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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9 00:02:38瀏覽708|回應2|推薦3 | |
閱讀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的媒體投書,發現似乎全世界婦女議題大同小異,職場歧視、缺乏醫療資源、家暴,以及阻礙婦女進步的老舊法律。台灣除了缺乏醫療資源一項,拜健保之賜得以改善外,其它各項在過去三十年來進步有限。 報載馬總統有意積極研議設置性別平等專責機制。我個人認為要改善婦女職場環境,不是設立一個公家機構就會有效果,因為問題不在法規而在執行。譬如說,因性別所造成女性薪資不公之事,在現今的景氣下,有哪位女性員工敢抱怨她的雇主? 我曾有個位居副總的女性朋友笑說,如果不是她的部門工資低工時長,男性缺缺,她恐怕也不會升的這麼快。因為女性員工抱怨的結果,即使在得到賠償後,通常也要離職走人。 至於育嬰假就更不要提,在私人企業誰敢請長假。就像勞委會公佈的97年女性雇用及婦女就業概況調查結果顯示,三十人以上事業單位至今仍有四成未提供育嬰留職停薪,三十人以下的企業更不用調查了。雖然23歲到30歲是公認最適合生兒育女的年齡層,可是台灣中小企業佔多數,一個女大畢業生,剛踏入社會,正要為老闆賣命,誰敢生小孩呢?因此光是用法律規範效果不大,配套措施例如政府育嬰假的補助,對小企業才會有助益。 而在家暴及性侵防治,已經不只是女性議題。台灣老舊的法律,讓家暴婦女處在經濟弱勢,雖然可以離婚,然後呢?加害者付出的賠償不多,使受害者常常選擇隱忍而待在婚姻裡。而許多法官的自由心證仍處在沙文主義下,才會做出襲胸三秒無罪的判決。可笑的事,這和法官的性別無關,和他們養成教育有關,因為他們通常大學畢業後就努力考試,沒有社會經驗,只為了一個鐵飯碗。 希望在婦女節之際,馬政府能加緊腳步務實的改革,讓台灣的婦女不必再暗夜哭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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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