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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眾闖禍,究責男眾的
2015/12/03 15:52:35瀏覽6877|回應11|推薦0

果東方丈/何壽川董事長

果廣都監/張杏如執行長

上篇談到永豐餘何壽川一家虐待外勞,涉嫌將外籍移工非法挪用作為家庭幫傭乙事,以及法鼓38虐待恩人之事,有法鼓山信眾發mail給我,要我就法律分析一下此犯行?以及法律後果?

我簡單的說,這就是嚴重的違反就業服務法。而何家以永豐餘關係企業之元太公司財產,支應私人之用,就涉及背信等刑事罪責。

所以案發之後,主管機關台北市勞動局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重罰元太公司及何壽川(富二代)之女婿李政昊富三代)。同時又依刑法規定將李政昊移送台北地檢署偵查。

此外,報載真正虐待外勞的是何壽川董事長的夫人,即信誼基金會執行長張杏如。其虐待外勞,除了缺乏食物,不給早餐外,董事長夫人的態度也非常苛刻,讓外勞相當痛苦!

此案顯然係永豐餘何家女生闖禍究責男生的!

此部分的責任,應屬檢察官調查的範圍,但是富二代何壽川董事長,多日來已遭媒體及社會大眾撻伐。這也是一種社會懲戒。

依此對比,法鼓山38法師不給齋明寺原住眾之江、簡家姑婆級老人家晚餐吃,加上這些38法師及38信眾對待江小姐也是態度苛刻,也讓江家老少相當痛苦,至今沒見法鼓山有個隻字片語,這該怎麼評斷呢?

對比之下,法鼓山的果東方丈(也是齋明寺住持、管理人)也應比照何壽川董事長,接受社會大眾的撻伐才是。方丈的位子坐了近十年就要負應有的責任不要以為事不干己裝傻了事

至於法鼓山所屬行政單位也有違法亂紀之事,雖然其犯行係由富二代的法鼓美等多位38法師(見「僧事僧斷()備註欄記載;至少有常齊、果毅、果光、果廣及果賢等5位)實施的;但是法律責任似應比照永豐餘何家之例即女眾闖禍再究責男眾的。易言之;應由富三代的行政單位主管負擔的。如此看來,還真替富三代的常炬師擔心的!當然富二代果品師果峙師等男眾法師也得剉咧等了!

我們大夥兒拭目以待,看看台灣社會如何撻伐果東方丈及此等38法師。他、她們又應得到法律如何的對待?

若富二代38法師整群的也移送法辦的話,富三代的法師又如何有能力可一肩扛起法鼓山的革新、改造及法律責任呢?存疑的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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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哈
2015/12/03 16:43
男眾也好不到那去,遲基器量狹小的那位,和女專職出雙入對過從甚密,就像情侶一樣,人盡皆知,也不見高層處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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