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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魁律師炳志綽號烏龜Tor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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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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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概念須有相對應的實在物存在作為指稱的對象,而概念須通過範疇才能形
成。財產這概念所指稱的對象,是人與人間關係中才存在的,並不是專指人以外客觀存在之物。存在財產的關係,是因為分工以營生活資料之用。
因為不是一個人佔有一塊土地或一隻牛,就稱作擁有這塊土地或者這隻牛,在擁有的概念上,就是與其他人的生活關係中產生了區別,才能稱之為擁有,或稱為排斥他人,因此由此可知,首先可以確定的,財產的概念是人與人關係之間中存在的。
再者,在這財產概念產生的目的,在于促進分工效益,因此財產須能衡量出一個人對分工關係的勞務付出的價值。若無法衡量,那麼分工制度無以促進效益,制度上就需要調整。
筆者認為所謂概念具有普遍性者,乃抽繹出眾多對象中個別的特殊性,否則都僅係描述性的定義,不能作純粹概念的操作,因此,對於財產筆者認為可以如此定義:「衡量勞務價值的客觀標準。」。此定義如下說明:
「人作為理念而存在,必須給它的自由以外部的領域。因為人在這種最初還是完全抽象的規定中是絕對無限的意志,所以這個有別於意志的東西,及可以構成它的自由的領域的那個東西,也同樣被規定為與意志直接不同而可以與它分離的東西。 」,「所有權所以合乎理性不在於滿足需要,而在於揚棄人格的純粹主觀性 。」。
追本溯源,勞務價值乃是一個人人格展現于外在的結果。財產就是外部領域具體衡量的標準,是揚棄主觀化的工具。
亞當‧斯密引述作家米拉波侯爵:「自從有世界以來,有三大發明在極大的程度上給政治社會帶來了穩定,這是與豐富和裝飾政治社會的許多其他發明無關的。第一、是文字的發明,只有它給予人性以毫無改變地傳達它的法律、它的契約、它的歷史和它的發現能力。第二、是貨幣的發現,它將文明社會間的一切關係連結在一起。第三、是〈經濟表〉,是以上兩種發明的結果,由於使兩者的目標更加完善,所以使兩者更加完全;這是我們時代的發現,我們的子孫將得到好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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