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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0 05:19:23瀏覽24|回應0|推薦0 | |
| Excerpt:《神曲:地獄篇.煉獄篇.天國篇》(田德望譯本) 閱讀及分享《神曲:地獄篇.煉獄篇.天國篇》。 雖然讀過王維克、黃國彬的譯本,卻談不上是否喜歡這部經典作品,看到圖書館出現田德望翻譯的新譯本,決定再來嘗試看看,以下摘要分享本書譯者的序文後半段。 書名:神曲:地獄篇.煉獄篇.天國篇 La Divina Commedia : Inferno、Purgatorio、Paradiso 作者:但丁.阿利吉耶里(Dante Alighieri) 譯者:田德望 出版社:木馬文化 出版日期:2025/8/4 ★ 經典中譯本,採散文體由義大利文直譯,白話易解,注釋詳細。 ★ 收錄一百三十六幅法國藝術家古斯塔夫·多雷精細版畫,戲劇性展現地獄、煉獄、天國三界奇異景象。 ★ 紙本版加贈《圖像中的神曲世界》藝術別冊,呈現多位西方藝術家的神曲奇想。 【Excerpt】 〈譯本序:但丁和他的《神曲》〉 …… 勻稱的結構,特別的體裁 《神曲》是一部長詩,《地獄篇》《煉獄篇》《天國篇》各有三十三章,加上作為全書序曲的第一章,合計共一百章,長達一萬四千二百三十三行,其中《地獄篇》共四千七百二十行,《煉獄篇》共四千七百五十五行,《天國篇》共四千七百五十八行,篇幅大致相等,三篇最後一行都以「群星」(stelle)作為韻腳收尾。詩中所寫的三個境界結構勻稱。地獄有九層,加上地獄外圍共十層;煉獄本部有七層平臺,加上地上樂園和外圍上、下兩部分共十層;天國包括淨火天和托勒密天文體系的九重天,共十重。這樣勻稱的布局和結構,完全是建立在中古世紀對數字的神秘意義和象徵性的概念上,因為中世紀的人認為「三」象徵了「三位一體」,是個神聖的數字,而「十」則象徵「完美、完善」,是個吉祥數字。但丁以此作為《神曲》的構思和布局的依據,也是他作為中世紀最後一位詩人的特點。 《神曲》是用三韻句(terza rima)所寫成,這是但丁以當時流行的一種名為「塞爾文台塞」(serventese)的詩體格律為基礎所創製的新格律,每段三行,每行由十一個(一般是抑揚格)音節構成,詩韻大都是「陰性韻」(第二音節無重音的雙音節韻),透過連鎖押韻的方式將各段銜接起來,最後用一個單行詩句收尾(押韻格式:aba,bcb,cdc⋯⋯yzy,z.)。 這種格律最適合用於長篇敘事詩。但丁在《神曲》中運用這種格律,既嚴格又靈活,得心應手,變化多端。更重要的是《神曲》不是採拉丁文、而是用義大利俗語寫成的,對於解决義大利的文學用語問題和促進義大利民族語言的統一發揮了種大的作用,讓但丁成為義大利第一個民族詩人。 關於《神曲》以體裁為標準的分類問題,自從文藝復興時期以來,就爭論不休,有的學者認為它是史詩,有的認為它是詩劇,有的認為它是一種既非史詩、又非戲劇的新體詩,還有人認為它是各種詩的混合體。黑格爾(G.W.F. Hegel, 1770-1831)在《美學講演錄》中闡明《神曲》是基督教中世紀的史詩。這一論斷是正確的,因為這部長詩以藝術性總結了中古文化。但《神曲》又是一種新型的文人史詩,它不像維吉爾的《埃涅阿斯紀》那樣,是以古代傳說中的英雄為主人公,而是以詩人自己為主人公。這一藝術上的創新使得這部史詩便於直接反映當時的社會現實和抒寫詩人自己的思想感情,進而對讀者產生了更大的教育作用。 《神曲》原名《喜劇 La Commedia》,這裡喜劇並沒有戲劇的涵義。由於羅馬時代戲劇演變的歷史原因,中世紀對於戲劇主要是表演藝術的概念已非常模糊,慣於根據題材內容和語言風格的不同,將敘事體的文學作品也稱為悲劇或喜劇。