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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啟惠院長的「浩鼎案」vs.果東方丈的「法鼓案」
2016/05/02 15:42:23瀏覽6253|回應7|推薦0

美國時代雜誌最新的文章指出,肯亞把台灣籍的電信詐騙嫌犯遣送到大陸一事,關鍵在於法律與秩序。因為這些人在台灣往往無罪或從輕發落,令北京當局決心這次自行處理。文章又說,這類案件令台灣成了窩藏罪犯之地,台灣人民至感羞辱...」。

其實,這也不算什麼,還有更聳動的事情,中央研究院院長涉嫌炒作與其職權有關的生技股,調查局移送法辦檢察官搜索其辦公處所後,將其列為被告,並限制出境這位翁院長犯了什麼罪名?貪汙?背信?都有可能,但是其行為屬於詐騙性質是跑不掉的。這難道不是台灣土產的詐欺集團

中央研究院是何許單位也?是中華民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當年是胡適先生這樣的時代性人物擔任院長的,現在淪落為詐騙集團的被告。

前幾年,法鼓山中華佛學研究所自吹自擂的說,我們是佛學界的中央研究院。結果鬧事端,也被員工向主管機關投訴,教育部予以追究,佛研所竟以係佛學界的中央研究院自居,該事也是跑法院始解決的,難道這不是詐騙的手法?

在台灣,從販夫走卒市井小民到中央研究院院長甚至總統都有詐騙的手法,全台灣是無詐不騙無騙不詐既詐又騙既騙又詐的,難怪美國《時代》雜誌會對這個話題有興趣,也難怪大陸司法單位會對台灣的詐騙犯有興趣。

有人說,司法是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這早就被戳破了。有人說學術界是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這也被戳破了。還有人說,宗教是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這也早被戳破了,因為宗教界本來就良莠不齊。那麼自稱佛教界清流的法鼓山算是最後一道防線吧本部落格已經舉證歷歷,好像也不是。

剩下的問題;乃法鼓38文革時期擔任法鼓山大官的38法師們究係常業犯?還是過失犯?是不小心、不懂法令犯錯,還是根本就是故意當詐騙集團的?這點還要看看果東方丈、果光都監有否追究38法師應負之行政責任?且持續觀察這些38法師有否真正懺悔反省......等,並應以實際行為證明之澄清之。否則過不了頭七(年)的,再度東窗事發就來不及了。新聞也將報導「法鼓基金案」被調查局移送法辦;檢察官將果東方丈-余宏仁改列被告,被限制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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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阿奇
2016/12/16 17:13
詐騙集團裝清高!!(Csc0705@ms75.url)

早安。
2016/06/30 07:34

早安。東丈!

言行一致,才是真正成功的開始。


@@
2016/06/23 11:37
咚咚 vs. 光光─法鼓山怎麼啦? 38又指誰?

誠摯地。16
2016/05/06 07:08

炵丈、光斯⋯⋯們,要真心的懺悔丶反省⋯⋯自己的。

畢竟,說了謊話而得到的,嗣後即使說了真話,人們也將不再相信。


路過
2016/05/06 00:02
世界上最讓人難過的,不是高低之分,而是欺騙。

北極熊
2016/05/05 20:45

贊成1樓的。

版主您已給予果光法師丶果東方丈很多次機會了。

贊成移送法辦。也給他們機會教育。他們將會明暸『刑事責任』丶『行政責任』兩者是併隨來臨的。

否則繼續『富惡代』,絕對是出家人之恥。也非台灣社會之福啦!


無名小卒
2016/05/05 17:17

「在西藏,再努力也燒不開一壺水。」

「在法鼓山,再怎麼説咚杖、光獅也聽不懂的。」

   程度使然,直接移送法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