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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校園霸凌須先找回校園的愛
2010/12/24 00:33:29瀏覽368|回應0|推薦30

       改善校園霸凌須先找回校園的愛

台灣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以來,在知識教育方面可以說是領先全球,但在生活教育、人品教育、價值觀的教育方面是缺乏的,長期的缺乏,累積、惡性循環造成了今天的霸凌的校園、霸凌的社會,考其原因,可以說全是高分錄取法的升學考試制度惹的禍!

俗語說:一樣米養百樣人,也就是人生來不同,尤其每個人的智力不同,人的智力在人群中,呈常態分布,有上智、中等、下愚之分,但我們的義務教育在高分錄取法的升學考試制度下,一直要將百樣不同的人教成一樣的成就(升學考試的高分數),因此在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中國父母親情下,考上高中、考上好高中、考上明星高中變成每一個國中畢業生、每一位家長的唯一追求,每一個家長都希望老師把自己的孩子教到考100分,考上明星高中,在這樣的壓力下,升學考試的高分數也成為學校、老師唯一的追求,無暇顧及學生的生活教育、人品教育、價值觀的教育、禮的教育,學校教育沒有了這些,霸凌只是失敗教育的副產品之一。
  台灣社會亂像,那一樣不是失敗教育的結果,台灣之所以有正面表現,其實學校給予的只是知識,人品主要是出自家庭、宗教、孩子自己的本性及部分不識時勢、不怕學生嫌的老師的苦口婆心及社會傳統價值的約束,並不是來自學校教育。也就是說"人品教育"早已消失於台灣的學校。

要求我們的九年義務教育能有"人品教育",霸凌消失,靠社工進入校園、靠警、檢勢力介入,這是不合學校教育原理、原則的,正確途徑是要讓每一個老師在他的教學中融入"人品教育",讓“愛”的教育回到教室,老師愛高學習成就學生,也愛學不會的學生,喜歡愛學習的學生,也容忍、誘導不愛學習的學生,方法是:先要免除老師對學生所負的升學責任,升學責任讓學生自負,最多加上家長的督導。

讓學生自負升學責任的方法是:學生的升學選擇權不是看學生考了多少分,而是看他在升學考試中的班級等第,如果他在升學考中是班上最高分、第一名,再依全部學校全部班級的排名次序選讀他要讀的高中、職,第一名選完第二名再選,如此台灣每一所國中、每一班級的學生都有一樣的升學機會,每一位老師都有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喜樂,不用與其他學校、其他班級作考試競爭教學,他可以用愛的教育讓學生自然表現出他們的學習資質,學校老師就可以從學生一年級入學起,教導學生人與人間的禮貌,相處方法,分辨可以做與不能做的事,並且時時教、時時做、養成習慣、時時演練,就如現在的課本教學一樣,只是不要紙本考試,而是實踐於日常生活中,而學校課程的紙本考試只是學生與老師之間的學習遊戲,老師從考試成績中知道學生學會多少,有無不明白、要講清楚的地方,並無須把每一個學生都要教到考100分,贏過其他學校、其他班級的學生,不再與其他老師比輸贏,就沒學生考試分數的壓力,只有學生會不會的壓力,老師愛考好的學生,也接受學不會的學生,不會因為有同學考不好而責怪其他同學,因為老師能接受弱勢學習學生,同學也會因愛屋及烏而不排斥學習弱勢同學,甚至於幫助學習弱勢同學,家長從考試分數中知道自己孩子學會了沒有,在孩子考試分數中瞭解孩子在同一學習的團體中的學習地位在那裡?幫助學生在多元化的高中、職中做一最正確選擇,而不像現在每一個家長盲目的選學校、選班級、選老師、加入補習班以求讓子女進入明星高中。

民國50年代國民小學的惡性補習因九年義務教育實施而遏止,但“升學競爭”由小學轉到國中,國中的升學惡性競爭,不但讓補習延伸到國中,還進一步惡化,造成國中的能力分班、城鄉差距,而有了廿年前如火如荼的教改運動,當時筆者曾以“以遺傳學原理導正國中教育”一文刊在本刊,事隔廿年,筆者仍然覺得這是唯一能讓國中教育正常,讓“愛”的教育重回校園的唯一方法。

霸凌事件越說越多,校園霸凌、家庭霸凌、社會霸凌都是因為學校只有知識教育,沒有愛的教育之故,知識教育對等待開發的窮困國家是急需的,但對已開發的富裕社會就不夠了,台灣現在正進入不止是知識教育的時代,希望當局能找出適當方法以彌補六十年來的不足!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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