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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1 11:30:44瀏覽784|回應0|推薦16 | |
得到這個訊息之後,我就像受到極大的震撼,一下子不知所措。我的三個幼小的兒女還遠在台中新社的山上,雖然現在拜託左右鄰居代為照撫,但這種救急性質的幫忙,誰也沒有能耐長時間承擔這種責任,再說我的經濟能力,能留下些許孩子的飲食費用已經是到了極限,完全沒有酬謝鄰人幫忙的能力,這種幫忙終究不能長久。要做這個工作只有把孩子們接來台北上班地點附近,就近照顧不可。 找了個機會去找中隊長,請他為我設法找一間宿舍或者是眷房,中隊長聽了連思考都不曾的直接對我說: 「沒辦法。」 我告訴他,我從台中來,三個幼小的孩子不能長期留在山上無人照看,中隊長不存有絲毫同情心的回答: 「沒辦法。」 我無奈的壓抑著滿腔的失望和火氣轉頭離開。但過了一個星期,想著不是辦法,三個孩子不能就這樣留在山上,只好再次硬著頭皮去隊長辦公室請求幫助。這一次更不愉快,中隊長發著脾氣的大聲叫道: 「你又要求配眷房,眷房是那麼容易就能配到的嗎?有人在這裡等了五、六年都配不到房子,你才剛來就要配眷房,那有那麼容易。就算你在這裡等了五、六年也未必能有眷房配給你住。」 悻悻的離開中隊長辦公室,算是徹底絕望,從此不再找他求助。 此後,交了班之後,就到附近街上、巷弄中尋找房子,好不容易看到有人出租房子,相談之下,租金高得嚇人,在這裡給我的官階是少尉一級標示官,每個月的薪餉連房租都不夠付,以後怎麼生活?星期天假日,大夥兒都約了去蘇澳吃海產,我推說有事不能去,其實是趁著假日無法回家的空檔繼續努力找房子,無奈越找越貴,想想,不得不放棄找房子的希望。晚上躺在床上左思右想,再度面臨了抉擇的痛苦。 是留?是回? 其實在經過這些日子的經歷之後,心中早已經有了決定,只是一直猶猶豫豫的不敢踏出這一步。三個小兒女在山上孤零零的等待媽媽回來,雖然有范媽媽、李媽媽的照顧,晚上還有李家姊姊陪伴,但終究他們也是有家累的人家,李家姊姊自己也不過是個只有十五、六歲的大孩子。如果有個什麼閃失,絕不是什麼少尉一級的職銜可以彌補的。每每胸前發脹的時候,就想到是小兒子肚子餓要吃奶了,只有忍著躲到盥洗室裡,流著淚把奶水擠掉。我不斷的告訴自己,生活的道路很多,我有手可以操作,有頭腦可以思考,即便生活過得很辛苦,在孩子面前還是踏實的、坦然的,我要帶著帶著我的孩子們,不再分開。我更對著窗外,向著老天發誓,我要離開這裡,不再回來。我要再找機會向中隊長提出請辭的要求,不論准與不准,我都要回去,越快越好。越希望馬上離開,就越想念孩子們,那種錐心泣血,和著身體上如撕裂般的疼痛,終身都難以忘懷。 (25-4)-再著戎裝故人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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