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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4 23:30:09瀏覽874|回應2|推薦6 | |
上個月,我媽對我說:有空去和他師父學誦經,退休後可以再增加一份收入。我直接回答她老人家:退休還早。他又說:別以為還早,到時候就來不及了,你現在不是做了10幾年了,離退休很快了。〈其實還要再熬個10多年〉 這些日子以來,我用心思考了老媽的建議。所以我打算認真去思考退休的生涯規劃,如今我有了一個初步的規劃,主要有兩個方向;一是男人的方面、一是女人的方面。 男人的方面:我打算研發壯陽藥品,壯陽藥的市場一向很大,其中包括合法的部分和非法的部份 ,只要有功效,不管醫管局或是食管局明令禁止販售,下架的商品都會被搶購一空,就算性功能正常的男人都會想去試一試,火鳥咖啡就是最明顯的實例。〈雖然下架,但被消費者買到缺貨〉 女人的方面:我要賣減肥藥,找個三、五個名人,在大眾傳播媒體公開宣揚減肥效果,就能騙到不少愛美的女性口袋裡的銀子,雖然購買者的身材尚稱勻稱,也會不由自主的、不問真假的增加我的存款;土耳其草莓就是實例之一。〈雖然土耳其並沒有產草莓〉 不要把錯覺當成直覺 在地球被發現是圓的以前,人們總以為地是平的一面,上面有天,誰敢說地球是圓的,就是顛覆天在上地在下的基本理論,要處死的。結果現在由少數人證明了,地球是圓的,如今的我們將此奉為真相,如果今天還有人說:地球是方的,或許會把人的大牙都笑掉了。 當初這些在購買這些減肥藥民眾,可曾想過他的功效,是否真的事如同電視上所說的強大嗎?直到衛生署證實了:沒有效果。才匆匆的要廠商退貨。可笑的是,同樣的廠商用不同的名稱又可以在騙進大把的鈔票,甚至在告到檢察官時,連檢察官都認為,廠商以:〝本商品須配合適當的飲食及運動控制,才能發揮效果。〞的辯詞作為不起訴的理由,真是好笑,如果要靠飲食和運動配合,還花好幾萬去買減肥藥幹嘛?不會去買健身器材啊? 古人有說:『眼見為憑』。如今親眼所見,親耳所聞,就能信以為真嗎?刑事訴訟法中明訂:證人應就所見所聞,據實陳述,不得匿、飾、增、減,更不得以臆測之詞在法庭陳述。雖然還是有一些時候會聽到法庭裡提到:依你猜,他當時心中是想殺了他還是教訓他?等等不合法令的詞句,而現今社會的型態,已不再能相信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的事實了,或許在我們所見的事實背後,藏有另一個真相,完全和我們所見的事實並不相同。騙術越高,就越考驗我們生存在社會上的智慧,你會相信眼睛?耳朵?心?他們傳達的訊息都是對的嗎?有時也是要靠運氣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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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