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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約瑟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
2011/01/15 11:57:46瀏覽1352|回應0|推薦0

    從教會家譜搜尋網站, 我製作了斯密約瑟多妻列表。(http://www.familysearch.org/Eng/Search/AF/individual_record.asp?recid=7762167&lds=0on=-1onfriendly=&frompage=99)

BIOGRAPHIES

Wife

Date

Age

Husband*

Emma HALE 
Zina Diantha HUNTINGTON
Eliza Roxey SNOW
Sarah Ann WHITNEY
Lucy WALKER
Sarah LAWRENCE
Helen Mar KIMBALL 
Rhoda RICHARDS 
Desdemona Wadsworth FULLMER
Malissa LOTT 
Nancy Mariah WINCHESTER
Fanny YOUNG

Catherine WALKER

Sarah SCOTT

Sarah STILES

Mary Elizabeth ROLLINS

Amanda Melissa BARNES

Sylvia Porter SESSIONS

Mary HOUSTON

Martha MCBRIDE

Prescendia Lathrop HUNTINGTON

Sophronia Gray FROST

Melissa SNOW

Cordelia Calista MORLEY

Jan 1827 
Oct 1841
Jun 1842
Jul 1842
May 1843
May 1843
May 1843
Jun 1843
Jul 1843
Sep 1843
1843
Nov 1843

NONE
NONE
NONE 

Jan 1842

Jan 1852

Jan 1846

Feb 1846

Aug 1842

Dec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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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 
38
17
17
17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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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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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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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Jacobs

 
 
 
 
 
 
 
 


Adam LIGHTNER

Winsor P. LYONS

Vinson KNIGHT

Norman BUELL

 

 

 

 

 

* Living Husband at the time of
   Marriage to Joseph Smith

 

 

    從表中可以看到,在斯密約瑟24位妻子中,1/4年齡在14~19歲,1/6已先有了丈夫,1/8超過40歲的女性。這24位妻子中,有些是姐妹,有些是母女。斯密約瑟跟這些已結婚的婦女訂立今世和永恆的新永約後,通常會召喚其丈夫去外地傳教;其他時間,這些姐妹還是跟其丈夫住在一起,生養兒女。所以,教會早期不僅實行「一夫多妻」制,還實行「一妻多夫」制!吉娜亨廷頓(Zina Huntington Jacobs) 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見教會家譜搜尋網站http://www.familysearch.org/Eng/Search/AF/individual_record.asp?recid=7106574&lds=0&frompage=0)。姑且不論斯密約瑟是否違反了摩西十誡第十條:「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牲畜,和他一切所有的。」;與有夫之婦訂立永恆婚姻符合教約13261節:「她們都是處女,都沒有與其他男人立過誓約,」嗎? 這些因持劍天使異象而與斯密約瑟印證新永約的婦女們,被迫實行了「一妻多夫」,根據教約13241節,她們要被毀滅嗎?

    斯密約瑟與這些女孩印證的新永約,不僅是數靈天上的,也是屬世今生的;譬如,17歲少女莎拉∙安∙惠特耐(Sarah Ann Whitney) 就是一個例子。同時,斯密約瑟也盡力瞞著斯密愛瑪這些婚姻和幽會。這些多重婚姻,斯密愛瑪不是不知情就是反對,這樣符合教約13261:而第一個同意的條件嗎?

    這個持劍天使的異象最後讓斯密約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斯密約瑟向他的一位總會副會長William Law的妻子Jane Law 求婚,要Jane 做斯密約瑟一夫多妻中的一位妻子。斯密約瑟『向她要求給他她一半的愛,而她可以保留另一半給她的丈夫』。知道了這件事的William Law因此不再信任斯密約瑟,遠離斯密約瑟並離開摩門教會。於是,William Law 和另外六個弟兄創辦《納府解說者》,此報紙批評斯密約瑟的論點主要有三點。壹、認為斯密約瑟原來是個真正的先知,但是現在卻成為墮落的先知,因為他教導多重婚姻高陞、以及其他具爭議性的教義;貳、認為斯密約瑟有要創造一個神權政權的意圖。參、相信斯密約瑟以威逼強迫和教導年輕婦女關於多重婚姻的教導來玷汙年輕少女。

以下內容主要翻譯自一美國教友(還是教友,因數年前得知斯密約瑟多妻的方式後,跟教會保持一些距離)所建網站http://www.wivesofjosephsmith.org.教會所有的課本和演講,讓人感覺斯密約瑟好像只有愛瑪一位妻子。他收集資料,打算讓這些沉默的妻子們用自己的話來敘說自己的故事。

吉娜亨廷頓(Zina Huntington Jacobs) 

