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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31教育論壇:從請假規則談教師的階級位置
2008/07/25 09:48:29瀏覽502|回應0|推薦0

94學年度正式開學了,然而,教育部原訂於本學年度開始實施的「教師請假規則」,直到今天(8/28)卻仍然沒有正式公布。一連二週,我們對反對實施「教師請假規則」的各種論調,給予強力的批判,今天,我們將透過本案進一步分析教師的階級位置,期望藉由「教師請假規則」的折衝討論,讓所有老師充分體認其受僱者的階級位置,從而進一步思考,作為受僱者的教師該有什麼樣的階級意識與階級立場。

雖然各行各業薪資待遇不一,本是不足為怪的社會現實,然而,還是有許多團體與論者反對教師組織工會或主張應大幅削減中小學教師的薪資福利,其中最常舉的理由就是教師的起薪標準高於其他行業的受薪階級,因此,「起薪較高、福利較好」,就成為他們據以打壓削減教師待遇的統一說詞,甚至有許多教師同仁在這樣子的宣傳與氣氛下,連捍衛本身的權利都顯得猶豫不決。

表面上,教師的待遇好似高於平均薪資水平,然而,我們如果因此繞著教師的待遇打轉,卻忽略背後的勞資關係,顯然犯了見樹不見林的錯誤。或許有必要回到問題的本質重新思考,縱然教師的待遇高於一般受僱者的平均薪資,但是,在資本主義僱傭關係的結構制約下,教師之受僱者地位與其他受薪階級並無兩樣,從「教師請假規則」一案,吾人可以清楚地看到,決定教師在社會中客觀階級地位的關鍵因素並非收入的多寡,而是其在生產關係中相對於雇主的位置與矛盾關係,也就是說,中小學教師從未因為領取較高工資而改變他的階級位置,教師在總體社會關係中不折不扣就是一個受雇者的角色。

不過,我們也應該看到,教師客觀的階級位置或許為總體的社會關係所決定,但主觀的階級認同卻要靠教師深切的反省與行動才能達成。無可諱言,在黨國體制的豢養與保護下,半個世紀以來,台灣教師的階級圖像是遠離一般勞動者階級的,甚至有許多教師同仁產生了自以為不是勞工的假意識,從而繼續充當國家機器再製的工具而不自知。然而,國家恩給的時代畢竟已經遠去而不再復返了,當統治者結合雇主階級聯手剝奪削減教師的福利與假期時,教師的工人圖像與勞動者的階級屬性也越發地清晰起來。

值得深思的是,究竟作為一個教師,我們該以什麼樣的立場與行動來看待自身與其他受雇者共同的命運呢?

以女性教師的娩假為例,雖然「勞動基準法」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都有產假之相關規定,然而,過去女老師的娩假一旦碰上寒暑假期就無法併計,致使懷孕女老師於學期中小產或流產者不乏其人,明顯侵犯女老師之權益,此次「教師請假規則」終於在第3條第1項第4款明訂,「即將分娩前,己請畢產前假,且經醫療機構或偏遠地區未設醫療機構之醫師證明,確有需要請假者,得於分娩前申請娩假。」

對所有女性教育工作者而言,這雖然是一項進步,不過,我們仍應以同理心關懷其他受薪階級的勞動條件,依「勞動基準法」第50條之規定,「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然而,在台灣,有多少女性勞工在懷孕後,被迫離開職場或接受變相減薪的待遇。事實上,在少子化與老年化接踵而至的台灣,為懷孕婦女提供一個免於恐懼可以休養生息的環境,難道不是一個鼓勵生育的政府應該做的嗎?

再以之前一則指責「教師請假過多,影響學生權益」的媒體報導為例,其實,教師原本就不是教書的機器,再說教師沒有健康的身心,何來優良的教學品質?只要依規定請假並無不妥。然而,我們卻不能不正視此一指責背後關於教育商品化與績效主義掛帥的迷思,回到一般勞工身上,又有多少勞動者因為工傷致死致殘而乏人聞問,甚至在所謂全球化與民營化的風潮下被迫失業,而我們可以為這些處境遠差於教師的私部門勞動者與外籍移工做些什麼?

為了抗議威名百貨(Wal-Mart)剝削勞工及打壓工會,美國兩大教師組織(NEAAFT)於日前聯手抵制全球零售業龍頭威名百貨,要求家長不要到Wal-Mart購物,這則來自Education International的報導,或許值得台灣的教師進一步深思。(20050831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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