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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8 11:04:39瀏覽81|回應0|推薦0 | |
新聞媒體過去在十幾年前踢爆一家偷拍台灣女性的電視台(註解:是新聞節目的新聞台),當時被偷拍的台灣女性因為同情對方可能受到刑法的判刑而沒有追究。 沒想到十幾年後那一家偷拍台灣女性的新聞台又繼續偷拍那名台灣女子,且該新聞台的企劃人員和新聞記者還故意讓人誤解成那名被偷拍的台灣女子是AV女優。在她的面前詢問她:「你是女優嗎?」被問到的那名女子因為聽不懂什麼叫女優而不想理會對方。只有聽說過AV女優,沒有聽說過有人在講女優。 被偷拍的女子問:「女優是什麼意思?」反問:「你是女優嗎?」「女優是指很優秀的女人嗎?那全台灣的女人全是女優。」「只有聽說過AV女優,沒有聽說過女優。」 被偷拍的女子回答:「我不是女優,你是女優嗎?」因為對方先詢問被偷拍的女子,被偷拍的女子才會反問對方。 被偷拍的女子聲明:「沒有跟那間喜歡偷拍女性的新聞台合作,完全是被偷拍的。」而那間偷拍女性的新聞台竟然還能在台灣繼續播報新聞,這是為什麼?沒有公理道德可以約束他們了嗎?沒有司法可以制裁他們了嗎?偷拍是公訴罪,他們還不認罪嗎? 聽說這世界有一種叫做因果報應,來的非常的快。很多人都在等著看犯了罪的人受到上帝的懲罰,得到他們應得的因果報應。 偷拍別人快樂嗎?當因果報應來的時候,那間偷拍女性的新聞台被相關犯罪的人員就會感到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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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