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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11 14:19:35瀏覽6939|回應15|推薦0 | |
給一大群法鼓山不懂事的法師董事、董事長 這兩周以來,兆豐金控、樂陞科技、中信金控...的多位董事、董事長因涉嫌背信、違反證交法、偽造文書...罪嫌,刑案一個接一個,媒體均刊登,天天精彩! 而這些大官、名人擔任公司董事、董事長的蔡友才(兆豐金控前董事長)、陳文茜(媒體人、樂陞科技獨董)、李永萍(曾任立委、前台北市文化局局長,樂陞科技獨董)、尹啟銘(前經濟部長、樂陞科技獨董)、許金龍(樂陞科技董事長)、辜仲諒(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陸續被調查局、檢察官傳訊到案,訊後或飭回,或交保,或收押禁見的;而刑案起訴者也都見諸媒體、上了報紙了。 話說公司、基金會董事、董事長可是基於公司法及民法規定選任,渠等與公司、基金會的權利、義務,於公司法、民法有規定的。換句話說;擔任董事、董事長是要懂事的,是要負擔民、刑事法律責任的! 2010年9月底法鼓38法師及38專職肇下大案,當然該團體「董事」、「董事長」也要負刑責的。 當時,受邀與法鼓美法師們見面,了解案情後,告知法律責任--她們知道事態嚴重。才暫時收拾起平日一貫戲耍公務的惡習。再次見面時「法鼓美法師」知道要哭了。法鼓山中常委等大員為此召開臨時會;出席者多位同時具有董事、董事長職務的。但是這些大法師是〝懂事〞,還是〝不懂事〞? 首位博士比丘在會前問了此案標的數額後,竟訝異的說,才8900多,未開會即離席之(註1)。 繼而與2位「嚴肅中帶著親切的」女眾法師見了面,她們卻都淚眼、紅眼了。 稍後,不懂事的董事長-「順治法師」發了簡訊給我,內容寫著--「律師:擔任董事長真危險,要如何才能確保安全呢?...」。 這些法師,很多位是好多年沒見面了,在此場合見面,心情凝重可想而知。但他、她們20年前剛出家不久時,是很可愛,很有家教,也聰明的。10幾、20年後,蒼老了,有的已是修行中人,有的卻變得讓人詫異! 特別要提的是涉案期間法鼓文化的總經理,也是基金會董事的「果毅法師」,刑案事發的一個半月,我去了該案發辦公處所20次以上,從沒看到這位主犯法師協助或關心處理他闖的禍事及衍生的一大串的.....錯、錯、錯事。但卻於刑案暫告一段落後的12月27日email了一封內容有「...這次整個事件,要不是法鼓文化賺這些錢,也不會如此...」的信函。顯然這位大師,真的不知道,也不用關心,也不必負責,其闖的大禍是啥事?衍生者還有多少...禍事連連的?有依照師父簽名並記載「以合法合理的方式改進...」的簽呈辦理嗎?由果賢大師代理移出去的money,於代理期滿有否檢視之?果賢大師代理職務違法亂紀,無行政責任嗎?轄下阮氏專職,經你這位總經理簽核之事項,如何荒謬不堪?... 賺錢合理、合法是可以給予掌聲的,但法鼓文化賺的錢合理嗎(見「淺談公益綁架」、「談談法鼓山佛營事業」、「法鼓山,是百貨公司嗎?」各篇)?合法嗎??? 掀開此案刑事犯行是一串串連環炮似的...。這個董事,不只是不懂事而已,好像法鼓水族箱的熱帶魚游過來游過去,光鮮亮麗的,得意洋洋......。 到現在為止,是否還依然故我......? 註1:果○師不具備會前離席的正當理由; 此事經都監法師轉達-「果○師不知道標的數額是8900多萬元,他真的以為是8900多元而已,所以先離席之」。但果真如此;身為法鼓山大官,也是數席基金會董事的果○師更應該出席並質詢法鼓美法師們,為何才8900多元,要惹事生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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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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