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引述以下報導
http://udn.com/NEWS/STOCK/STO4/6982381.shtml
去年(2011)整體金融業獲利達2000億元,創史上新高,不過投資人可能「看得到、吃不到」,….
金融業現行的營業稅率是2%(最高為2%),如果回復至法定上限10%,概念上,可以增收稅金=2000 X (10% -2%)=160億台幣左右,金融業付不起嗎?不該付嗎?金融業很多呆帳損失,一直靠著減讓稅金(實質意義上就是讓社會幫著分攤)來逐年打銷,這樣合理嗎?
這樣的議題,不能拿出來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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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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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3 04: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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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消費課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還不夠?立院財政委員會昨(22)日提案要求財政部,一個月內研議營業稅採差別稅率制,加重對高消費貨物及勞務課徵營業稅。財政部長劉憶如同意研究。
立法委員賴士葆舉例,差別稅率可以按單價分級課稅,如單筆消費金額達1萬元以上,營業稅率就從5%跳升到6%;單筆消費金額達10萬元以上,營業稅徵收率即調增為7%等。賴士葆表示,如此一來高單價的奢侈品課徵的營業稅,就會比民生必需品高,也符合量能課的目的。
賴士葆說,富人高額消費稅不應只停留在5%,有必要以差別稅率加重課稅。但民生用品消費應維持現行稅率不變,以降低衝擊。
我國採加值型營業稅制,法定徵收率為10%,但行政院核定的實際徵收率為5%。其中,農產品如稻米、麵粉等基本民生消費品均享免稅,國際運輸、外銷品等則為零稅率;性質特殊非屬加值稅體系的營業人,如金融業其與本業相關的收入,營業稅率為2%。
財政部長劉憶如認同立委提案,採取複式或差別營業稅率的修法方案,也認為必要時亦可交由財政健全小組進行更細緻的討論。隨著知識經濟興起,部分腦力產業或人力密集的服務業,因為可以扣抵的進項稅額相對較少,一律按基本稅率5%課稅反倒過重,未來可以檢討考慮是否比照金融業,納入差別稅率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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