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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在搞軌!」第二集「跌破眾人眼鏡的李泰安」
2006/05/29 00:55:52瀏覽15878|回應27|推薦36

寫在前面:該案尚未結案,所以,小記者往後只寫自己觀察的感覺,不會妄加定論,先前有不妥言論,請各位見諒!

「什麼!屏東地方法院裁定李泰安當庭釋放!」「喔!不要吧!搞屁呀!哪個豬頭法官呀!」別懷疑,這些對話是527日下午245分,守在泰安休息站記者聽到李泰安獲釋時,每個人說出的第一句話。

長期留守李家的眾家記者們,原本準備好放假心情,以為當屏東地院裁定李泰安羈押,我們只要找到李聚寶、他的太太吳春芳,問問他們的心情,就可以離開,返回溫暖的家,哪知道結果出人意料,現場「幹」聲四起,繼續工作。

到泰安休息站工作,每天面對李聚寶、李泰安、吳春芳,他們只要一起床,就會看到十多個記者,圍著他們問問題!李家父子的記憶力很好,他會記得你是電視或平面的記者,記得我第一天到,同業介紹我跟李泰安認識,提到我是聯合報記者,他馬上就講出同事的名字,隔天,看到我,就先喊聯合報,並把我的名字講出來;李聚寶也一樣,碰到認識的,他會說多一點,不認識的,就會說的少。

李泰安一副無厘頭的模樣,讓我非常佩服,他每天早上睜開眼睛,就會有一群電視台記者包圍他,拿著報紙、詢問他的看法,李泰安總會不疾不徐地拿起報紙,向眾人說「等我一下,我去上個廁所」報紙一拿,就到屋內,約過五分鐘,他出來了,只見報紙上有他拿筆標註的重點,逐一解釋及答案。

「李泰安會不會說謊?」我的答案是「會,而且他的城府很深!」我認識朋友時,第一眼總是感覺很直接,回想我第一次看到李泰安,我發現他的雙眼神秘中帶點迷濛,外表雖是鄉下人,但我直覺他不簡單,他有一種邪氣,但被歲月摧殘的皮膚包裹,他不是上流社會的聰明人,是那種草莽型的詭計者。

滿臉老人斑的李聚寶,展現和藹可親的模樣,面對記者客氣發問,他會回答,但總是用河南鄉音解釋一堆道理,記者若是把問題問完,想跟他聊人生哲理,他也會侃侃而談,但是問到李泰安、李雙全兄弟跟陳氏紅琛的事,他就會說「那是他們夫妻的事,孩子大了,我不會過問的。」

 

我個人感覺,李聚寶歲月滄桑臉龐下,藏著很多祕密,這些祕密可能是家人桶出摟子後,他才知道,只是他不曉得該怎麼辦,最後只好選擇放任,兒子們做哪樣選擇,他只能支持,畢竟,他已經沒有李雙全了,他不能再度失去李泰安。

「老謀深算」,這句話形容一個人很會算計,我覺得李聚寶是個聰明人,他雖然學歷不高,但他懂得如何承受外來的壓力,轉換成博取同情的態度。對了,我從一個小動作研判,李泰安已被告身分傳喚,李聚寶頻說不擔心,平常心對待,似乎一副他不管兒子的事,但當李泰安無罪釋放,他趕緊劈柴燒火,要讓李泰安去霉運,我想,如果你認為兒子根本沒作,那何必生火去霉運呢?

以上是小辛在李家駐守12天,對於李家父子的感覺。

南迴搞軌案,幕後藏了那麼多故事,這是我當記者9年,直覺是跟319槍擊案一樣詭異的刑事連續劇。

 

附註:以下是本報記者對於李家父子的觀察及感覺。請參考!

更多的李泰安,歡迎您到「是誰在搞軌首部曲」,或是暗戀小辛的蘋果妹、好友蘋果濱的個人部落格!

 

南迴鐵路「搞鬼」案成了民眾茶餘飯後話題,不少人納悶,李泰安每天應付檢警與記者,幾乎「不事生產」,生活開銷怎麼來?據記者觀察,他經常「一天花不到一塊錢」。 (李泰安抱怨說,應該改為一百元比較好!)

