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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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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7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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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前曾聽說.... 有記者為了要得到爆點的新聞... 在現場不斷的鼓吹想跳樓的人,不要拖拖拉拉..乾脆一點..就跳下去吧 這真的是壞記者,但我想,現在的記者沒人會做這麼缺德的事 到目前為止水果報與數字週刊我還是覺得挺不錯的(但我還是不鼓勵畫面太over) 因為它們不畏強權揭發許多大官們的地下醜聞 在這方面的確是做的非常好,這才是真正的"報導事實的真相" 各位記者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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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 我也正忙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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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8 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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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 外國人網友,請明察,我又不是說你講的例子不存在,我是指你以這些例子來說明,與本案例而言並不貼切,我寫那是跳脫此案例情境的提問,不是指不存在,此間差異大矣,請明辨><! 你若想多聊,可以過來我訪客留言版談,或是打電話來也可以,因為打字太麻煩,用講的才方便依對話的範圍與深度互動,並適時調整用語深淺以促進有效之溝通. 尤其這次事情(算是個小風波好了) 事實上根本沒有必須提到個人私利與情理法衝突等那麼高調的層次,事情的情境 幾位網友以及我的地一篇發言等,其實都已經點得很清楚了!不同立場雙方的思考 我們也都很理解. 你若未確定此次小風波之起因,可以到鋼~的留言版與他討論,他算是半個當事人,他 後來給我的資訊也充分證明我最初的立場與言論點出重點,並合情合理.相信你問他後會有更清楚的角度來思考. 此篇我會回,是如前信任你的討論誠意,但請多想,也謝謝你提供資料參考,社會的現實與理想面,我於人世自然有所體悟,否則有何資格與其他網友談東論西,論事說理當避其極端,泛道德主義,泛理想主義,功利主義之流者,皆非我輩之視野,見我發此言你當可知其一二. 再次建議,有問題請到我那邊私聊,想用公開留言也可以,版主與水果妹不想談的部分,請你多費心想想,避免因為基於你看似好意的應援而再揭之,我前面提過,意見提出與眾網友討論了,已足夠,外國人網友你可細想,以免誤發言語流彈:P 前篇已提過,此案例眾人就事論事,不想變成針對記者當事人來發言,多數網友都是以禮相待,給彼此空間的.大家加油^^ 以上,5分鐘寫完,要趕時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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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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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7 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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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小皮: 很難對1~11做回答,因為我正在工作 我只就一件事回答你我的用意. 我從未覺得該為了錢而摒除人性,只是你談的是理想,實際上是不被見容於這個社會的.我問你的工作,是因為如果你是還沒有工作的人,你得先了解了職場的生態後,才可能來回答我提的三問題,而我相信90%"工作過"的人(除了老闆或教授級那種不問人間疾苦的),是不可能照你的方式做的.不為嗎?非也,是不能也.為甚麼?這真的只能等你親身在一個組織裡幹了三年以上,你才能體會,我在此有再多的解釋,是沒有意義的. 而我所舉的例子,那是存在的,並非模擬.我就是一個研究生,也是一個設計師,只是我是設計房子罷了,如果我照你所說的去做,要不是畢不了業,就是每天換公司,相信天下有80%的研究生和工程師(幫別人工作的,不是自己當老闆的)都會同意我的說法.不然,坊間不會有一堆如何在職場生存,或是與上司應對的書刊 其實我還有兩個東西想推薦你看,一是白色巨塔(日劇版),這個你可能看過了,另一是最近美國校園槍擊案,NBC對於影帶的處理方式,相信你的感想,會像你對小辛或記者處理方式的不認同,是一樣的.只是,訪問過的醫生,都說里見醫師的做法,是醫生根本不可能這麼做.而NBC呢?那就是更實際的事情,擁有的影帶,是播還是不播?獨家,寫實,還是同理心?最後還是播了,為甚麼? 