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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7 03:08:30瀏覽2147|回應1|推薦6 | |
那是一個炎夏已逝, 涼秋尚未誕生的交替季節, 那棵曾被猩紅鷺點燃過的血樹, 仍矗立著。 腐爛的木蘭花污染了花園, 鐵刺草成排地夾長在紫地撲之間,煙囪上的蔓藤,仍舊茂盛,只是那個已去的黃鶯鳥巢,像一個空搖籃,掛在榆樹上搖來晃去,那最後一季的墓園花草還在盛開著,它們的香氣飄過了棉花田,穿過了屋中每一個房間,細細地叨唸著我們家族中逝者的名字。 很奇怪的是,如今,那個夏天雖已消逝,但是一切對我來說,仍是那麼清晰。廚房門外的那塊磨石,仍被立在血樹旁邊,假如現在有黃鶯在榆樹上唱歌,那歌聲會像銀灰一般地從葉間流失。花園整齊,房子光亮潔白,灰色的院籬筆直地穿過院子,有時,(譬如現在),當我坐在涼快的,掛著綠窗簾的客廳裡時,那塊磨石就會開始轉動,時光會倒流,而我,就會想起嘟豆。 嘟豆可能是任何男孩子所能擁有的最神經的弟弟,當然,他的神經不是像老小姐蕾娣那樣,蕾娣單戀著威爾孫總統,每天給人家寫一封信。嘟豆是一種可愛的神經,是那種令人出乎意外,異想不到的神經。他出生時,我六歲,光打外表看來,就令人大失所望,他全身彷彿只是一個頭,身子紅的,萎縮的像個小老頭子,大家都說他活不了,只有耐喜姑媽例外,因為是她替嘟豆接的生,她說嘟豆會活,是因為她相信他生下來時,頭上頂著一層膜,那個膜是用耶穌的睡衣做成的。爸爸和木匠西斯先生為他用紅木做了一個小棺材,但是他沒有死,而且到他三個月大的時候,他們為他取了個名字,叫做—威廉.阿姆斯壯,這樣的一個名字,真有如將一個大尾巴釘在一個小風箏上,聽起來只適用於墓碑。 我認為我對許多事都挺行的,譬如憋氣,賽跑,或是爬老太婆沼澤上的籐子等等,我多麼希望能有人跟我比賽丟馬蹄環,打拳擊,跟我一起爬到榖倉後面的那棵杉樹頂上去看大海,我想要個弟弟。但是媽媽哭著告訴我說,即使威廉.阿姆斯壯活了,他也永遠不可能陪我做那些事,她抽蓄著說,他可能是個”白癡”。他無論活多久,也只能躺在前面臥房中間的那塊橡皮席子上,在那裡,白紗窗簾被海風吹得像澎湃的浪濤,發出有如棕葉摩擦的沙沙聲。 有一個無用的弟弟,就已經夠了, 若再加上白癡,那簡直令人無法忍受,所以我開始計劃著用一個枕頭將他悶死。 總之,有一天下午,我觀察他,我把頭伸到他床尾的鐵欄之間,他用眼睛直瞧著我,竟吃吃地笑了起來,我跳出房間,到了迴音繚繞的走廊,大聲喊道: 「媽呀! 他笑了, 他不是白癡! 他不是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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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