李泰安給人「鬼靈精怪」的感覺,總是一臉不在乎。他說,他的物質慾望低,雖沒有工作,但靠著父親的退休金和以前仲介土地獲得的佣金,「日子過得去啦!」 

李家的經濟情況讓人好奇,雖在庭院種了一些菜,但每天開伙,加上水電、健保,每月一兩萬元跑不掉。了解李家的員警指出,最近兩個多月來,李家雖無一人在上班,但是李雙全的台鐵撫卹金、喪葬補助費都已發下來,「應該夠撐一陣子」,而且,李聚寶退休後,當過里長,做過小生意,應該還有一百多萬元存款,再加上李雙全第二任妻子死亡獲理賠,至今也還剩下二百多萬元,生活應該沒有問題。 

李泰安懂得運用「朋友資源」,每天喝點小酒、抽抽菸,不成問題。不少守候在李家的記者也都認同李泰安真的很會「利用資源」,和記者互動,吃飯、喝飲料、抽菸、吃檳榔,都是記者付帳,他即使不帶錢,也不會挨餓。 

李泰安曾當過計程車司機、國民黨黨工,也開過海釣場,在討債公司打過工。但他的積蓄主要來自十年前擔任土地掮客,據傳當時賺了上千萬元,只是他為人海派,出手闊綽,現今財務狀況並不好,李家目前靠李聚寶的退休金過日子。 

「真懷念以前沒人注意我的日子,就算三天不出門,除了我媽以外,大概沒人會大驚小怪的,唉…」李泰安在部落格「泰安休息站」寫著日夜遭釘梢的感覺。但個性豁達的他,懂得苦中作樂,面對檢警、媒體監控的日子,李泰安把記者當朋友,遇到可以回答的,他侃侃而談,遇到沒有答案或不想回答的,他會含糊帶過,但絕不把話說死。 

相較兒子的「過動」,八十三歲李聚寶則顯得沉穩。他是榮民,早年跟隨國民政府來台,加入知本開發隊,退休後靠退休金過日子。李聚寶過得很儉約,穿得素淨,吃得簡單。可以一天不花一塊錢,每天晚上九時就寢,隔天凌晨五時起床,白天除了看書,就是運動,日子過得很優閒。 

「心如止水、不動怒」,李聚寶喜歡閱讀古書,尤其是孫子兵法,他領悟世事滄桑。他曾說,上半生從大陸流浪到台灣,什麼事情都遇過了,凡事只希望圓滿解決,人生繼續前進。有一次,記者急著問他新聞,只見他不疾不徐說一些話後,接著說「今天新聞就這麼多了」,感覺他很像布袋戲中莫測高深的「老先覺」。 

南迴鐵路翻車案發生,檢警懷疑李雙全兄弟涉案,李聚寶選擇相信兩個兒子沒犯案,從不管外界如何批判。就像他在筆記簿上寫著「這一場戰爭本該避免擴大,奈何對方一再擴大戰線,和平無望,只有據理力爭。」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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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神嗎???
你是神嗎???
2007/11/08 10:25
看到你的意見我明白媒體為何如此了
如果你曾在白色恐怖時代待過
你就不會那麼輕鬆了 不用遠近的去查古金水
今天你忽然被帶走 什麼事都沒做 等被放回來你會不想去去霉運嗎?
此案疑點甚多 搞了一堆證據你只有一個主觀認定
你是神嗎???

辛啟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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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偶糟糕了,快一個月沒有做重訓了!
2006/06/03 11:09

今年端午節,粽子吃不多,截至目前為止,大約只吃十顆左右吧

李泰安被收押,應該還是很多人不認同檢警吧

但是,我認為,真的他有參與啦,他目前的型塑,是他利用媒體所構成的

把自己構成是個悲劇英雄,但熟不知,他是蓄意構築的

當然,這是因為電視媒體搶新聞所致,

不過重點是,他倒底有沒有做,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如果他沒有,人家為何要質疑他呢?


安佩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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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小辛挺瘦的,就算吃10個粽子,也沒問題啦..
2006/06/03 02:34

李泰安能與媒體相處自若,滑溜不羈..也不是一般民眾做得到的..難怪要辦他,像與**鬥法..

