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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真正的兩性平等
2007/12/09 18:14:58瀏覽191|回應0|推薦6

  現在在台灣不斷的有追求平等工作權的聲浪,是因為台灣政府在關心各個弱勢族群的人權、以「略施小惠』的方式須擺態勢,完全忽視「平等』一詞中所包含的「尊敬』意義。因此我們連追求平等工作權這種基本人權都達不到。所以我們會誤解,追求兩性平等的終極目標就在於工作平等。而以為當廢除了單身條例,禁孕條款便可達到兩性平等的最終目標。其實,並非如此。從另一方面來說,追求兩性平等就好比人類追求自由,絕對無法由單方面的由某一行動、或意願便可達成的。追求兩性平等的最終的目的不在於誰最後能把誰打下去,不在於誰最後可以取得權力上的優勢,站上最高峰。而是打破傳統男尊女卑的價值觀。

  坦白說,一個人的基本觀念其實是社會所塑造的,傳統社會裡的刻板印象認為女性就該是溫柔婉約、男性就應該是強武有力;女孩子只能玩洋娃娃,男孩子只能玩機器人。我們一出生便被迫承受社會所賦予的想法,身為女性,便應該張顯女性特質做一個受社會期待的女性;身為男性便應該張顯男性特質,做個頂天立地的好男兒。但,我們真應該如此嗎?所謂的兩性平等是建立在互相尊重、對彼此毫無歧視之上。而當你有一天看到了男孩穿著裙子、留長髮,又或者是女孩剪短髮、做中性打扮而感到詫異、噁心的話,那我敢說,兩性平等尚未落實到我們生活當中,而我們依然無法跳脫傳統社會那個存在著刻板印象的框框。
  
  我們總希望建立一個制度完善、組織縝密、精緻分工,和平平等的社會,那麼我們必須要拋棄許多「與生俱來」或現行社會教育、觀點下既存的種種偏見跟成見.完美或許不可得,但一個朝向公正、進步、均富的社會卻是我們努力的目標。而兩性平等正是我們要達成的目標的基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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