我留言所能提供你的,也不算是建議,而是大多數人終有一天會遇到的事情,只是可能會以另一種形態發生在你身上,到那時你可以再回來看看,也許你就可以了解今天小辛,或是一個記者寫下這篇blog背後的心情,和我想讓你了解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慨. 一些其它你的留言,我不是選擇性跳過,只是我也同樣很忙,就先回到這了,不好意思,還有我用詞不當的地方,也請一概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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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的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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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7 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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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其實以版主的工作性質,這樣跑新聞的標準沒錯呀,哈哈,相信每一位記者朋友都有足夠的智慧在工作中學習,並時時反思自己的務實作法與價值判斷,好讓自己當陷入複雜情境時,可以快速找出最佳的平衡方式,讓事情圓滿~any way,也祝你工作順利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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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批評與建議,但~~~,我不想因此而傷了和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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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7 0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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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小皮 感謝您的回應,但我不想再多說些什麼了! 我還是會以我的社會標準去跑新聞, 對於網友好的建議,我會虛心接受, 至於我不認同的看法,我也會了然於心! 感恩! (附註:重申一次,這是我的部落格,如何留言'怎麼留言,我能決定,這裡可以有言論自由,也可以沒有言論自由,你應該清楚,再度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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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與眾網友共勉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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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7 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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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網友你好: 才剛說小皮把想討論的都說完了,剛好你來聊,因為文中可看出你願意正面回應, (提出不同觀點並表明你與當事人的關係),就論壇而言,這樣的互動是有意義的,那就聊聊吧,! 先說以下寫法,因為我跟其他諸位網友都覺得該說的差不多表達了,所以不想再特別針對本案例回應,建議若要討論,可跳脫辛記者之個人角度,可以一位記者碰到情況該如何處理之類討論之,以免若入對辛先生投下太多批評之議,此也非我們諸網友本意,故下文我提及時, 先以當事人或記者稱之^^ 1.首先,第一篇小皮(peer)之留言,一直沒當事者回應,講小皮好可憐,其實這樣太言重,哈哈! 應該說是可惜,對於第一篇或後來的第三篇也未有回應...(唯一的回應是說:看不懂留言內容,並指出不是因為心虛不回等...仍未見相關回應)這樣的情況可說令讀友們感到可惜,我是很好奇大家可以怎麼討論啦. 以你說可憐一辭的話,此討論的情境而言,若是有話講不出,或有話不敢講,才是可憐,所以你寫發現樓下的小皮好可憐...反而不適合:P(當然我可以理解你以開玩笑的寫法作為開頭^^) PS.你提到記者們忙著跑新聞沒時間回,我第二篇有寫,因為我第一篇留後,還有其他網友留言,但期間記者先回後面的留言,對我所提,未置一詞,故我才提到未友人回應之殘念><! 2.讓我們來談談超速的問題.先說明: 超速是當事人講的,法理情之順序也是,領人薪水交差也是繼這自己寫的(請見其原文,不知修改版是否異動?),所以小皮是循著文中脈絡與情境,來提出:既拍照現場以合法性優先考量,那超速違法在前,該作何解的論調?! 3.你以此破題:先提超速的問題吧,的確不是因職業之便,就可以把超速合法化... 我先回應,事實上市可以因職業之便,把超速合法化的! 例如政府官員南北趕場,不是都警車開道,超速狂飆,此為合法化也. 再者,你提到三個例子,並以錢與情理法來問小皮作何想? 醫師救人一例,我會支持,人命關天,惟有無留露優越感?以及這種優越感是否會被質疑,需視發言內文與態度等而定,但以你所說,超速係不得不的救人舉動,誠令人佩服,並希望下次有救護車可以護送,使相關案例可以合法超速也比較安全趕回手術現場... 至於你又寫:是用同理心說,法律沒有給你權力超速,一切都是天意? 基本上,有同理心的人並不會用此言詞發言,似乎有誤解同理心概念?煩請查證. 另外,三個例子,屬自外於本討論串亦可獨立成立的內容,此種跳脫本案例情境的提問, 流於個人層面的對話,並不適宜,但我信任你的討論誠意,故與你以下作討論.
