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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7 23:48:18瀏覽1583|回應4|推薦12 | |
美國史上詐騙投資人648億美元(新台幣2.24兆元)的前美國銀行家馬多夫,面對11項詐欺罪名,迅速認罪。馬多夫被控操作類似老鼠會的騙局,詐騙退休人士、慈善事業、學校信託基金、大學校產基金數百億美元。美國檢方表示,他最高會面臨150年徒刑,必須歸還被害人損失,不法所得將被沒收,外帶刑事罰金。 這聽起來似乎是壞人有惡報,但是實際上他所用的戰略卻和吳淑珍一樣。首先此案的爆發是由馬多夫向他的二個兒子透露,再由他們向檢方揭發。他們均為父親工作多年,但堅稱對詐欺毫不知情。這和陳致中與黃睿靚的說詞如出一輒,大家都是被利用的人頭,只不過中間所用所擁有的錢,檢方就追不回來了。 馬多夫在認罪後,並未回答一些關鍵性問題,比如說是誰協助他經營這個美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投資騙局之一?那些錢究竟到哪裡去了?他一肩扛下所有的責任,打算一人犧牲保全家。然而馬多夫的妻子是專門處理他的銀行帳戶,他的哥哥負責投資公司內部法規業務稽查工作,這些人到現在都穩坐在家中。馬多夫的妻子還有匿名的海外資產,這和吳淑珍的善用人頭及海外藏錢術有異曲同工之妙。 而讓許多受害人叱之以鼻的是檢方不積極起訴馬多夫的共犯,卻要求所有凡因馬多夫投資案而先收到利息者要全數繳庫,再以受害人身分去重新要求償還。這真是天大的笑話,不幸的事這是法律的過程,因此受害人要另外再聘請律師去打民事賠償官司。許多身無分文的受害人,即使有團體訴訟的律師幫忙,在扣除律師費後,所能分到的錢於事無補,只剩下憤怒了。 那麼台灣企業金主,在不具公務員身分的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替他們喬事情後,算不算受害人呢?當然是。一個清明的政府,本該提供一個有公平遊戲規則的社會,讓企業發展,而不是用特權及賄絡方法來嘉惠特定人士。不然社會公義在哪裡? 馬多夫已經七十高齡,來日無多。而吳淑珍身有殘疾,體弱多病,真的關了她,監獄也要花納稅人的錢去請特別看護和VIP病房去照顧她。只能說法律追求形式上的平等,而實質上大家只有自求多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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