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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吳敦義是該負責了!!
2014/08/05 06:35:04瀏覽7315|回應20|推薦50
引用文章獨家/「知道管線很多」24年前公文曝光!吳敦義批准埋的

  哇!真是厲害,像小老兒就沒有這種特異功能,24年前簽署的公文,就這樣「出土」,要給你按一百個讚才足以顯示偶有多崇拜你。

  小老兒一向笨慣了,相信大伙都很習慣,看新聞也看得不是很懂,所以說越看問題越多,當然這是正常狀況,一來沒去過劍橋圖書館,那肯定沒有在那裡K過書,學問是少了點;再來是沒簽過公文唉……這就有點……孤陋寡聞。

  問題一:三立太強了,他們是怎麼可以拿到24年前的公文!?當然不會是恰巧某個公務員不小心「丟」到垃圾桶被挖到的,看來有心人就是有心人,今天市政府一開門,就開始翻箱倒櫃的找公文,真是太強了,比世界任何新聞台都要強上千百倍,呼讑大伙一定要看三立台,不然保證獨家漏滿地。

  問題二:陳其邁立法委員果然不是幹假的,三立台只訪問他唉!太厲害了!!可是小老兒不懂,陳其邁的意思是什麼!?這張公文有問題?什麼問題呢?他沒講,只是要大家猜,還先下手為強,警告吳敦義要配合檢調調查,好像吳敦義一看到這張公文,應該會立即潛逃出境,躲到外太空去,不得不佩服陳委員的「亂亂射」功力,沒有十二層功力,至少已經突破第十一層。(膜拜再三,偶像啦!)

  問題三:我們可不可以要求,以後所有的事都要比照這樣辦理,誰簽公文誰負責,而且沒有時間限制,這樣做應該可以有機會打破金氏紀錄,台灣官員簽署公文的效力至少超過24年,而且「追訴無期限」。這個做法不錯,不過小老兒提醒一下陳其邁,你也當過官,簽過很多公文,想必你也完全記得,如果哪天出了事,記得今天講的話,千萬到時別推拖說:此事與我無關。民進黨不是沒有人當過官,也不是沒有人當過地方首長,千萬記得以此為準。

  問題四:吵了這麼多天的高雄氣爆案,凶手終於找到了,就是24年前簽署公文的吳敦義,這樣子一來所有的人都解套了,大家終於可以回家安穩的睡覺,不用再紛紛擾擾,反正一切唯吳敦義是問就對了。

  看這新聞看得小老兒有點莫名其妙,依目前一些新聞下方的留言看起來,以後在台灣當地方首長算是全球最危險的工作,因為「保固無期限」,就拿這檔子事來談,24年前吳敦義簽署的公文,24年後發生公安事件,於是吳敦義必須出面認錯、道歉、賠錢才可以平息爭議似的。簽完公文不是簽完了事,他必須隨時回來檢查管線是否有問題,居民有沒有增加,廠商有沒有誠實申報,不知道還需要做哪些「簽後服務」……千萬別問其笨如豬的版主還有什麼服務要做,小老兒只會腦差成怒,問候你XXX。如果高雄市府和民意代表的思維是如此,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可以,別忘了謝長廷+陳其邁+葉菊蘭+陳菊前前後後都當過高雄市長,大伙可以算算他們共同執政多少年,簽了多少公文,想必全都記的很清楚,那就好,反正很多事可以比照辦理,別忘了保固無期限。

  如果這次高雄氣爆案,最後的結果是吳敦義要負責,小老兒相信以後「公文的簽署流程」將會越來越長,時間越拖越久,而且簽得越多死得越快。到時誰會倒楣,大伙應該都很清楚,這就不用小老提點。

  不過什麼放煙火、辦活動可以多簽一點,一來時效性短(煙火放完就沒事了),二來除非辦什麼「登陸月球」活動,否則應該不會炸得汽車滿天飛,也不會把人炸得四分五裂。至於什麼基礎建設,那千萬別簽,那是傻子做的事,一來保固時間很長的,二來做再多也沒人看見,肯定會被記者和民意代表轟死(周錫瑋就是這樣被做掉的)。

  最好是每月辦一次,單月放煙火,雙月辦活動,民眾爽,大家通通爽,這種全世界最捧的施政方式小老兒有申請獨家專利,千萬別給偶亂亂抄,當心偶告得你胡說八道,這是小老兒準備選總統用的,到時保證全台瘋到爽!!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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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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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呀!
2014/08/05 10:12

吳敦義很聰明的,他批准的高雄市管線沒出包,出包的是台鐵機場那塊地,屬高雄縣鳳山市,當時的縣長余陳月瑛也沒她的事,油氣管線埋了以後,是台灣省政府發包下水道箱涵,省主席正是連戰,如果要追究下一層級的主管,又剛好是住都局長伍澤元,真是太神奇了。


政冶瘴氖
2014/08/05 08:58
管线因何漏洩?

既知洩漏为何重開?


既知有管綫問题,政府為何拖延,不知所措,应对失當。


人民要監督是第三项,前二项由主管机關監督处理。


所以高雄市府難辭其咎。陳菊下台。
(jjjbrothets@yahoo.com)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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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08:32

難怪那個陳雞掰(高雄人都是這樣稱呼他的)會那麼雞掰!

剛剛那句是台語的說法!

如果照國語正式的說法是:

看過不要臉的,不過沒看過那麼不要臉的!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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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08:29

中油回應:

為什麼管涵內會有中油的管線?

中油和其他管線設置的時間都較這個管涵早,

而中油設置管線都遵照守則設置於地下包含於土內,

所以這些吊掛於管涵內的管線顯然是之後施工排水管涵的施工單位『便宜行事』!

這樣就出現了有可能的兩個問題,

第一:公務單位放任施工單位便宜行事?

第二:公務單位根本沒有到現場監工?


dppdindin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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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08:16

xxxxxxx的無恥,果真是永遠沒有極限!!!

同樣適用樓下某篇廢文!


嘿嘿嘿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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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08:15

24年前的公文!!

李登輝,這下你跑不掉了吧!!!


野狐之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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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07:41

既然是吳敦義當市長簽的公文,那表示公文有存檔。

所以高雄市政府說,不清楚有那些管線,根本就是在瞎扯。

民代還是閉嘴好了,不然現在挖什麼公文出來,都會自己打臉。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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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07:17
這就是有政黨輪替帶來的好處,甚麼骯髒事都瞞不住,吳敦義這時哭怕是來不及了
老譚(loster) 於 2014-08-05 07:34 回覆:
你的回應, 害我差一點笑到下巴脫臼.....
麻煩你也幫幫忙!!!!

dppdindin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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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06:52

公文活生生地躺在市政府24年!!!

氣爆發生,陳菊居然敢說,無法完全掌握管線

最可笑的,現在要卸責了,公文又突然就找到了!!

民進凍的無恥,果真是永遠沒有極限!!!

檢察官應該立刻查扣那份公文

這就是高雄市政府擺爛十多年

專做表面功夫的鐵證!!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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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06:47

台灣的政客與媒體,恨不得天天有天災人禍,他們最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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