你提出之例子,係預設情境,但亦為社會中可能發生之情形. 若要我講,如果我在計畫中,我會質疑教授是刻意騙錢還是計畫出錯? 有錯我會與之溝通以提出正確規劃,若是該徒原意騙錢,那我應該不會與之共事, 或可投稿水果報揭之惡行等:P 另外衣服例子亦然. 第三個,打考績例子,怎有公司以一次超速沒拍到新聞來打考績?並直接以0或100評之?此公司有問題? 又若該工作非要被逼得多次違法才能有好考績?可試探違法原因何來?有無必要?對社會貢獻等... 此例若要探討,可再定義情境細講,以利共同討論. 4.你提到[究竟職場之中,是誰說法理情在錢之前?] 應該這樣說,在商言商,利益是最大考量,誠屬合理,也就是你說職場上,錢(也就是領薪水)似乎最重要的事,沒錯,但以作為一個人的角度觀之,個人行為上的情理法等各種考量,在於自我的價值判斷與選擇,請注意,作為一個職員,一個生意人等的同時,他也是社會上的一個人,此兩者是具存的,因此,講到這裡,應該可以理解上述概念.簡單的引陶先生的話作補充:人之所以為人,係能夠超乎個人利益,為關懷別人同情別人而犧牲, 這是人性可貴之處,亦是人性可稱上莊嚴之處. 接下面5-11點 peer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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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與眾網友共勉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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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7 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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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面1-4 peer留言 5.還有,我是以旁觀者來看此一事件,也還沒真正用傷患家屬或義消等角度來評論,不然發言方式又不一樣了. 同時,也沒有人說[全天下記者都一樣],這是過度解讀了-_-! 6.最後一個例子恰巧相反,以你的論點而言並不適當,可見對同理心的概念有誤,且不多作說明,因為很清楚,而且有點累,哈, 要再討論再看後續發展,還是請其他網友協助先說明一下...:P 7.你最後說對一個個人blog作者作如此批判,我們再說一次,我們會看到文章,是因為北聯合報網站選為民意論壇下面那個部落格精選之類 的欄位,並非刻意進入來找碴,作者一開始開放非註冊網友留言,並以記者身分發言,以網路領域已屬可受公評之議題,也都是理性討論, 並減少對個人之批判,我們多位讀友討論的是那樣作的合理性之類議題,若要針對個人批判,相信並非如此內容,相信先前握手網友都知道此意. 8.你有提出對我個人的工作等疑問,首先,我不認為解釋同理等說明需要知道工作等事項,我與其他諸位網友完全不熟悉,我也可以清楚理解他們的論述,再者,血腥照片根本不是最大重點,你可能沒看清楚問題所在,至於一開始的[看!擋三小~記者照相機鏡頭,找死! ]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causa12&f_ART_ID=930529, 我當初是看到udn首頁下的連結這一標題而好奇觀看的,想說那來大事,記者大罵至此... 當然,如果有其他網友認為說明相關資訊有助於對話,可再提出,一併討論. 9.建議此系列回文如還要對話,可另行發文併隱去當事人資訊來公開討論,因為再針對此多講,容易被誤會針對當事人, 請注意,我們幾位回文都很清楚,是針對此一事件,加上前兩次的當事人相關回應,其實可看出目前話題動向;p 為避免討論過度,建議有意見可以如上做法來對話,或另啟網路空間相談,因為我與其他網友都有共識,不希望話題模糊,甚至變得 有針對性><! 10.上善若水,與眾網友共勉之 11.因為換電腦不方便打全形標點,故以上句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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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同理心,何謂法理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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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6 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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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好多時間才把留言看完 發現樓下的小皮好可憐 ,第一篇留的小辛沒回你 我來吧,因為他和蘋果妹的確都忙著跑新聞 先提超速的問題吧,的確不是因職業之便,就可以把超速合法化 可是我想問,如果今天一位醫生,因為50公里外他的病人危急,超速趕去救醫,然後他在blog寫下"今天聽到緊急電話,我以時速160趕到醫院開刀",你稱它叫職務之便的優越感,還是恪盡天職的表現? 