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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8 23:27:03瀏覽611|回應2|推薦13 | |
前一段日子,新竹地區有一件聳動社會的新聞,就是一個年輕人,被一部車撞擊後,沿著西濱公路,從竹北拖行到新竹市南寮地區,在迴轉至竹北,就這樣,原本一件車禍過失傷害的案件,變成了殺人案件。 人們總是會說:司法判決總是遲來的正義。但他雖然遲到,總是會到。歷經一年左右的偵察、審理, 終於在2007.7.27下午4點宣判了;曾姓被告被判處無期徒刑,另一被告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在審理期間,兩名被告在法庭上,一搭一唱,下了法庭,兩人還協議:只要都不承認,法官就判不下去。結果讓兩名被告大失所望,兩人被依共同殺人判決有罪,而且從刑度上看來,兩人雖然都說:飲酒過量,不記得當時是誰開的車子,但是經過多名民眾作證,而且車子有在多處停車再開,駕駛人不可能不知道再車子的右前葉子板處有掛著一個人。 很多犯罪者,心中總想著:不會那麼倒楣會被警察抓到。總不先考慮:只要不犯罪,警察想抓也不敢抓。 再法院工作了十多年,看過太多罪犯,在被抓到送到法院後,概擴有下列幾個辯詞: 一、交到壞朋友,都是朋友帶壞的;其實他最壞,都是他帶頭的。 二、家裡經濟不好,父母年紀大,孩子還小;卻不在家照顧家人,還去花錢吸食毒品。 三、大家都是這樣做的;大家做的不一定是對的,也不能因為沒有抓大家,就不能把抓到的人判決。 有些時候,在我遭受到不平等待遇,或是時運比較差的時候,我總是會自我安慰的說:不是我上輩子欠他的,就是他下輩子要還我。以期自我內心的調適,也許輪迴之說,就是這樣勸人向善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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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