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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8 21:59:00瀏覽755|回應0|推薦1 | |
有關修正國教法第9條條文,好讓一年內屆退之中小學校長得於原校延任一事,雖然引起不少批評與反對,可惜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仍於97年12月29日初審通過修正草案。事實上,檢視這些支持屆退校長延任的說詞,不僅多數過於牽強,有的甚至荒謬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儘管如此,討論這些理由應該有助於一般人更加認識當今的中小學校園。以下幾點理由大概是有關支持校長延任中最為經典的說法了,特整理並回應如下: 一、校長辦學很辛苦,應讓校長風光退休? 基本上,這樣的說法有以下二個問題: 其一,根本沒有人反對讓校長「風光退休」,相信任何兢兢業業的校長或教師也絕對都可以「風光退休」,現在的問題是,這些屆退校長明明在任期屆滿後早就都可以申請退休,為何退休的主動權完全操之在校長手上,校長不僅選擇不退休,反而要求於原校延任一年後再行退休?以即將屆齡為由要求延任一年之正當性與必要性何在?為了少數幾位校長的屆齡延任,破壞整體校長遴選制度,代價不也太高了嗎? 其二,校長任期屆滿後若選擇回任教職,難道就不能「風光退休」?我們以為,雖然選擇回任教職的校長屈指可數,但以維護校長遴選制度而言,相信學校教育人員更樂意讓尊重制度的校長「風光退休」,想要「風光退休」的校長到底還在等什麼? 二、校長久未接觸實際教學,擔心適應不良? 無論是否同意屆退校長延任,總該就教育法制面與教育專業的角度據理力爭,悲哀的是,在相關討論過程,竟然連「校長早已遠離教學工作,回任教職恐怕適應不良」,都成為支持校長延任的理由,這樣的說法有以下幾個層面值得深思: 其一,為何校長會遠離教學工作?不難理解,校長必須處理學校行政事務,應該反問的是,校園裡的行政事務為何而存在?難道不是為了支援教學?不是為了提升教師專業而存在嗎?以此觀之,我們實在難以想像,一個遠離教學的校長如何引領教師進行專業發展?不客氣一點說,這樣的校長根本就是不適任校長,不思檢討改進也就算了,竟然還拿來作為支持其延任的藉口,如果這就是校長的專業所在,吾人真的也不必浪費時間關注校長遴選制度了。 其二,為何具有教學專長的教師不容易擔任校長?一般中小學教師在初任教職時,多少會面臨未來教學生涯究竟要朝教學專業或行政方向發展的抉擇,一個普遍存在於校園的現象是,絕少有專精於教學的教師在其教學生涯中能獲聘為校長,相反地,最終能擔任校長一職者,多數長期浸淫於行政工作的教師同仁。雖然多數教育人員對這樣的現象早已司空見慣,不過,此一重行政輕教學的現象真有利於教育發展?實在值得進一步思考。 三、在職最後一年擔任校長退休金較多,應該讓校長延任? 在所謂「教育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即公保18%變革一案)實施以前,中小學教育人員之退休金額度只取決於退休者的年資與本薪,完全不因退休者擔任之職務不同而有所差別,但自從假公假義的所謂改革方案實施以後,教育人員原本一致的退休給予不再,只要退休前一年擔任校長者,便不受前揭18%變革案之影響,造成肥校長、瘦教師的階層化現象,或許這才是這些校長非得爭取延任卻不能說的秘密。 讓所有教育人員感到悲哀的不也正是如此?對基層教育人員來說,這些當年對肥高官瘦小吏版本多數不置一詞的中小學校長,竟然直到退休前一刻,念茲在茲的還是如何能多領一些退休金?教育基本價值淪喪至此,如何不讓人心寒? 中小學校長遴選制度究竟何去何從?或者乾脆重回官派?並非不能討論,可以肯定的是,不找點像樣的理由就修法,除了坐實所謂量身修法的批評外,完全無助於提升校長延任的正當性。(20090107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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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