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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0 21:20:52瀏覽874|回應0|推薦0 | |
6.新制度主義 VS 新制度經濟學[1] (1)March and Olson認為,1960年代以來,行為主義與理性選擇理論為美國政治學研究的兩大取向,因忽略制度的重要性,而有新制度主義的興起。學者Hall and Taylor將其區分為:歷史制度論、理性選擇制度論(途徑)、社會學制度論(途徑)。三者對於制度的界定有不同的看法,歷史制度論認為,制度是由內因形成的,重視規範性制度的研究;理性選擇制度論認為,制度是人為的外在創造,重視管制面制度的研究;社會學制度論認為,制度是人類文化不斷的累積詮釋,重視認知面制度的研究。 [1] 有關新制度主義與新制度經濟學部分,請參閱徐仁輝,新制度經濟學與公共行政,發表於世新學報第五期;陳敦源,新制度論的範圍與方法:一個理性選擇觀點的方法論檢視,89年度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編號:NSC89-2414-H-128-004);謝俊義,2000,新制度主義的發展與展望,刊於中國行政第68期;謝俊義,2001,「制度是終南捷徑抑或敗壞根源」─以新制度經濟學分析官僚體制的問題,刊於中國行政第7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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