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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住過安徒生
2012/07/11 08:47:07瀏覽1910|回應0|推薦40

感謝電小二推荐: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新港住過安徒生」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旅遊休閒|旅人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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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阿瑪林堡宮乘船沿著港灣運河直行就能到達新港區(Nyhavn)和新國王廣場。新港從17世紀以來就是哥本哈根的水岸、運河和娛樂地區。可以從新國王廣場(Kongens NytorvKing's Square)這裡一路沿伸到Royal Playhouse南邊的海港。沿著新港運河兩岸遍布著1718世紀多彩的街屋、酒吧和餐廳。

新港是丹麥國王Christian V16701673年間建造,據說這裡的運河當初是由1658年到1660年間和瑞典戰爭中俘虜的戰俘挖掘的。這裡是由外海連結老市區之間的門戶。當年這裡充斥著漁夫、喧鬧的酒吧、水手和妓女。船隻、漁民在這裡缷貨和他們當天的漁獲。300年來,沿著新港週邊的貿易和船運活動使得哥本哈根快速成長。

當海洋航行的船舶越來越大,新港就只能容納小型的內河船隻擔負來往交通的責任,新港開始沒落。第二次界大戰以後,路上運輸快速發達,更取代了內河交通的角色,新港風光不再。現在這裡吸引觀客的一個要素大約是丹麥作家安徒生(Hans Christian Andersen)曾在這裡的門牌18號、20號和67號住過一段時日吧。

到了1960年代,新港社區發展協會(the Nyhavn Society)成立,期望能使新港重新恢復生機。1977年,哥本哈根市長Overborgmester i København就職,並成立了退伍戰船和海港博物館(Nyhavn Veteran Ship and Museum Harbour)

沿著新港運河兩側都是多彩的建築,在北岸(單號)一整排以木材、磚塊和灰泥建造、色彩豐富的街屋。其中最老的一棟是1661年建成的9號屋。在南岸(即雙號)則是比較豪華的樓房,最有名的就是位在新國王廣場轉角的Charlottenborg Palace

雖然從阿瑪林堡宮搭船來此是最理想的安排了。但那不在咱們行程之內,只好仍搭上我們遊覽車彎彎曲曲的行來新港區。我們在新國王廣場的一角下了車,沿著廣場來到運河邊。

說是新國王廣場,但這裡正在進行什麼大工程吧,整個廣場都被圍籬圈了起來,既看不到廣場中的雕像,就連對面的丹麥國家劇院也被圍籬遮的看不周全。

由於今天是星期六,廣場圍籬邊上空地排了不少攤子,就像咱們的市場一樣,有手工藝品,有衣服等等的,在那裡等待著遊客光顧。有不少團員聽說這兒有家台灣老闆開的琥珀店,央請導覽小姐領著光顧去了。我們則繼續沿著運河瀏覽新港風光。

來到廣場和運河交會的起點處,有一個小小平台,上面放了一個木製的海錨。別瞧這錨不怎麼起眼,卻是有紀念意義的。這錨是一座紀念碑,為了紀念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參與丹麥海軍、商船隊或者是同盟國軍隊犧牲的1,700位丹麥人而建。這座上面有King Frederik VII圖記的海錨建於1951年,取代了自1845年以來立在當地臨時性的木製十字架。每年55日,紀念丹麥1945年自由日活動都會在這裡舉行。

過了海錨繼續沿著北岸往前,一整排面向著港灣的酒吧和餐廳吸引著我們的眼光。因為現在是早上十點多,客人不多。不過看看這裡的佈置,一排排的桌椅,每張椅子上都放了張毛毯,表示即使天寒地凍,也不會讓客人受寒呢。在運河頭上有幾座亭子,原來是招攬遊河的售票亭。

正沿著岸邊前進,只見一個人拎著一包垃圾往岸邊一個圓柱型的筒裡一丟,關上垃圾筒門,只聽得像是從筒子裡傳來陣陣嗡嗡聲,害我自認聰明的以為人家已經進步到連路旁垃圾筒都能就地壓縮呢。直到再看了第二個垃圾筒,這才恍然大悟,那也不過就是和咱們一樣的垃圾筒罷了,卻沒那麼先進。

走過北岸,接著穿過一座橋樑繞到南岸。新港第一座橋樑是187526日建的臨時性的木橋,到1912年才以現在這座橋取代。

到了南岸最重要的當然是看看著名的童話作家安徒生曾經住過的房子囉。安徒生曾經在1834年到1838年進在門牌20號這棟紅色的房屋裡,在這裡,他寫了第一個故事「賣火材的女孩」,稍後,他從1845年到1864年又在北岸的67號住了將近20年。1873年,他生命的最後兩年則住在18號。

離開新港區,來到新國王廣場另一端的市政廳廣場,這裡可算是是哥本哈根市區的心臟。據說市政廳廣場是哥本哈根最大的廣場,可以容納50,000人聚會。因此當有重大事件(如:世界杯足球賽)時,廣場上都會架起大銀幕轉播賽事。市政廳由建築師Martin Nyrop結合古代丹麥建築與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建築的風格設計,於1894728日由王子Frederik(crown prince Frederik)奠基。在1905年王子Frederik慶祝結婚25週年紀念日同一天完工。

離開市政廳廣場,我們將要去到下一個所在,就是丹麥聞名世界的啤酒品牌嘉士伯(Carlsberg)啤酒廠參觀,順便品味一下這異國風味的啤酒。

只是,這...大夥兒空腹前往品酒,合適嗎?

好了!先在這裡政令宣導一下吧!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喝酒不開車。」

還好我們這一群夥伴早已跟「成年」這回事有過數十年的交情了,又有遊覽車司機開車。哈!哈!大夥兒就...喝吧!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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