唉唉叫的樣子,那會更痛苦……

  『哈利波特』這套小說,一開始根本沒有出版社願意幫羅琳出版,因為出版社認為這是小眾市場,沒有市場價值。
  那……現在呢?
  不只是『哈利波特』,曾經有個文學界很有名的作家,用其他的筆名投稿給出版社,但每個出版社都不願意幫忙出版這本小說。
  我只想問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出版社提供的資訊,真的是我們需要的嗎?
  我認為……不見得。
  
  以現在的出版的模式來說,一本書的出版成本很高。
  內容就不用提了,從紙張的選擇,到印刷的成本,我個人粗淺的判斷,只佔了五分之一;然後就是出版社的成本和利潤,我個人認為應該也只佔了五分之一。
  另外的五分之一就是通路商(書局)的成本和利潤。
  那剩下的五分之二呢?宣傳、廣告的成本。
  那麼……作者本身的創作成本和利潤呢?基本上只有一本書的3%到5%左右,這還是必需要賣得出去,就算賣出去,沒能夠賣到一定數量,這個3%到5%,作者本身還不一定拿得到。
  想想看,如果說跳過出版社這一個龐大的吃錢機器的話,會是什麼樣?
  
  為什麼這幾年出版社和書商老是喊窮?
  因為網路的崛起,使得閱讀者的閱讀習慣改變了;這樣的改變會不斷地改變,絕不會停止,而出版社這個龐大的吃錢機器反應卻慢得像隻恐龍似的,一時反應不過來。
  出版社在出版業一直處在至高無上的位子,出版社可以挑選作品,就算在怎麼爛的作品,只要出版社大吹大捧,就可以捧上天;如果出版社看不順眼的作者,不管那個作者的作品好到可以把那些老前輩全部幹掉,出版社也不單單不出版那個作者的創作品,甚至還可以動用社會資源把那個作者搞爛、搞臭。
  這種黑暗面,不要說沒有,也不要說這是我的妄想,自己去判斷吧。
  
  另一方面,現在的著作權法爛到極點,爛到只保護到『著作權人』的部份,卻沒有保護到『創作人』的部份。
  怎麼說?
  如果由律師來解釋的話,只會把問題複雜話。簡單的來說,就是『著作權人』可以花很少的錢向『創作者』買『著作權』,買到之後,『著作權人』可以有長達七十年的時間用這份『著作權』來賺錢。
  假設,一本十二萬字的小說的『著作權』,出版社用三萬塊的價格向作者買了這個『著作權』;之後不管這本小說印了幾版、幾刷,就算出版社出不出書,這一切都和作者無關,因為當初簽約的時候,『創作者』已經放棄了『著作權』。
  如果不出書的話,這個責任出版社可以說:『合約上沒有寫,所以出不出是我的事情。』;如果出書又大賣的話,那出版社也可以說:『合約上我已經買斷了你的著作權,我不需要支付你更多金錢。』

  這種著作權法,到底保護了誰?

  因為還有很多想說,重點就放在下一篇吧!
  對,沒錯,待續!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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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rkscat&aid=396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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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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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激動了!
2010/12/15 02:32
不要說的那麼絕對,這樣說法會出現語病!開放的社會也有壟斷的現象,但還是有莫莫無聞的"非主流"出版社存在,對吧!只要還保有選擇,就不要存有那麼大的怨懟。網路的興起,不也出了你一股怨氣?主流出版商不賺錢,不正合你意?

說一個看法與你聽:
出版與電子書結合,緊接著會受到最根本衝擊的,是教課書部份。以集體議價買賣授權的方式,讓大量使用的教課書以量價結合的結構,在學校間與校園裡運行。經授權的教課書,或電子版、或選擇性的印出來閱讀,在校園內將為電子書打開第一扇真正的運用;就是有點類似於學校授權軟體採購。
markscat(markscat) 於 2010-12-27 18:47 回覆:
  我的重點並不是在於壟斷,而是為什麼有人想要壟斷,以及該怎麼阻止壟斷。
  為什麼有人想要壟斷,其實很簡單:人性本貪。
  每個人都希望能夠比別人更有錢,比別人多拿一點。這就是人性。
  所以,如果要遏止壟斷,就必須想出一個新的獲利方式,來取得最大的公平性。

  現在的出版社不只是壟斷了錢,也壟斷了權;出版社完全掌控了出版模式,他們可以決定要不要出這本書。
  想想看,只不過是個名人,帶個牙套寫成一本書都可以出版,請問我們這些苦哈哈的作家該怎麼辦?

  當瞭解在台灣當個單純寫作的作家會餓死之後,就可以瞭解,作家的書能賣多少,一本能賣多少錢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個名。
  有了名,利就跟著靠過來。

  但……像我們這些作家,寫作真的是為了名和利嗎?
  不,不見得。我們只是想要完成一個夢想而已。
  但當出版社壟斷了出書模式之後,我們的夢想也跟著被阻擋在牆外,那些既得利益者,別說讓你吃肉了,就連湯也要喝的精光。

  我的論述當中,並沒有分什麼主流、非主流,因為不管主流還是非主流,都是同樣的黑。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不管主流還是非主流,大家都是要賺錢的,不賺錢,誰都別想拿錢。
  那好,要出哪本書才賺錢?由誰來決定?市場嗎?誰去做過市場調查?有誰說明過這個市場很大?
  還不是看哪個作者比較有名氣,所以才會幫她出書?
  彎彎就是這樣起來的。
  相信我,台灣就只有彎彎,也只有一個彎彎。

  真正讓我不滿的,並不是壟斷或是獲利模式,而是誰來決定這本書能不能賣?
  現階段的模式,就是由出版社來決定,理由?沒有理由,也不會有人給你任何要出版這本書的理由。
  文學小說,說你這本不夠文學,愛情小說,說妳這本不符合大眾需求。
  就算是文學比賽也一樣,就那幾個人決定你的小說的生與死,你是否可以成為一個作家。

  今天,如果我出書的目的不再於賺錢,而是在於希望有人看到我的小說,喜歡我的小說,那為什麼我要讓人來決定我的小說是否能不能出版?
  簡單的來說,像我這種業餘小說作家,在沒有網路之前,我們根本不能實現我們的夢想,我們出版的管道完全被封死。
  
  至於教科書……說真的,那並不在我的討論範圍內;因為並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寫得出來的,甚至需要一整個團隊來寫一本書。
  再者,教科書的部份並沒有什麼『創意』的存在,就是死死板板、硬梆梆的東西,基本理論都很硬,都已經變成了定律、定理了,怎麼改?如果真要改,可以,請提出新的研究和理論來。
  我就不相信哪一家教科書會教你1+1不等於二的鳥理論,哪一家教科書出版社膽敢出這種鳥理論,肯定開幕那天就是倒閉的那一天。

  真要說教科書的變化,也多多一些例子,讓人更加瞭解這門學問而已。
  就以程式設計的書籍來說好了,基本上,越厚、越本土、越便宜的書,裡頭講得東西愈低階。
  像歐萊禮的書的特色就是薄和貴,而且還越薄越貴。
  因為歐萊禮的書把你當成有一定基礎的人再看,所以一些低階的東西他們都略過不提。
  相對的,像是施威銘工作室出版的書,基本上都很厚,而且比較便宜。但是裡頭的知識相對的很少。
  因為他們的對象都是一些剛入門的人,所以他們會說得很細,圖片也很多。
  這樣並不是說不好,相反地,這讓人有多種的選擇;只是買書的人必須要瞭解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