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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3 17:17:25瀏覽237|回應0|推薦1 | |
同婚合法之後的社會改變及法律困境
保守社會喜歡八卦,如果有一男和一女雙雙進入摩鐵,社會版面就會全部認為他們倆一定有做那件事;現在同婚合法後如果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雙雙進入摩鐵,他們應該也被認為一定有做那事!
如此同性兩人獨處都會被認為會做那事!(就是性愛啦!)
西方國家早就沒有通姦罪,所以同性或異性雙雙獨處,不會有犯罪通姦犯法的問題。
以前非法通姦雙方都要堅決否認,現在新聞已有報導,通姦被告後,當事人願意承認做過多少次(最近一次八卦是男女通姦人承認共同做了六十三次),為什麼承認次數呢?因為這是形同法院登記了兩人相愛的表白,也是男女互相佔有身體的合法證據,以後兩人的另外異性就不容易接受他們了!因為他們已被另人佔領過了!不貞節了!
法院為了避免成為通姦人士利用政府文書宣告佔領過某異性的身體,只有不再管理通姦的案子,因為記錄相愛的兩人通姦次數,是不是讓他們更性奮?法院宣告「某人已經佔領某某人的身體幾十次」,還有人要追求當事人嗎?
同婚後也能互告通姦他人嗎?目前可以呀!法院可以判同婚者們不准離婚嗎?可以呀!因為我們沒有廢除通姦罪。
還是已經廢除了?我不明白,台灣社會已經大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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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