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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8 21:28:57瀏覽1128|回應4|推薦7 | |
83年410教改大遊行,83年9月由台灣學術巨擘—李遠哲院長主導的 「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成立,歷經十年,民間再以「饒了孩子吧!」發動 第二次「教改」,原因到底何在?請教改專家不要只唱高調,要家長改變 觀念,不要重升學,不要迷信明星學校,其實台灣之所以有今天的進步,不都是靠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拼命鼓勵孩子上學、讀書才有的? 國家要有更優質的國民,國家有良好的發展,必須給適當的人適當的教育,所以國家不僅要蓋房子、辦學校,也有責任、義務驗收學生的學習成就,按各人學習成就給予適能、適性的更高階學習,所以在學制上分國小、中,高中,大學,每階段以考試分流,將學習能力、興趣不同的加以區分,為了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不要高分低取或高分落榜,約在民國五十年時創立了「聯考制度」,將一考區的學生集合統一考試,統一分發,公正是公正,但是沒想到人性的自私,如只是家長自私,只讓自己的小孩加強學習,只影響到他自己的一個孩子,關係很小,但老師自私就影響到一班三五十個孩子,校長自私,影響更大,會影響一二十班、百人甚至千人,只為了能把自己學生比別校的學生多考一分,多考上一個學生,因此,惡性補習、能力分班,少一分打一下,無所不用其極的把國中教育破壞的體無完膚,造就了社會上多少的「劉文聰」之人,所以才有十年前的第一次「教改」,但「教改」歷經近十年的試探、摸索,結果是創立以二次的「學測」替代一次的「一試定終身的聯考」,由三五萬人的「小考區」擴大為三十萬全台灣學子一起考的「超大考區」。學生的升學壓力由與三萬人的比較,變大為與三十萬人的比較,一次的考試變成兩次的折磨。這樣越改越將教育的缺失越擴大的教改當然是失敗的,第二次教改是必須要推動的! 一個人「治病」先得知道「病原」,故「教改」也要先找出「教育的病原」,「教育的病原」無可否認的是「聯考制度」,所以要為「教育治病」先要找出「聯考制度」的錯,「聯考制度」錯在那裡,公正:沒人懷疑過。一試定終身:現行的兩次也沒變好。筆者認為「聯考制度」的病原是它只是的「公正」不是真「公平」,雖然「聯考」的考題一樣,出自相同的教科書,但學生的受教老師不同、學校不同,因此各校、各班的學生學習成就不同,讓不同學校、不同老師教出的學生放在一起比,對學生說不是真公平的,因為這種不公平,才造成了今日台灣教育之「痛」。擺平「升學考試」的方法,筆者建議將升學回歸給班級。 「聯考比高分制度」之最嚴重之缺失是讓上萬的學生放在一起比那固定範圍的課本死知識,不同學校不同班級的學生放在一起比並不公平,舉例來說:筆者服務南台灣最好的女子高中三十餘年,學校每年級二十三四班,採取常態編班,每次月考獎勵每班的第一名,配合班級數每次二十餘名,有幾年換了校長,新校長新辦法,變成比分數,全年級取分數最高的二十餘名,因為比分數,所以有些班會有二、三名得獎,有些班會從缺,實施一段時間後發現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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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