1839年亨廷頓家帶著女兒吉娜抵達納府,過沒有幾個月,吉娜的媽媽死於當時奪去許多早期納府移居者的傳染病-瘧疾。大約在同時,吉娜遇見跟她求婚的亨利.B.雅各,一個英俊且有才氣的音樂家。有時在亨利追求吉娜的時候,斯密約瑟會跟吉娜解釋"多重婚姻的原則",並且要求吉娜成為他的妻子之一。吉娜回憶起她對斯密約瑟的提議所感受到的衝擊以及她與亨利剛萌芽的戀愛關係:"哦!親愛的神呀!賜給我智慧!幫助我認識道路。哦!主啊!我的神,讓你的意志成全,以你的臂膀"領導、護衛及指引... "。吉娜拒絕了斯密約瑟的求婚而選擇嫁給亨利.B.雅各。他們在184137日完婚。
吉娜在嫁給亨利後幾個月寫道:"(斯密約瑟)透過我的兄弟傳話給我說:「告訴吉娜,我一再地拖延這事,直到一位天使亮出長劍站在我面前告訴我說如果我不把這個原則(多重婚姻)在地上確立起來,那我將失去先知的職位與性命」"。斯密約瑟更進一步的解釋說"神已然讓我知道,吉娜將會是我屬天的妻子。

吉娜選擇順服這個命令並於同年十月27日嫁給斯密約瑟。後來她回憶說:"當我聽到 神已啟示永恆婚姻的律法(the law of celestial marriage)....我自己得到了一個見證,就是 神已要求這個命令要在教會中建立起來.....。我做了一個比獻上自己生命還大的犧牲,因為我再也不能期待,那些我所深愛的人眼中會視我為一有榮譽感的女子了。"
吉娜的第一任丈夫,亨利.雅各知道了這個婚事,而他們仍繼續住在一起。亨利相信"先知所做的任何事都是對的,上帝權威的智慧並不屈從於人的理性"。幾年後,亨利被派往芝加哥、西紐約、田納西州傳教。亨利很思念他的家人,常常寫信回家。亨利的一個傳教士同伴約翰.D.李 說:"雅各曾自誇他的妻子和兩個孩子。吉娜是個如何真實、善良可愛的女人。他幾乎把她像神一樣崇拜。

1844年斯密約瑟死亡之後,吉娜立刻嫁給了楊百翰。至1846年,亨利又被派去英格蘭傳教。當亨利不在的時候,吉娜開始公開的與楊百翰的妻子生活在一起,並終其一生住在猶他州。亨利似乎對此安排掙扎著,而最後他寫信給吉娜"對你鍾愛如昔...但我感到很孤單..我並不責怪任何人,..願我們的主,我們的父祝福楊百翰弟兄....根據我們的神約瑟(God Joseph)啟示的天國律法,這一切都是對的.

莎拉∙安∙惠特耐(Sarah Ann Whitney)

莎拉∙安∙惠特耐於1842年七月在一個秘密婚禮中嫁給了斯密約瑟。一個透過斯密約瑟給莎拉∙安之父的啟示認可了這個結合:「真確地,主說:我的僕人紐外·惠特耐(Newell  K. Whitney);我的僕人斯密約瑟被命令告知你和你的家人,而你也已經同意的事在我眼中是好的。你將在你頭上獲得榮耀、不朽作為獎賞。並且有永恆的生命賜給你們一家老小。」莎拉∙安的母親,依莉莎白寫道:「我們從心裡確信上帝...許可....我們將獻上我們只有十七歲的大女兒給斯密約瑟,在多重婚姻裡。」

她的父親,紐外·惠特耐主持這個婚禮;「你們都互相同意終你們一生成為對方的伴侶,為對方保守你們自己也保守對方直到永遠。僅保留那些曾經透啟示賜給我的僕人斯密約瑟的權利.....如果你們都同意做此承諾且照樣去做,那麼現在我將莎拉•安•惠特耐,我的女兒,交給斯密約瑟,成為他的妻子,奉行你們之間屬於那個身份的所有權利。
大約在結婚典禮的同時,斯密約瑟派遣莎拉的的哥哥,賀瑞斯出去傳教。海倫•瑪兒•金鮑,斯密約瑟另外一個多妻妻子寫道:但是斯密約瑟害怕這事曝光,認為那將會激怒賀瑞斯反對他....因為這個理由,他召喚賀瑞斯到東方去。
818日,在婚禮過後的幾個星期,斯密約瑟寫了封信給她的新娘和她的父母。那時他正因違法而躲在納府近郊的家中。「自從最近在我們之間過去了的那些事以來,我對你的們感情是這麼的強烈...看起來好像我不能始終以這方式生活.....那將提供我極大的慰藉...我知道你們在這苦惱的時刻可以安慰我是神的意志...唯一要小心的是;當愛瑪來到這邊你們就不安全,但是當她不在這裡,那就十分安全了....當你讀完信後,盡快燒掉它;保持所有秘密在你們心裏...當你們細思我必須要面對何等的寂寞孤單時,你們將在這件事上因為我的誠摯而寬恕我....我想若愛瑪沒有忘記,她會一如往常一樣來到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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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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