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愛情、親情與人權
2023/08/28 15:00:11瀏覽252|回應0|推薦7

愛情、親情與人權

 

人權是近年以來年輕人郎郎上口的名詞,政治上一喊出這句話就讓老少公民閉口,年輕人動不動就喊要有人權,中老年人則無言默認;政治上也以「人權」一詞批評大陸,一時之間「人權」喊得震天嘎響,無人敢辯論對抗,包括同性戀之權利,台灣也成為亞洲唯一彩虹之國。

 

台灣及中國文化和歐美文化最大的不同就是人權觀念,歐美民主制度植基於個人人權,以十八歲為法律界線,人人在十八歲以後就是社會上一個獨立的「人」,其投票權、社會責任、個人獨立人格均必須自立獨立,與父母的關係兩清,社會觀念會要求子女離家獨立工作奮鬥自己的人生,結婚生子等等都是自己有獨立決定權,無須父母同意,也不會靠父母經濟支援,當然也沒為父母養老的觀念及義務;年輕人只需努力照顧自己的妻女及人生即可。

 

今天美國和中國的衝突有許多是源自文化的不同,歐美人民自十八歲以後就可以自由決定自己的人生生活目標,即使是做勞力工作養活自己,也是自由去決定,父母的干涉或教導止於十八歲;而中國文化基於孝道,也就是要求子女要養父母,如此三代人(包括孫輩) 的責任義務就搞不清了,法律也沒有辦法規定子女應犧牲自己的時間、生活和自由去照顧父母,互相用道德去約束或指則對方,就成為互相指責、傷害、及反目的結果。

 

現代開通的父母也流行自行養老,不要依靠子女,更不要同住,但是遺產的分配爭奪仍是永不停止的問題,歐美社會規則是有錢人都把遺產捐給社會或教會,子女從小就沒有等遺產的期待。

 

中國及台灣的社會子女期待遺產的結果是,就會期待父母早日歸西,不信可去火葬場看看,經常上演家屬見面大打出手的事件,互相指責不孝,實則爭產。

 

中國傳統的這種觀念和制度,另一種主要缺點是,是互相干涉對方的婚姻及交往,子女往往沒有自主決定婚姻的權力,對方家長居然有權要求給予女方聘金或彩禮,完全破壞子女結婚自主的「人權」!

 

互相干涉的結果是父母竟也沒有了再婚的「人權」和「自由權」,子女害怕父母財產遭分走,就反對父母也有戀愛的「人權」。

 

美國人平均一生結婚三次,離婚成為普遍容易的人權,以上也許是中美必須打一仗的原因,要看看到底那一種社會文化規定較好。

 

談人權就不應該分年齡,談人權就不該追求「養兒防老」及要彩禮,人人十八歲以後就應自由獨立過自己人生,和父母互不干擾及無權互相控制,這樣才會有安和樂利的社會,以上應該是中國缺少「人權」文化的問題。

 

我們要有真正的人權觀念,這樣美國也許就不想打敗中國,並改變中國的文化和制度了?!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eonleroy888&aid=179807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