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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至正,利涉大川,无咎。
2007/12/04 21:46:28瀏覽754|回應1|推薦8

 「大中至正」,出自「王陽明傳習錄」之「粹然大中至正之歸矣。」;「周易」卦、爻辭,也有「剛健中正」、「尚中正」、「以中正」。那是古人以至中至正智慧治國濟世、為人處事。

 扁缺乏大中正至的智慧,倒行逆施,面對「大中至正」牌匾,俯仰愧對,寢食難安,遂藉「正名」、「拆匾」挑起中央與地方、族群對抗,欲乘亂獲利。

 單純的文物保存,在扁舉其府院黨全力運作下,演變成中央與台北市對中正紀念堂管轄權之「鬥法」。台北市提起假處分,法院駁回後,文建會即修辦法(經中央公告為國定古蹟者,地方政府應即廢止指定),教育部揚言三天後拆除;台北市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扁拆除「大中至正」牌匾,與戒嚴說、株連九族,屬系列的政治炒作。至此,表象上,「大中至正」牌匾拆除,中央政府贏了,教育部贏了;實際上,操作支持者挺他,「郝龍斌,好膽試試看!」,如此可以瓦解泛藍的選舉士氣、懲罰老芋仔,以洩從SOGO案以來的「鳥氣」,達成了他的心願。人道是,此舉充滿了仇恨,不擇手段地挑起中央與地方、族群對抗,乘亂獲利。如此領導人,令人不齒。

 按國定古蹟受「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範,應保存原有形貌,不能加以毀損。教育部要將牌匾「大中至正」的原文拆除,再換上「自由廣場」的文字,已經涉及改變原有的形貌,已和文資法保護古蹟的原意相左。此理至明,還在硬拗。

     有一故事,鄭板橋在京為官。老僕人,僕僕風塵送來家書,請其處置惡鄰爭地之事。鄭提筆回覆了一封書信:「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試著改寫:「萬般改法僅拆匾讓它高懸也無妨自由廣場若還在江月不存扁與黨。」

 如今,「大中至正」牌匾拆除在即,誰在意文資法是在保存文物,還是在保護意識型態呢?但我相信台灣百姓的智慧,或許有人抗爭,或許有人沈默,但他們都贏了。不相信,後代子孫不從史冊去辨正,那麼,扁與他的黨,一樣會被追究,是否也要請其配偶、子孫、侄甥為他們出庭辯解呢? 

 最後,以「大中至正,利涉大川,无咎。」與大家互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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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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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蔣相爭,
2007/12/05 04:02
毛相 仍掛天安門,

毛又 者為王 ?


如果再掛上


"黑貓白貓"

豈不 "兩國一致(制)" ?

美事一樁 ?

懇請不吝賜教?
SIGMA(linrh895) 於 2009-04-24 16:59 回覆:

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