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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30 19:38:51瀏覽282|回應3|推薦18 | |
政府不該罰我們 前陣子看到一篇有關失智老人照顧的文章,作者語重心長的提到「政府不該罰我們」心有同感,也有話想說。 家中長輩患重大傷病一路治療下來起起伏伏,併發諸多後遺症,吞嚥困難不能從嘴巴進食,肚子接出一條管子由胃管餵食,走路無法平衡需攙扶,食衣住行全仰賴專人照顧,長時間下來身心俱疲,只得請仲介幫忙申請外傭。 我們是奉公守法的善良百姓,一切依照正常程序開出巴氏量表,一關一關跑耐心等候。等了將近三個月,種種原因延宕又一拖再拖,苦無幫手心力交瘁。最後採用銜接方式雇來一位菲籍看護工;外傭有經驗很快接手照顧,主要照顧者終於嚐到什麼是安穩的休息。體念外傭遠渡重洋來異國幫傭,給她吃好穿暖還頻送禮物,她也細心盡責雇傭皆歡。但是好景不常,三個月後外傭領完薪資照例休假一天,誰知她竟一去不返,逃跑了! 惡夢再度重演再度陷進愁雲慘霧中;而更令人不解、生氣的是,勞委會竟然罰雇主三個月不能再聘雇外傭(聽說以前是罰半年),萬能的政府啊!你是否該先查外傭逃跑的理由,是雇主欺負她、還是性侵她、還是被剝削或有什麼不法原因…..才對啊!政府到底是保障國人還是保障外傭呢!勞委會不該罰我們吧!罰滿三個月後再重新申請、跑流程前後又得擔擱至少半年以上,試問,迫切需要幫手的家庭情何以堪,誰來支援有重症病患的家庭呢?政府官員您們看到了嗎? **發表於103.6.13更生廣場大家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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