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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5 00:21:51瀏覽59|回應0|推薦1 | |
多年前就有前科冒用他人創作的作品例如:文章或小品文章。最後該作品的真正作家出面指控那是她的作品,而非黃姓婦人的作品。 多年前就有犯罪,但不知是否有報警處理。難道受害者忘記了嗎?如果我為了她頂罪的話,請查明真相,真正冒用的人是黃姓婦人。她總是故意要讓人以為,她以後會是個作家。如果你真的有出書成為暢銷作家的話,你又何需要冒用他人的作品。 這幾年發現的一件是她謊稱我的作品文章和小說是她的,還好在印刷的當天,上帝給了一些啓示,影印機起火燃燒。所以有人發現真正的作者又在繼續寫作PO文,而在他們面前的那位黃姓婦人,根本不是那個部落格的作家。她是冒充的。 她有重大精神疾病,她是反社會人格的人。 大家真的還不知道她是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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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