但丁因為自己的這部作品敘述從地獄到天國、從苦難到幸福的歷程,結局圓滿,又因為作品不像《埃涅阿斯紀》那樣以拉丁文寫成,風格高華典雅,而是用義大利俗語寫成,風格平易樸素,所以取名為《喜劇》。薄伽丘在《但丁贊 Trattatello in laude di Dante》一文中,對這部作品推崇備至,稱它為「神聖的」(divina)《喜劇》。一五五五年的威尼斯版本首次以《神聖的喜劇》為書名,隨即獲得普遍採用。中文譯本通稱為《神曲》。 早在清朝末年,中國即有人知道但丁和《神曲》。譯者的朋友山西大學常風教授來信說,最早提到但丁和《神曲》的,是錢單士厘所著《歸潛記》一書。錢單士釐是《神曲》最早的中國譯者錢稻孫先生的母親,她的丈夫曾任清朝政府的駐義公使。她在羅馬期間留心異國的政教、文化和藝術,《歸潛記》一書便詳細記述了她廣博的見聞。在有關「彼得寺」(即聖彼得大教堂)的記述中,稱寺內有教皇保羅三世墓,「墓基四女石像,曰富裕,曰慈悲,……曰謹慎,曰正直。……謹慎像又酷肖義儒檀戴(也就是但丁),有『彼得寺中女檀戴』之稱,……」;在有關彼得寺墓室內各代教皇槍的記述中,還提到《神曲》和其中人物:「婆尼法爵八(即波尼法斯八世)棺殘片,有銘曰:『其來也如狐,其宰政也如獅,其死也如犬』。義儒檀戴所著《神劇》(即《神曲》)書中,清淨山(即煉獄山)凡九重,最下一級,遇婆尼法爵八,即指此人。譏與歟,抑恕之歟?(譯者按:此處著者誤,《神曲.地獄篇》第十九章中預言波尼法斯八世死後要入第八層地獄第三「惡囊」受苦)...曰尼哿拉三(即尼古拉三世)棺……檀戴《神劇》中所見首入火坑中,足露火焰外者,即指其人。」(譯者按:此處所說的刑罰也和但丁詩中有出入)這些記述雖然不盡詳實可信,但在當時能注意及此,已難能可貴。 錢稻孫先生幼年隨父母僑居羅馬,當時即讀《神曲》原文,返回中國後陸續將第一、二、三曲譯為騷體,於一九二一年但丁逝世六百周年之際,用《神曲一臠》的標題發表在《小說月報》上,一九二四年出單行本,為《小說月報叢刊》之一,譯文典雅可誦,注釋較詳,可惜後來擱置未續。 譯者在中學學習時,透過錢譯《神曲一臠》,初次得知但丁的名字和《神曲》。進大學後閱讀了英譯本,對這部作品產生了興趣,後來學了義大利語,逐漸領會到原作的韻味,興趣也隨之日益濃厚。多年以來,就有翻譯這部世界名著的志願,由於種種主觀和客觀原因,一直未能實現,還至一九八三年秋,其他工作告一段落,在朋友們的熱情鼓勵和支持下,才著手試譯《地獄篇》。剛動筆時,感到困難重重,力不從心,產生了失敗主義情緒,後來,在翻譯實踐過程中逐漸克服了這種思想障礙。 翻譯《神曲》的先決問題是:譯成詩,還是譯成散文?譯者對此曾考慮很久,也問過朋友們,大家意見很不一致,最後,自己决定譯成散文,因為,就主觀條件來說,譯者不是詩人,而《神曲》卻是極高的詩,如果不自量力譯成詩體,恐怕「畫虎不成」,使讀者得到錯誤印象,以為但丁的詩也不過爾爾。義大利有句俗話:「tradutorre, traditore翻譯者即背叛者」,譯者不願這句俗話在自己身上得以證實。就客觀條件來說,《神曲》全詩都是以三韻句寫成的。中文和義大利語分屬不同語系,詩律也根本不同,中國舊體詩沒有與三韻句相當的格律。錢稻孫先生用騷體譯《地獄篇》前三曲,但押韻格式不依照《離騷》,而力圖「效其韻之法」,開端譯得很好:「方吾生之半路,恍餘處乎幽林,失正軌而迷誤。道其况兮不可禁,林荒蠻以慘烈,言念及之複怖心!戚其苦兮死何擇,惟獲益之足諮,願縷其所層。」但是第二曲和第三曲的譯文,並沒有再嚴格依照這種格式押韻。不懂如此,《神曲》每行一般都是十一音節,錢譯則每行少者六個字,多者十三、四個字,遠不如原詩韻律嚴整勻稱。錢先生通曉義大利文,對《神曲》和中國舊詩都很有研究,他的翻譯實踐說明了,要將《神曲》譯成舊體詩是不易成功的。譯者無此文學素養,譯成舊體詩非自己能力所及,當然不敢一試。 那麼,可否將《神曲》譯成新體詩?譯者面對的事實是:《神曲》是格律嚴整的詩,而中文新詩的格律沒有定型,譯時於無所遵循。