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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 12:26:54瀏覽500|回應0|推薦3 | |
扁家洗錢!這個事件其實已經沒啥好提!但是,在這個事件發生的同時,另一件發生在我週遭的事件,令我不勝唏噓! 中華民族一直以來是君權國家,迄今,人民奴性仍存。看到支持阿扁的民眾要求小馬下台,讓我好像看到一群想要反清復明的群眾。看到特偵組對待阿扁的態度,也讓人感覺到奴才豈敢辦"主子"的一種卑賤。照說,在特偵組已掌握大部份海外密帳的時候,不羈押阿扁,很可能讓他再回去與家人共同討論、串供,但特偵組不但未如此做,還"體諒"嫌犯的腰痛! 君權至上的國家,人民尚未真正感受到自己是主人的權力與義務。君權至上的國家,讓君上的一舉一動,很容易的成了全國人民的榜樣!所有的共犯在這些事件的過程中,一定都曾感受到"這是不是犯罪呢?",但是,隨著主子的全力以赴,大夥兒也就視之為必然! 公務體系對於將公款自用,視為一合理之事。民間風氣是否因此而大壞呢?老實說,我不知道! 最近,在看金管會的新聞稿時,看到一件讓我不得不把眼鏡擦乾淨,再看清楚的事。這是我過去,在銀行工作時的夥伴,或者說,是我的前輩所涉及的弊案。 我在銀行擔任理財專員時,我們的Team有11個人,其中由兩位資深的專員負責指導我們這些資淺的專員。這位先輩非常專業,在銀行歷練過多項職務,對於理專的工作也非常在行,幫客戶賺了很多錢,自己也有很高的收入!年紀輕輕,開著拉風的AUDI跑車,老婆剛生了一對雙胞胎。相信你看到這裡,一定是認為這個年輕人真不錯! 我也這麼覺得,風度、氣質俱佳,樂於助人,長得帥,在台灣財富管理產業剛進步的這個當下,他,前途看好......!而這一切,卻在我看到金管會新聞稿的同時,由彩色轉為黑白。 「.............XXXXX利用客戶交付代為保管之簽章空白單據,私自填列取款金額,藉以挪用客戶投資款項,期間長達約5年半,遭挪用之客戶計18戶,件數125筆,舞弊金額約達等值美金127萬元。」 在他認真的為我解決問題的同題,他也正一步步的將客戶的資金挪為己用,這讓我再度想起我在今年4月在無名寫的文章「絕對不可信任"人"」http://www.wretch.cc/blog/leeeogiga/20444353,以及另一篇「投資理財的真正信任」http://www.wretch.cc/blog/leeeogiga/13067990。想到他的行為,讓我有點不知所以。 回頭再一看,這個行為,和阿扁的行逕竟有些許雷同!他指導我們,要重視客戶權益、要暸解客戶狀況、要求客戶不得留空白簽名單據、要回報客戶的異常資金變化,要求做為一個理財專員的道德水準,然後他一一的破壞了他所告訴我們所有金科玉律。 在過去幾年的多頭時期,理財專員的收入雖高,但是,我們幫客戶賺的錢可能多了不知幾十倍,我們不能依比例要求我們的報酬,只因,我們是理財專員!在我們賺取高收入的同時,銀行也因此賺得更多,造成部份理財專員心理的不平衡!就像陳致中先生所說:難道陳家不該留下一點積蓄給自自嗎? 這兩個事件的雷同之處在於,這都不是當事人自己的錢。理財專員事件:那是客戶的錢,無論賺多少,都不該有我們的份,我們只能按銀行的規定,領取我們應得的報酬;致中事件:那是人民捐給政黨發展的錢,也可能有國家的公務費用,這些錢,都不是給阿扁一家人的錢,阿扁,只能依國家的規定,領取他應得的薪資。當然,一個沒有工作的年輕人,更沒有資格表達任何意見,遑論想佔據這筆錢! 為了錢,可以不擇手段!領導人如此,政府也就如此;政府如此,人民也就如此。那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人,到底是在堅持什麼? 堅持長期的獲利吧!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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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