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台灣無法成為強國的理由(五)
2009/10/13 12:05:16瀏覽594|回應2|推薦1

        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委託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志昇,要求美國占領台灣,消息傳出引發社會譁然。沒想到昨日扁又有驚人之語,強調林志昇是「另有目的」,才會提議控告美國,因此他算是遭利用的「被害人」,從今以後再也不願相信林志昇說的話‧‧‧‧‧‧云云。

 

        在台北市成美左岸河濱公園,每天早上五點多,只要不下雨,總會有一群六十歲以上男女(人數不定,但至少有十人以上),南港方向往大直方向走。由於他們佔據了整條腳踏車專用道(寬度僅容兩輛腳踏車錯車),為了閃避他們,腳踏車只好騎在緊鄰這條專用道、鋪著二丁掛磁磚的路面上(當初設計的人、審核的人恐怕智商有點問題,竟然沒有考慮到天雨路滑的狀況)。這一群人每個人都守規矩,兩兩並肩前進,唯獨有一個身材高大的男性,經常走在其他兩人的旁邊,換言之,他佔據了二丁掛磁磚路面的一半,讓騎車的人覺得很困擾。

 

        終於有一天,冷某騎車經過這個男士的旁邊(當時我被迫騎在濕滑的磁磚的道路上),說:「先生,你們這一群人都很好,只有你經常走在另一條道路上,這樣不太好吧!」男士說:「你自己也設備不齊全啊!你為什麼不用車鈴?」其實,我是有車鈴的,但不什麼不敲呢?因為我已經按耐幾個月了,今天非向他提出抗議不可。豈料這個人錯在先,竟然還怪我沒有用車鈴提醒他!孔夫子見到這種情狀,會不罵他說:「老而不死,是為賊」呢?

 

         不僅是前總統和那個男子,其實台灣的社會充斥了許多這樣的人,犯錯不肯或不敢承認,先是「硬ㄠ」,再來就是「牽拖」,不然就倒打一鈀,總之,就是不認錯。一個不認錯的人,自然不會虛心檢討自己所作所為,例如,此次的八八水災,馬總統認錯了嗎?沒有,只說他會負全責,然而所謂負全責的方式,就是把劉兆玄、邱正雄拉下台嗎?冷某認為,真正打從心底的認錯,應該是處罰他自己──把一年來的總統薪俸,全數捐做重建基金

 

        總統尚且如此,似乎也不用太怪罪普通老百姓了,可是,這樣的心態,卻是成為躋身強國的絆腳石啊!後來我發現,這個男子的人緣不好,當這群人都成雙成對時,他為了和人聊天,只好和其他兩人並排走在一起,所以就佔據別人的道路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awrenceoftw&aid=3401381

 回應文章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RE
2009/10/14 14:28
中國人(文化意義上的)本來就是說理說不清, 自己的別人的權益分不清楚. 從交通路權的不尊重就可以體現. 在高雄, 一大堆機車闖紅燈和等紅燈時占據行人穿越的斑馬線, 這些人根本搞不清楚綠燈的車擁有絕對路權, 斑馬線是留給行人走的. 漆漆掐掐什麼都不懂, 政府也不介入教育以及執法來規範民眾之行為. 你看香港, 澳門, 在歐洲的統治之下就知道如何守規矩... 只能說我們文明墮落, 政府又是以得過且過的心態來執政, 自然無法變強國了. 
雕蟲生(lawrenceoftw) 於 2009-10-14 15:05 回覆:

有個老太婆說:「闖紅燈沒關係,汽車會讓我的。」

台南的某位計程車司機說:「紅綠燈是在發生車禍後,用來判斷誰是誰非的標準。」

以上都是我的親身經歷。


Ron
小意見
2009/10/14 13:39
>>> 由於他們佔據了整條腳踏車專用道(寬度僅容兩輛腳踏車錯車

不尊重他人權利的社會,如何求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