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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0 15:37:52瀏覽1228|回應0|推薦0 | |
「黑狗闖禍,白狗遭殃」-馬兜鈴酸事件後的迴響 8/12有網友 Cho Yin 來信,我回應如下: Cho Ying 2013年8月12日 21:49 經Facebook來信: 林醫師您好 這篇寫得很棒 但有個部分跟您商榷一下 (普拿疼)應不屬於NSAIDs類 但對於腎血流有多大影響我就不清楚了 Cho Ying 小姐(?): 謝謝妳的來函。 不錯,普拿疼不是NSAIDs,所以我在文章中特別指出「……這些藥主要有水楊酸Aspirin類、Acetaminophen普拿疼類(不具抗炎作用)、Phenecetin及pofen(非炎)等……」,Phenecetin只有止痛而無抗炎,所以也非NSAIDs。嚴格來講,這些藥應該分類為:「Non-Steroid Analgesic Drug」-“NSAgD”,但藥理學裡面似乎沒有這樣的分類,若要一一說明,恐怕會佔用太多篇幅,所以就省略,畢竟這一部分並非重點。 本文的重點主要是凸顯台灣目前「鋪天蓋地」的使用「止痛抗炎藥」,才是真正傷腎的原因。這些藥無論有沒有抗炎作用,都有止痛作用,而止痛的機轉是抑制Prostaglandin(PGE2),腎髓質PGE2低了,就會影響腎血流,長期會造成腎壞死,種下洗腎的禍因。民眾去西醫醫院、診所看感冒發燒、身體痠痛,很少不被開立這些止痛藥的,殊不知長期的使用這些藥,才真是「病從口入」。 馬兜鈴酸當然有毒,但以當前的環境,要吃到馬兜鈴,還真的相當困難。中藥之使用,本來就是「聚毒藥以共醫事」《周禮·天官·醫師》。醫師的專長就是「運用藥物的偏性(毒性),來矯正人體的偏性(疾病)」,硃砂運用得當,就是好藥,西醫目前所使用的抗癌藥,哪一個不具毒性?但為甚麼還可以用,乃是因「治病不得不然」、「以毒攻毒」、「兩害相權取其輕」也! 我認為衛生署應該將這些劇毒藥(及某些神農本草經歸類為「下品」的藥),列入管制藥,限制須某某等級以上的中醫師才可使用,並且要簽名負責,而非全面禁用。但自古以來「食肉者鄙,未能遠謀」,衛生署當官的很少有真正懂得中藥的,而中醫界檯面上當官的(如前文曾提及的理事長、監事長、執行長等人),一向也都在「和稀泥」、得過且過,不懂得為民積極爭取的道理。所以,民眾想要獲得健康,還真的要用功一點,以自求多福! 非常感謝妳的來函,讓我有進一步說明的機會。 林燦城 201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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