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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8教育論壇:上次是悲劇,這回是鬧劇?-評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對教師組織定位之意向調查」
2008/07/24 15:00:28瀏覽474|回應0|推薦0

    繼今年一月,公布所謂「教師法重大議題民意調查統計數據」後,教育部於9月14日再次發函全國各相關學校,表示「為蒐集教師反映意見」,特委託民調公司(全國意向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舉辦所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對教師組織定位之意向調查」(以下簡稱「調查」),要求被抽選為樣本學校之教師配合辦理。

    「如果上次是個悲劇,這一次肯定是齣滑稽的鬧劇﹗」再次出國領取人權獎的阿扁總統或許還不知道,就在他光榮地「代表台灣人民」(總統府對外的說法)領取人權獎的同時,教育部竟又再一次以刻意誤導的問卷調查,意圖阻撓教師組織爭取勞動三權。雖然這一次的調查問卷只有短短六道題目,不過,其主要目的與上次的「假民調事件」並無兩樣,一連二次民調,不外就是想達成繼續限制教師組織工會,與繼續剝奪教師組織勞動三權的官方立場。

    針對此次問卷,以下問題有必要請教育部說清楚講明白:

    首先,本次問卷究竟花費多少公帑?依教育部給各受測學校之公函顯示,此次民調,在國小部分要抽出878所學校,每校8名教師,全國計有7024位國小教師要接受電訪;國中部分要抽出361所學校,每校7名教師,全國計有2527位國中教師要接受電訪;高中職部分要抽出264所學校,每校7名教師,全國計有1848位高中職教師要接受電訪,總計全國將有11399位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要接受電訪,到底花多少錢?教育部應對外說明。

    我們實在無法理解,在教育經費短缺的今天,為何要花費大筆公帑,進行此一充滿預設立場的民調?為昭大信,請教育部公布本次問卷究竟花費多少公帑?教育部花國家資源進行如此大規模的民調,不僅明顯浪費公帑,更是國家機器赤裸裸打壓非政府組織的行徑。不論是教師會或是其他工運社團,如何與擁有行政資源的政府對抗?政府這樣千方百計意圖削弱民間組織力量的正當性何在?

    其次,問卷設計是否充滿預設立場?此次的問卷調查共包含了「填答說明」、「問卷內容」、及「現行勞工體系與教師體系之比較對照表」、「現行工會法體系與教師法體系之結社組織比較對照表」等部分。教育部要求受測教師事先閱覽所謂「現行勞工體系與教師體系之比較對照表」後再行受訪。

    問題是,整個對照表明顯避重就輕,誤導受測教師之意圖極其明顯。舉其大者,例如:在教師的「任用規定」方面,只提「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卻全然不講「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資遣」的現行規定;再如:雖然教育部的「恐嚇說」早已迭經學者糾正,不過,此次問卷仍然刻意壓縮貶損勞工的薪資福利標準,誇大工教之間待遇的差距,暗示一旦教師組織工會後,現有教師法體系下的權利皆將不保,迫使受測教師選擇留在所謂「教師法體系」內。

    然而,上述說法最根本的錯誤就是將基本人權與職場福利對立起來,我們暫且不論公私部門受僱者之工作條件本就不同,即便同是私人企業勞工,其薪資福利差距如雲壤者不也所在多有?各行各業有各自不同的勞動條件,原本就是既成的社會現實,到底與組織工會有何關係?是否請教育部官員清清楚楚地告訴教師,為何爭取勞動三權就要放棄既有勞動條件?其法理與實務依據何在?

    接著,我們逐一檢視問卷題目,當可明白教育部究竟意欲何為?

