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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電價公式設計需斟酌,但重點在於公式中的每一項目,台電必須公開透明接受檢驗,否則就是騙人把戲!
2014/12/11 13:33:18瀏覽98|回應0|推薦0

許多人懷疑新版電價公式,就是在揩全民的油;在分子列入燃料成本、稅費、合理利潤、折舊利息費用、用人費用、維護費用、營業費用、所得稅,再扣除綠電收入與其他營收,算出每度成本後,還要外加每度0.1元的重建成本償還2000餘億的累積虧損,這讓台電穩賺不虧。等於台電的沒效率、錯誤政策、浪費,都要由全民來埋單,全台灣人民絕對無法接受。

交通大學土木系教授黃玉霖則批評,現行的電價公式是1960年制訂的,實施迄今已52年,所謂的電價諮詢委員會只不過是政府用來掩蓋台電漲價的設計;開會時,根本沒有仔細檢驗台電的投資與成本資料。而相較於美國電價要調漲,相關資料都要公開,並接受外界嚴格的檢驗,如果其中有因投資成本太高等浪費情事,則必須由電力公司自行吸收。因此,新版電價公式設計需斟酌,但重點在於公式中的每一項目,台電都必須公開,資訊透明化讓大家檢驗,否則公式就是騙人的把戲!

台電有許多的弊端,如民營電廠每年高價賣電給台電吸台電的血,因為民營電廠是政府及台電高官退休後的出路!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約2200億元已被台電借走近九成!變壓器購案竟將銅換成低價鋁弊案,台電什麼不被偷但天價的長期購媒合約卻被偷,輸配電工程如四輸、五輸、六輸、七輸工程弊案一堆!台電發展再生能源怠墮,核四工程弊案更是數不清,以上這些馬政府都該管而沒管也不願管!

改革台電已是刻不容緩的事,但馬英九卻寧願漲人民的電價來補台電浪費與弊端所造成的虧損!改革台電,就應該把發電、輸配電切割,把台電切割成2個公司,將發電公司民營化,台電輸配電公司還是維持國營,政府並開放民營電廠需直接賣電給公司、工廠,允許發電的來源多元化,台電不再做向民營電廠買電再轉賣的工作,台電只做協助輸送電及全國電力調度、調配的工作,賺取輸配電費用。台電可以成立電價交易中心,所有民營電廠在此訂出賣價,要買電的公司工廠就可以在此中心逕行向民營電廠直接購電!不這樣做,豈不是民營電廠高價賣電給台電,然後轉嫁全民買單,日後就是你我的電費要漲,幫民營電廠買單,給台電及經濟部退休高官養老嗎?!但如果民營電廠是風力、太陽能等綠能電廠,國家另外給予補貼!

從傳統發電方式走向再生能源發電方式,將對整個電業的結構有鉅大的改變,首先,不再僅是集中型的大電廠例如1000 MW 的燃煤電廠進行發電,而是由多數、多樣的小型分散型的發電系統如風電、太陽能、燃料電池等進行發電。在此組合結構下,不必再像中國西電東送,或像台灣南電北送,而多半由發電當地就使用掉,如此可節省下大量因長距離高壓送電所損耗的能源。例如台灣許多工業區、科技園區以及高耗電工廠旁就近設置燃料電池發電廠,又例如彰濱工業區就近設置離岸風力電廠等,是非常適合的做法!另外,在分散型的發電方式概念下,也應該去推動真正的汽電共生,而集中型的發電廠往往無法利用廢熱,就任憑浪費飄散在環境中極為可惜。而且,在分散型的電力系統下,風險也相對分散,例如2011年311日本複合災難發生時,風電在這次日本大地震震央生存下來,也在大停電同時,發揮它不需任何燃料、僅仰仗風力即可發電的特質,使日本在大地震期間,還能提供照明等電力供應,不但印證了風電安全可靠,並且也因為其分散型的發電,才能在災難或事故發生時,不致全地區陷入無電狀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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