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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多磨
2020/04/23 17:37:46瀏覽1620|回應5|推薦108

       我住的房子老舊,已經有37年了,接連的漏水。也達到該都市更新的地步了,五樓漏水修理好了,輪到三樓漏水。三樓修理好了,碰到地震又漏水,碰到下大雨也要漏水。

       醫生醫病最怕治感冒咳嗽,只是咳嗽而已都很難找出原因,水電工最怕抓漏。反正水一定是往下流,我是住在四樓,被夾在五樓和三樓中間,只要漏水一定是我找水電工來修理,修理費用一定我先付款,因為我是受害者。一般的人想法是你樓上漏下來的話,樓上的人要負全責,把漏水問題處理好。從以前到現在樓上漏下來我四樓修理的費用只有出一半的費用喔!請大家評評理。

            最近我(三樓)樓下,只要一滴水漏下來,就馬上來我家按電鈴,我盡快找人來抓漏,所有的費用依然是我付款,接二連三的這樣子困擾著我,最近又碰到新冠病毒,他居然寫存証信函到區公所協調。協調一次、兩次。讓我知道了一個結果。並不是每次漏水都是樓上需要負責。因為房子老舊碰到天然災害,誰碰到誰就要自行處理。

          什麼叫公寓,就必須共同來處理這些事,住在這樓梯內的鄰居多多少少都會碰到有一戶或者兩戶是比較難溝通的。這次的協調律師也告訴我沒有強制性的是誰要負責。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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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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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3 00:13

你的痛苦經驗

讓我學到誰負責的知識


朱穎立(人類動物園....長頸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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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
2020/05/13 00:44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也就是說:假如漏水點發生兩戶之間共用隔間牆,或樓上樓下共用之樓板內,應由兩戶共同負擔。像管線間的管線年久失修而漏水時,就由兩戶分擔。

通常碰到樓上漏水,導致樓下困擾時,多是樓下住戶找人抓漏,或是公同找人抓漏,再因漏水的狀況看是由誰負擔漏水責任。(若只抓漏未做任何工程應該是不用付費的)

【醫生怕治嗽,師傅怕治漏】,沒有找到漏水的原委,去區公所協調,我覺得很難有結果的。

若依舊覺得有困擾,各縣市政府和法院都有免費的法律服務處可免費諮詢,不彷去電預約,找專人解惑比較妥當。


朱穎立(人類動物園....長頸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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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法規定
2020/05/05 15:50
樓下漏水,若在公共牆壁,是由兩家均攤,若是管線漏水,若該水管住戶未做改建,是原購買時的樣子,則依舊是各戶均攤,若是住戶曾做改建,則是該住戶付全部的維修費用。

the flying kite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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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3 09:09
您那兒沒有公寓大樓管理委員會嗎? 漏水應該由管委會出面找出源頭吧?

寧靜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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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 12:50

唉,我家最近也是因為漏水,被四樓告到區公所協調

四樓的兒子是公務員,好囂張,對著我們大罵特罵

其實他們的天花板只有拇指大的黃水印

資深頑童(lsj2012) 於 2020-04-25 19:18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