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里安西王(Julian) 小肉球
美國私人擁槍權的優點
在拉斯維拉斯的槍擊悲劇後,媒體報導的焦點都集中
在造成五十九死、五百多人受傷的瘋狂殺手之犯罪動
機,及其過程。
每一次發生大型槍擊事件後,美國的輿論及媒體
都會對美國社會的槍枝氾濫譴責,要求更嚴格的
管制。而美國會總是未能通過立法,管制槍枝。
美國有史以來就有擁槍的文化傳統。美國憲法增
修條文第二條所謂的「紀律嚴明之民團,為保障
每一自由州之治安所必需,故不得侵害人民攜帶
武器之權利。」俗稱「人權法案」的憲法前十條
增修條文中,明列人民擁有攜帶武器的權利。
三百年前美國移民拓荒時代,面對印地安人及黑
人的治安威脅,幾乎家家戶戶,人人都要有槍枝
自保,從當時到現在,都有立法:凡是非法侵入
個人私有土地及居住處所的人,主人可以予以格
殺。時至今天,誤入美國人的庭院或夜間去
敲人門,都有可能被主人槍殺。
由於美國人家庭百分之八十都有槍枝,所以美國
小偷或強盜很少,因為宵小當場被殺的機會太大
了!美國住家為何沒有鐵門鐵窗?就是因為小偷
都有生命危險,在台灣,法律保護宵小,主人如
果要保護自己的家人,但是不可把入侵者殺死,
除非確定對方是要殺死你,你不能用太大力去
抵抗,否則你反而犯了殺人罪。
中國歷史上,當中央政府衰弱時,就會出現土匪、
強盜、流寇或軍閥,美國地大山多,卻從來少有
土匪或亡命之徒藏於山中,因為美國人自移民美
國以來,治安都是選出來的警長,呼籲居民對抗
盜匪,居民會主動追隨警長,自動帶槍騎馬集合
都願意冒險為公眾安全去犧牲!
瑞士公民當過兵的都依法把槍枝帶回家,點閱召
集時自己帶槍集合,如遇戰爭,各公民就地帶槍
集合抵抗。社會上極少聽說拿政府發的槍去殺人,
造成治安問題。
以色列男女軍人都隨時帶槍回家。
民間槍枝太多,有其危險性,但如果其他危險的
威脅更大,(例如國家安全有威脅)民間有槍也
是一種國防及維安的力量。
台灣人民的水準還沒有到達高度自律自制的程度,
所以只能夠維持現在的狀況:
壞人可以擁槍自重,好人沒槍自保,只有坐待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