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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部屬合十
2006/08/29 21:35:53瀏覽309|回應0|推薦4

文 / 築波 8/30/2006

書上這麼說,有一次松下先生和祕書江口先生外出用餐。來到一家頗具規模料理店。松下先生對祕書說:「這家是我的」。祕書倒也不以為意,松下先生本來就日本大企業家,擁有兩、三家料理餐廳,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事實上不是這樣,書後祕書解讀說,料理店並不是真正松下先生所有,而是松下先生,一直將店家當成是「自己的」,只不過自己時間太忙了,交給別人代為管理。所以每次到店家消費,都抱持著一份感謝對方的心理,付上酬勞費用是表示對方辛勞敬重之意。

讀到這個觀念覺得很有趣。以我們這裏風土民情來解讀,「我的」意即我就是老闆,所以吃飯用餐攏免錢,還可以帶幾個朋友到店裏開懷暢飲,然後酒足飯飽大搖大擺威風凜凜指示店長記公帳核銷。「頭家最大」思維,手底下員工是我開錢請來,當然一切都得聽我的。盲目無限自我擴張,自然會表現在各種層面,構成人人厭惡商業文化。所以大家不肯屈腰個個爭先要當老闆,公司一間間開如雨後春筍,結束營業消失速度亦如疾風一陣。

「敬重」對方的觀念,說起來我們是有,但都侷限於「年紀輩份」與「職稱」或比誰錢比較多。看到比自己年紀輕、或是職位較低,鮮難有「敬重對方」的念頭。要不然我出錢我就是老大,傲慢無禮對待服務人員。整個社會文化帶給我們的觀念就是這樣。家庭、學校、職場,互動溝通氣氛,多以命令對方的語氣居多。

我們不肯尊重幫我們加油的年輕員工,又不肯和顏悅色,請年輕兄弟再將油箱加滿。即使對方聽錯,如果我們笑笑示意說,我要加滿啦!對方會不肯嗎?看到年輕兄弟態度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好,我們很習慣氣的直接叫站長出來!這下子不是當面將對方人格貶低到了極點了嗎?年輕人率性直來直往,才不會管你那麼多,我們咄咄逼人,對方無言力駁當然亳無意識揮出氣憤拳頭。

興訟提告人之常情。一般人解決問題方式就是如此!對方是位年輕學生,如果我們真的肩負「教育」重責。目的是親身德性「感化」對方,不是一般法理「教訓」對方。愈教訓對方,對方愈是不服氣,愈會走向極端報復(可能就是這個原因,中學訓導處,處理學生問題,學生愈「訓」愈兇,藤條一把比一把粗,學生一年比一年更加兇悍)。個人外表皮肉傷是小事,一、二個星期就能恢復原狀,讓年輕同學成長過程留下仇恨陰影,恐怕用一生時間都無法平撫揮去,徒然增加對社會憎恨之意。

「敬重對方」是教育改革的源頭。老實說「叫店長出來!」這句話我也用過。以前沒想這麼多,滿腦子都是自己,這算是「惡口」吧!看來自己真的要好好檢討一下。想像對方是我們的至親友人,再怎麼難纏麻煩,我們也會心平氣和把它搞定。「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二千五百多年前 世尊早告訴過我們「人人平等」。能對來往眾人帶份禮敬之心,必定人人調和,事事圓滿。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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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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