    題1「您是否同意教師應強制加入教師組織?」

    必須承認,依現行教師法之規定,三級教師會並未實施強制入會,不過,也由於教師組織的定位曖昧不明,已經直接影響組織之正常運作。實際上,除了先天不良的「教師法」是採自由入會外,無論是由專業人員組成之「公會」,或是一般受雇者組成的「工會」,依其相關法律之規定,均係採「強制入會」的設計。吾人尤其無法理解,教育部不是向來宣稱教師會是「專業團體」嗎?為何同樣是「專業團體」,又分成「強制入會」的醫師公會,與「自由入會」的教師會呢?難道對於專業的定義也有不同標準嗎?或者,教育部骨子裡根本不認為教師會是專業團體,奇怪的是,那又為何不比照一般工會的強制入會呢?極其明顯,教育部打的正是鼓勵搭便車以分化教師組織的算盤。

    題2「您是否同意教師組織對非會員收取服務費?」

    基本上,本題應與題1放在一起思考,依國外教師組織慣例,雖未規定教師應強制加入教師組織,不過,相對而言,教師組織則可對非會員收取服務費。我們以為,區隔會員與非會員之權利義務,對組織而言乃是天經地義的事,哪有一方面既不規定強制入會,另一方面卻又不准對非會員收取服務費的道理,究竟要教師組織如何運作?

    題3「您是否同意學校層級需要有教師組織?」

    了解實情的人,對這樣的問題絕不會陌生,因為教育部長期以來正是希望將教師組織由「三級制」改為「二級制」,說什麼國外少見學校層級的教師組織,因而台灣的學校層級也不需要有教師會云云。問題是,國內外豈可同日而語?國外有如台灣教育部一樣打壓教師組織工會嗎?再說,校園內權力不對等的情形改善了嗎?校長任期制實質上有實施過嗎?校務會議法制化落實了嗎?重要校務之議決有由下而上嗎?只要這些問題一日無解,為了維護校園民主與教育專業,學校教師會當然就應該繼續存在。

    題4「您是否同意學校層級教師組織以教學專業成長為其主要任務?」

    工會與專業究竟有何矛盾?有關本題之謬誤,早已經過學者專家與工會幹部再三澄清,於此不再贅述。惟筆者以為,依教育部的原意,本題實應修正為「您是否同意教師組織以教學專業成長為其主要任務?」因為在行政權獨大、協商權恩給的思維下,豈止學校教師會,就連全國與各縣市教師會的團結權與協商權不也若有似無?

    題5「您是否同意教育政策的研擬,若需徵詢教師方面相關意見時,除邀請教師組織代表參與外,亦可邀請非教師組織的教師參與?」

    對各級教師組織幹部來說,此一問題根本就是典型的得了便宜還賣乖,因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是老早就這樣做了嗎?無論是教育部或是縣市教育局,長期以來甚至連相關法定會議都會邀請非組織代表出席,美其名是兼顧各方民意,實際上根本就是在削減教師組織的代表性。

    題6「您認為教師依何種法制體系籌組教師組織為宜?」

    選項分別是「依教師法體系籌組教師會」、「依工會法體系籌組教師工會」、「無意見」。很明顯地,經過所謂「對照表」與前面五個題目的刻意誤導,還有多少填答的老師會考慮「依工會法體系籌組教師工會」這個答案?而這不也正是教育部精心設計之後所想要的結果?到這裡,整個「調查」背後的目的就再清楚不過了。亦即,教育部為了斧底抽薪完全封殺教師組織工會的任何可能,不惜以混淆視聽的問卷「蒐集教師反映意見」,其目的不外是想讓基層教師自己出來反對教師工會,藉以凸顯組織教師工會只是極少數組織幹部的想法而已,從而全面瓦解教師工會的正當性。

    最後,讓我們共同思考,教育部真有誠意「賦予教師合理的勞動權」嗎?教育部於「調查問卷」說明部分指出,「教育部一貫支持賦予教師合理的勞動權,並逐步納入教育法系規範」,可實際的情況卻是,教育部不僅多方阻撓工會法之修正,所謂「教育法系」之相關修法,實際上更是一波三折越修越回去。「教師法施行細則」的殷鑑不遠,「教師請假規則」更是教訓猶新,我們實在不知道教育部的所謂「誠意」何在?

    事情難道還不夠清楚嗎?教師同仁們,醒悟吧!無論是為自己或為台灣的人權教育,我們都必須團結起來,讓我們勇敢地拆穿教育部的謊言,共同為台灣的勞動人權教育而努力。(20050928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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