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要談多久才適合結婚?二十年算不算久呢?
小玉是我的好友,她和男友大奇從大學時代相戀,由於男方的家是南部傳統家族,他的父母希望小玉婚後能待在家伺候公婆、洗衣煮飯。當時小玉剛考上研究所,大奇為了孝順,兩人只好忍痛分手。
小玉後來到北部念博士班,大奇的家族企業也拓展到台北,他們兩人又重逢,這次,大奇再也不願失去所愛。大奇的母親找人算命,說他們兩人八字不合,如果結婚也會離婚,他們只好拖著。
我的其他男性朋友,急著約小玉,但她對愛堅貞,不為所動。我常在想,什麼樣的愛情是值得等待的呢?當長輩反對時,還要堅持下去嗎?可是小玉從來沒跟我訴苦。
一轉眼,二十年過去了,小玉已是大學教授。有一天,小玉和大奇上台北來玩,說有要事待辦。
在我的追問下,才知道他們要公證結婚,需要證人。
我自告奮勇當證人,陪他們到法院和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手續,並用我的數位相機,為他們拍下歷史性的一刻。
「改天拍了正式婚紗照,再給我看。」我說。小玉和大奇聽了一臉尷尬:「我們一年前就拍好了。」小玉說。「那時為甚麼沒結婚呢?」我問。因為大奇的母親說,不必急著擺婚宴,等她懷孕再說。
小玉如今已是坐四望五的中年婦女,如果要生,過去就不該反對他們在一起。終於,大奇想通了,決定幸福要自己掌握。
我真是為他們高興,人世間因為有愛才偉大;有情人終成眷屬,二十年不嫌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