如果按照三韻句的格式押韻,原詩的韻律(抑揚格、音步等問題)應如何處理?如果不接三韻句的格式押韻,那麼又應當依照什麼格式?譯者對此感到困惑。因此,决定就自己力所能及,將《神曲》譯成散文,待將來新體詩的格律問題解決後,出現既有詩才、又通曉義大利文的翻譯家時,再將這一世界文學名著譯成詩體。 在考慮用詩體還是用散文體時,譯者曾借鑒一些英文和德文譯本。英語和德語雖然與義大利語同屬印歐語系,但義大利語元音較多,適於用三韻句寫詩,英語和德語就不大適合這種格律。用三韻句寫成的英文詩最成功的作品,是雪萊(Percy Bysshe Shelley, 1792-1822)的《西風頌 Ode To The West Wind》,全詩五節,共七十行,算是較長的抒情詩,但和《神曲》的篇幅相比,差得很遠。英、德翻譯家也有用這種格律譯《神曲》者,他們步武前賢,刻意求工的精神令人欽佩。然而,對照原文細讀,就會發現,他們為使譯文合乎格律,往往削足適履,或者添枝加葉,前一種作法有損原詩的內容,後一種作法違背了原詩凝練的風格。譯成抑揚格無韻詩(blank verse)的譯本,如美國詩人朗費羅(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1807-1882)的譯本(1865),由於不受韻腳束縛,就很少出現這種缺點。而完全擺脫格律束縛的散文譯本,如美國但丁學家諾爾頓(Charles Eliot Norton, 1827-1908)的譯本(1891)和辛格爾頓(Charles S. Singleton, 1909-1985)的譯本(1970),則尤為忠實可靠。這些事實堅定了譯者採用散文體的信念。 不言而喻,將詩譯成散文,等於用白水代替存放多年的美酒,味道相差甚遠。譯者的目的僅在於讓讀者透過譯文瞭解《神曲》的故事情節和思想內涵,如欲欣賞詩的神韻及其韻律之美,就須要學習義大利語,閱讀原作。因為,正如但丁所說:「人都知道,凡是按照音樂規律來調配成和諧體的作品,都不能從一種語言譯成另一種語言,又不致完全破壞它的優美與和諧。這就是為何荷馬不能像希臘人流傳下來的其他著作那樣,從希臘文譯成拉丁文。這就是為何《詩篇》中的詩句沒有音樂性的和諧之美;因為這些詩句是從希伯來文譯成希臘文,又從希臘文譯成拉丁文,在第一次的翻譯中,那種優美就消失了。」(《筵席》第一篇第七章) 本書譯文和注釋主要是根據義大利但丁學家翁貝爾托.波斯科(Umberto Bosco)與喬萬尼.雷吉奧(Giovanni Reggio)合注的《神曲》最新版本,參考薩佩紐(Natalino Sapegno)、牟米利亞諾(Attilio Momigliano)、卡西尼—巴爾比(Tommaso Casini, Silvio Adrasto Barbi)、斯卡爾塔齊—萬戴里 (G.A. Scartazzini, Giuseppe Vandelli)、格拉伯爾(Carlo Grabher)等但丁學家,以及美國但丁學家辛格爾頓的注釋本,有時也略陳管見。 原作是長篇史詩,譯成散文須分段落;譯者的譯文段落劃分,是依照諾爾頓的英譯本。原作分成一百canto,錢稻孫先生把canto 譯為「曲」,日文譯本有的譯為曲,有的則譯為「歌」;譯者的譯文是散文體,所以考慮用「章」。 《神曲》博大精深,其哲理性和藝術性均非一般文學名著可比,譯者對原詩的領會和個人的中文表達能力都很不夠,譯文和注釋難免有錯誤、疏漏和不妥之處,希望讀者指正。 譯者 田德望 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二日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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