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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及家庭生活新的分工,您同意嗎?
2020/03/08 14:49:12瀏覽343|回應0|推薦4

愛情及家庭生活新的分工,您同意嗎?

 

 

人類進入超速資訊發展的時代,男女交往的原則,婚姻生活的方式,是否到了該檢討改變的時候?

 

傳統婚姻生活是沒有個人自由的,因為二個人住在一起,為了養小孩必須分工,一個工作,一個照顧小孩,天天必須生活在一起;但當小孩大了,二人生活要如何分工呢?

 

一人想遊遊,一人只想安靜休息,或看看電視;一人想天天出去爬山,一人想去學唱歌或跳舞;一人喜歡露營,另一人很怕野外生活的不便;一人喜歡和一群人騎單車,另一人怕晒太陽;一人想過田園生活,一人怕農夫鄉下生活太苦又無聊;更嚴重的是,一人想要繼續性生活,另一人已經完全沒有性趣;退休後的人,則常是兩人天天大眼瞪小眼,變得更無聊,更無自由,更是互相妨礙。

 

現代的年輕人已經不願意結婚了,原因之一是因為結婚就是沒有了自己,女性除了痛苦生養小孩,不能再自己決定生活的形態,不能自由決定和哪些小團體去玩,男的反而可能去玩外遇。

 

退休後的男女,男的如果體衰,女的就可能去玩男性舞伴,或花錢玩舞師。反之,男的則可能外遇。

 

外遇也是一種人權,是愛人與被愛的權力,西方國家早就人人都可以離婚去尋找新的愛情。

 

筆者最近發現錢櫃卡拉OK的大門口,每天晚上九時以後,有一群年輕男女分別聚在一起,經過調查,(向年輕的健身教練打聽),原來台灣年輕人早已找到性的出口,就是男性想要唱卡拉OK可以在門口挑一名少女進去陪你唱歌,如果要其他服務可另談;女性想要唱歌也可以在門口挑選等在那裡的帥男,一同進去廂房喝酒陪唱,費用不會太貴。

 

社會這種方式的演變是,有工作能力的女性寧願付費請男生陪唱陪喝,這種消費當然男女都以外表取勝。女生寧可花錢找帥男玩一玩,也不要去等男人來談戀愛及結婚。

 

年齡大一點,條件差一點的中年女性(五十左右以上),沒有性的出口,就可以去舞場跳「嗆叟」舞,規則是:任何不認識的男女都可互邀異性下場,立刻擁抱貼臉跳這種舞,跳完另找對象摟抱跳。

 

好色的男性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為何有很多女性願意去被陌生人抱呢?那要問您:「女性被抱有吃虧嗎?」沒有男性安慰的女性,為何不能去和陌生男人摟抱?反正規則是:「抱後不理」,何況又不是愛過不理,省了痛苦。

 

台灣法律一方面太保守,不准性工作合法化,曠男怨女太多,年輕的、年大的或有家庭困難的,沒有出口,於是台灣男女就自已發明情慾出口;另一方面台灣法律又太自由派:准許同性結婚,由健保支付愛滋治療費用,鼓勵不自然反生殖的性行為,為人口減滅加把力量。

 

是要引領世界呢?還是自取滅亡?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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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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