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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最需要修訂的政策制度!
2008/07/16 09:51:33瀏覽391|回應1|推薦1
  • 司法獨立與司法改革:檢察總長退場機制
  • 立法院改革:取消政黨密室協商!立院院長只得連任一次!投票計名、開會全程轉播,所有資訊上網公開
  • 種族歧視法:任何人發表省籍情節言論均需受到刑責
  • 再生能源法:制定新能源政策,補助新能源研究與量產,愈快擺脫石油依賴愈好!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訂出績效時間表,非石油能源新增占比增幅每年至少5%以上?
  • 改革稅賦:取消金融營業免稅、修改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獎勵真正重要的產業、開徵土地交易所得稅、證券交易所得稅、取消遺產稅及贈與稅以吸引外流資金回台。
  • 確定國家體制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
  • 陽光法案:包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黨法草案、立委行為法、政黨不當財產取得處理條例、「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增加「白手套條款」、「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財產來源不明罪增加有期徒刑罰則(參考自http://www.deposewww.com/yao/course_1.html)
  • 燃料稅隨油徵收(使用者付費)
  • 政府五大基金投資資訊透明化:包括國安基金、勞退、退撫、勞保與郵政儲金,總規模逾五兆,可投資股市的資金超過五千億,防止「秘密操盤室」及黑箱作業不受監督究責!
  • 監察院長職位太重要,民意代表選上後,任期到之前人民就耐何不了他們,只有監查院能彈劾他們,故監察院長一定要改為民選:監察委員則由監察院長獨立任命,監察院長終身職,除非自行辭職,或百萬人民聯署罷免,投票過總投票人口三分之一即罷免重選!罷免不成,六年後才能再提案罷免!如此可避免看總統及立委臉色任命,上任後瞻前顧後不敢辦那些瀆職的司法人員及有任期保障的貪官污吏!考試院長亦由監察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如此方可確保五權分立制度!
  • 新增加113名立法委員名額由全國優良老師中抽簽派任:立法委員立法效率極差,已嚴重損及國家整體發展!故新增加113名立法委員名額共計226名,新增加的113員名額直接由優良教師中隨立委選舉每4年抽籤派任一次!教師背景單純,較能以國家發展典章制度做考量,反觀政治界政治人物背景太過複雜,包袱太多,往往傾向自我或政黨利益考量,而枉顧人民利益!但兩黨政治運作,又不能沒有政客推動!故保留目前之113名員額民選!
  • 降低罷免總統門檻!(此項由瞎摸象提供建議,謝謝您!)

註:陽光法案該提的不提,卻提了一個輕鬆就能閃避的遊說法!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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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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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最需要的政策制度"? 降低 罷免 總統 門檻
2008/07/16 23:19
from 66.7% to 50.05% ?

針對制度,

不止是 針對 "馬無能" ?



懇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