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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8 12:58:14瀏覽417|回應0|推薦7 | |
減少班級人數,不如減少額外工作! 近年來,很多人倡導小校、小班以提高學生學習的品質,並減輕老師的負擔。筆者以為與其以減少班級人數的方法來減輕老師的工作量,不如以減少額外工作的方法來減輕老師的負擔。與其以減少班級人數來提高學生學習品質,不如以增加學習對象(老師)的方式來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與好奇心。 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筆者退休後,加入基督教彩虹生命教育的課程,接觸到國小老師的教學工作,彩虹生命教育的課程是利用國小的課間活動的時間,每週一節四十分鐘,帶給小學生一些愛生命、尊重生命的一些觀念。透過說故事,看影片,唱歌等活動,給學生一些與學校級任導師不一樣的教學,這樣的課程讓班級的課間活動充實、有意義,又減少了級任導師四十分鐘上課的工作負擔。但這樣的教學畢竟不是由教師出身的本科人員擔任,人員不是很穩定,不是每一班級的老師都能找到合適的志工老師搭配,所以可能會發生志工老師良莠不齊,或有些班有、有些班無的情況。但是 ; 如果這樣的課間活動對小學學生是須要的話,它應是一常設的課程,應該讓每一班的學生都有一樣的學習機會,所以應該由政府教育部、局出面規劃,讓每一班的課間活動都能配給適當老師,以每位老師每週上課20 小時計算,一位老師可輔佐二十餘個班級,這位輔佐某一年級課間活動的老師可以跨學校上課。如此,一方面讓學生得到公平的學習,不會發生有些班有、有些班無的不平等情況,一方面又可減輕級任導師的工作負擔,譬如:備課、四十分鐘的上課時間等,再方面又增加未就業老師就業機會,每年級的二十餘個班級增加一位生命教育課程的老師,以小學六個年級來說,全台灣可以增加很多的就業機會,若再加上國中三個年級,就更可觀了,真可謂一舉多得的好政策。 另外,校外教學也是學校老師的沉重負擔,如: 校外教學地點的選擇、學習內容、交通車輛的聯絡、安全保險等等-----,如果由政府教育部、局設立學校校外教學專責單位,全面規劃每一年級的校外教學,不管學生讀那所學校,均由政府教育部、局之校外教學專責單位辦理,如此 ; 每一班級的學生都能得到同品質的校外學習,學校、老師不用為校外教學的行政工作煩心,熱心校外教學的老師有專責的永續教學志業,台灣教育發展一定更上層樓。 如果國小 ,中的在職老師有同感的話,我們可否來共同推動! 或者,覺得無此必要,我也願意聽聽反對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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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