今天如果他合法的到了醫院,人卻死了,死的還是你認識的人,你是想殺了這醫生,還是用同理心說,法律沒有給你權力超速,一切都是天意? 不要說這叫混為一談,因為沒有這種超速的記者,你所看到的新聞也少了50%.今天不過是因為血腥的照片,可以被批,那你曾看到溫馨感人的照片,又獲得了多少的掌聲? 對於錢與法理情,我提三個問題問你,三個,是因為我不知道你是甚麼職業和身份 如果你是學生,你發現你指導教授所提的計畫書完全是錯的,意謂根本就做不出結果,可是他已經從國科會拿到100萬養整個實驗室,當然也包括你,你很勇敢的跟教授說,你在騙錢,我不做嗎?(錢與理) 如果你是做設計的,比如說衣服,用某種質料可以讓公司省下100萬,可是你深知消費者穿了一次就會壞,老闆要你做,你做不做?(錢與情) 如果你是報社主管,今天小辛打電話跟你說,有人說不能因採訪而超速,所以那新聞我沒拍到,請問你在年終考績,是給小辛滿分,還是0分?(錢與法) 究竟職場之中,是誰說法理情在錢之前? 如果你不介意,是不是也說說你的職業,我想我可以跟你討論在你職場的法理情 在你的留言,你可以用家屬和救災人員的同理心指責小辛,可是在我眼中,你卻忽略了這些照片背後所包含的辛苦,以及是否你又用同理心來看待記者.今天我只同意某些照片不該出現,但對於心態與想法,或者是處事的態度,都不是非這一行的人有資格評論的,甚至因為他一個人,就說全天下記者都一樣,更是奇怪 我最後用一個電影情節,來回應所謂的同理心 李修賢和周潤發演的喋血雙雄你有看過嗎?發哥是殺手,李修賢是警官.在劇末兩人被一眾黑道圍在教堂裡,發哥要拿槍殺出重圍,李修賢要他不要再殺人 賢說: "小寶(發哥),把槍放下,不要再犯錯了" 發說: "好,你走出去,告訴他們你是警察,看他們會不會把槍放下" 深思一下,你是不是只會叫人把槍放下的人 在批別人沒有同理心之前,請先想過,自己的同理,又是在哪個天平上. 我不是記者,乃一介土木工程師,只是因為被色誘所以因緣際會認識記者朋友們,而在眾多噓聲中,我願意給記者更多的掌聲 嚴正聲明,我反對血腥照片在此出現,但我想小辛已經拿掉或修改了,除此之外,在一個個人的blog,做如此的批判,我想這也不是一個部落格讀者,所該有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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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知道你們的意思,那就討論到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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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5 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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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有點失落,都不回應...還虧我去看提問了書!哈! 一來我又沒有提問(充其量是設問法而已),二來水果妹這麼機靈, 怎麼會聽不懂我在說啥呢? (若真寫得太跳躍不好理解,還煩請多看幾次試試囉><!) 不過小皮先也討論到此為止,因為意見都已經表達了, 辛記者與水果妹的回應模式大概也清楚表示了,那就這樣囉! 除非有新的對話方向,或市與其他路過討論者問好, 否則我針對本案例的回應也先到此為止,也謝謝提供 此一空間讓我們可以討論 (雖然後來改成要登錄會員才能發言相較之下麻煩些), 謝謝路過眾網友之分享與收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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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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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5 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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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皮的言論我就不多作回覆了 因為我看到 一to 二to 三to落落長不是很有興趣,不過沒關係你可以繼續慢慢留言,我是不會理你的,而你也千萬不要認為我是心虛或怎樣不回答你問題,實在是你的問題讓人看不懂,也不曉得你想說啥,提問的技巧或許可以參考一下相關書籍。 吃豆腐喔?不賴ㄟ,雖然我沒想過會被人家認為我吃人豆腐,不過這是第一次,靈祖馬粉爽,希望有機會能再多吃幾次。 至於我跟辛起鬆嗎?他是我的同事,我跟他好不好是不知道啦,只是我每次看到他只有想槌打他的念頭,有時候這傢伙勒,就是臭,不過心地很善良,幫不幫他說話?他好像還沒有偉大到這種地步,本人就事論事發表感想而已。 不過呢,這邊還是要繼續吃大家豆腐一下,我,愛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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