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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8 13:41:44瀏覽26|回應0|推薦0 | |
在台灣,性侵犯是容易再犯的高危險群,所以在經過檢察官同意的情況下,會斟酌情節配戴電子腳鐐。但是社會上性侵犯在假釋期間又再犯的案件還是時有所聞,到底電子腳鐐對防範犯罪到底有沒有用呢? 26日時,徵信社薯泥意外在微博上看到一個公眾號 @妖妖小精 發的長圖,原來是韓國的綜藝節目在其中一期採訪了「被強制配戴電子腳鐐的強姦前科犯」結果引起民眾公憤,強烈要求表示:以後應該要帶到脖子上!
但是底下有一位網友碎碎九十三表示:『被他們強姦過的女性,一輩子都要被陰影如影隨形,這些人是自作自受,受害者是真的無辜,那她們的人權呢?這個鐐銬尚且可能拿掉,女性的陰影如何抹去?做了就要承擔後果,你們後悔的不是行為,而且代價!同情這些人的,就是給受害者再捅一刀!』 之後底下的留言越來越兇殘了... 「建議化學閹割+銬在脖子上。」 ......... 恩.....祖國人民的民風還真奔放ˊ _>ˋ 薯泥骨子裡面還有一點點文青包袱的假清高, 雖然薯泥在前陣子一直關注在毒癮犯與更生人的的相關議題上, 雖然在西方國家會認為,你做了那麼多防範措施,是基於預期人民會犯罪的心態,非常不尊重人權。所以他們就連超商、加油站裝監視器都無法忍受。 所以到底人權和大多數民眾的安全考量,要如何平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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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