主要是最大嫌疑犯已自裁,死無對証,加上未在第一時間,發現收集掌握重要証據,所以案子變棘手了..


安佩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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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訪客也許是..所以會有較強烈的反應..另外..
2006/06/03 02:21

我認同在個人部落格內,只要不做人身攻擊,對任何事件(包括新聞),應該都可以有自己個人的意見,因為它不是新聞稿...

本來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多聽多看不同的觀點,才會有不同的思維,不致成一言堂或苛板的論文...即使電視上的新聞性節目,也都有不同立場的來賓,說著自己主觀的看法,那是被允許的...

不過有些電視新聞的新聞旁白,無意中加了許多形容詞,及自己的觀點,因為用在新聞稿上,就讓人覺得很不妥...


辛啟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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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辛的回應!!!
2006/05/31 18:36

呵呵,感謝大家的支持,讓這篇文章引起大家的共鳴!

小辛目前在唸研究所,前陣子教授就提到部落格的文化,他舉了BCC曾經報導過的新聞,認為部落格基本上也是一個公開場所,也就是說,如果你在這個地方做出人身攻擊,他也構成公開毀謗的。

身為記者,應該都知道這個觀點,只是部落格文章跟新聞的差別是,部落格文章較沒有像新聞那麼照著規矩走,也就是說,可以擁有筆者多一點的情緒跟觀點,但我強調一點,他是在不違反毀謗的觀點下。

這也就是,我為何把與我不同意見朋友的留言留下來,讓大家能夠有多方面的想法。

對於世界上每件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只是公眾媒體呈現的,是多數人較認同的觀點,屬於多數意見,但,他絕對不能代表少數意見,所以小辛感謝給予不同意見的朋友,因為您的建議,讓我可以看到不同層面的面向。

ㄟ,話題有點嚴肅唷,好啦,我今天吃了一棵粽子,糟糕,會胖死唷。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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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事件
2006/05/31 15:26

我覺得blog本來就是個人的事 又不是在寫新聞或評論   個人觀點很正常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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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性質加上時空 就已具備是一件新聞的條件了

這雖然是個人屬性的BLOG 但屬公開論壇 人人可以發表意見 只要不人身攻擊

新聞事件本就應具公正客觀的論點

而不是用個人化的感官意識來臆測任何事情

若非如此 跟那些成天亂報料的政客有何兩樣呢!!!


我不是蘋果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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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愛連連看
2006/05/31 14:32
辛小松你怎麼不感謝我,把部落格背景圖搞的這麼華麗,下次我換更鹹濕的好了,看你能愛現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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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他們有作,否则何必請律師
2006/05/31 14:10
只有心虚的人,才會有需要請律師。
您說是嗎?  

辛啟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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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給百花!
2006/05/31 13:59

說陳氏紅琛的中毒種類,都是電視台的長官啦!

因為我去支援時,某電視台竟然去路邊拍蕈菇,然後就報導李家是拿蕈菇毒害陳氏,當場讓小辛變成小丸子,所以,ㄟ,檢警沒有亂放話。

來個新聞辭典:所謂檢警調,檢是檢察官,警就是警方,調是調查單位,包括調查站或機動隊(北機組、南機組),就我知道,大部分貪污案件,才是檢調,但一般刑事案件,是以檢警為主,除非很大案件,才會有檢警調,就像趙駙馬案件,應該只有檢調,李泰安則是檢警。跟你分享


辛啟松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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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認為主觀意識強,請大家包容唷!
2006/05/31 13:53

唉,不能怪我啦,這篇文章是我自己一口氣寫的,我知道,這樣對李家或許有點不公平,但說實話,這是我自己的感覺,我第一眼的感覺,待在李家12天的感覺,或許,我可以問問其他比我待的更久的同業,他們的觀念,他們的觀感。

很高興,大家對於這篇文章有如此濃厚的興趣,我真的很高興接受大家正反的意見,畢竟,這個世界上只有黑白、沒有藍綠,這是我的觀念,或許,我們大家在這裡討論的東西,往後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例如:李泰安倒底有沒有殺害陳氏紅琛等~~~。

反正,希望大家看的高興唷,對了,粽子吃少一點,因為會胖,我昨天吃了三顆,胖了好多唷,體重快要破七十了。真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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